索引号 | 694041623/2017-581224 | 发布机构 | 县环保局 | 发文日期 | 2017-08-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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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694041623/2017-581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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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县环保局 |
发文日期 | 2017-08-21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南环发〔2017〕23号
南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
《全面落实河(渠)长制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股、室、站、队:
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将《全面落实河(渠)长制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南县环境保护局全面落实河(渠)长制实施意见
南县环境保护局
2017年8月15日
报 送:益阳市环境保护局 南县人民政府
抄 送:局党组班子成员 各股、室、站、队
南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7年8月15日印全
附件
南县环境保护局
全面落实河(渠)长制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南县县委办公室 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渠)长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南办发〔2017〕18号)精神,结合环保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新理念,全面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全面推行河(渠)长制工作的总体部署,以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以问题为导向,以保障水质达标为根本出发点,落实政府治污主体责任,推进区域、流域综合整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提升流域生态文明水平。
二、工作目标
按照“只能变好,不能变坏”的原则,持续推进水环境质量改善。全县4个省控地表水监测断面中,藕池河中支、藕池河东和南茅运河水质要求达到或优于Ⅲ类,三仙湖水库达到Ⅳ类。
开展水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推进三仙湖水库水质较好湖泊保护,开展县城饮用水源整治和规范化建设。
三、工作任务
(一)全面排查
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十小”工业企业。2017年底前,依法全面取缔小造纸、小苎麻、小冶炼、小食品等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 。
(二)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
2017年底前完成县经开区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
(三)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
一是严格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2017年底前,完成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修订和完善,完成日供水量1000吨或服务人口1000人以上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二是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依法整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设项目和排污口,清除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与供水无关的建设项目,取缔二级保护区内污染型建设项目。
(四)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参与多部门联合执法行动,重点打击违规建设项目和非法排污企业。
(五)开展河湖水质监测和水环境监测网络建设
开展4个省控地表水断面常规监测;按照县级河长办要求,对跨界断面、主要交汇处、重点水域开展水质监测;参与河湖监管网络体制建设,逐步形成体系统一、布局合理、功能完善、污染溯源的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由党组书记张建中任组长;局长王金辉,纪检组长刘秋先,副局长汤伟文、滕飞,总工程师吴铭任副组长;环境管理股、自然生态股、减排股、法制股、行政审批协调股、财计股、纪检监察室、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测站、办公室为成员的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局河长办)设环境管理股。
(二)明确工作责任
县环保局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县环境保护系统河长制工作实施统筹协调,督促解决全县环保系统水环境保护的重大问题。
(三)加强执法监管
严格执行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监察部门要加大对重点工业污染源、流域涉水企业的检查,完善日常监管巡查制度,依法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四)严格考核问责
县环保局河长制领导小组将建立河长制工作考核制度,考核结果纳入对县环保局机关科室、二级机构年度绩效考核内容。 对因失职、渎职导致河湖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对在河湖管理和保护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