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94041623/2016-580156 | 发布机构 | 县环保局 | 发文日期 | 2016-12-19 |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694041623/2016-580156 |
---|---|
发布机构 | 县环保局 |
发文日期 | 2016-12-19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南县环保局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推进依法行政,促进职能转变,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结合环保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切实履行环境保护工作职责,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促进环境保护政务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实现发展民主、廉洁从政、依法行政。
二、组织领导及职责
为切实加强对南县环保局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经局党组研究,成立南县环保局政务公开领导组:
组 长:李佑清
副组长:汤伟文
成 员: 陈立志 朱 屹 乐电波 熊 伟 吴 铭
领导小组下设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陈立志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职责要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学习,制定方案、审核公开内容、协调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问题,督促检查指导政务公开工作。行政“一把手”对全局的政务公开工作负总责,各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办公室落实政务公开的具体工作和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三、政务公开内容
(一)向社会公开内容:
1.环境保护的组织机构设置、设立依据、行政职能、职责分工;职能股室工作人员姓名、办公地址、联系方式;
2.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管理规定;
3.城市环境质量状况;
4.环境保护行政许可项目的审批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理时限;
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情况、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
6.排污费征收的法定依居、标准程序等;
7.环境行政处罚案件的查办、环境保护执法检查等情况;
8.重大环境信访案件的查办、环境突发事件的处理情况;
9.环保年度工作目标及执行情况;
10.环境保护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和廉政的有关规定;
11.群众关心的其他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二)内部公开内容
1.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2.单位财务收支情况;
3.干部任用、考核、奖惩情况;
4.干部职工关心的其他重要事项。
四、政务公开方式及渠道
1.南县政府门户网站;
2.南县环保局网站
3.南县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4.政务公开栏、环保热线电话;
5.其他有效形式。
五、政务公开任务分解
(一)制定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工作计划、实行责任分解。由局办公室负责办理。
(二)编制政务公开目录。由局办公室牵头,各股室协同办理。
(三)政务公开内容实施
1.环境保护组织机构设施、设定依据、监督员管理职责、职责分工、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姓名、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由局办公室负责办理,通过公开。
2.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规定。由局办公室牵头办理,各业务股室负责向局办公室提供最新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本版本。
3.环境保护行政许可项目的审批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理时限。由管理股、监测站负责办理,在县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公开。
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由管理股、监测站负责办理,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和验收情况,通过县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公开。
5.排污费征收的法定依据、标准和收费程序等。由县环境监理站、监察大队负责办理,在政务公开栏公开。
6.环境行政处罚案件的查办、环境保护执法检查等情况。由法制股、投诉受理中心负责办理,各相关股室协同办理。根据行政执法和案件查办情况,通过网络定期或分阶段公开。
7.重大环境信访案件查办、环境突发事件的处理情况。由局党组集体负责办理,各相关股室协同办理。根据查处情况,通过网络等等渠道公开。
8.环保年度工作目标及执行情况。由局办公室负责办理,每年通过环保局网站和职工会议公布一次。
9.环境保护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和廉政有关规定。由局办公室负责办理,通过“舆情在线”公开。
10.内部管理公开事项。 由局办公室负责办理,通过职工会议形式定期公开。
11.政务公开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办理。
六、政务公开实施要求
1.提高对政务公开认识。实行政务公开是加强政风建设,提高工作效能的一项重要内容。必须站在发展民主,保障人民民主权利的高度,充分认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迫切性。认真按照县政府《关于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和本实施方案要求,落实好政务公开工作。
2.加强政务公开监督检查。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组切实履行指导检查职责,对政务公开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经常性的督促检查指导,协调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的问题,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不流于形式、走过场。
3.将政务公开纳入年度考核。对不能按时完成任务分解要求落实政务公开具体工作,当年不得评先评优;扣除全年单位目标考核奖并追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4.完善社会监督机制。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管理者组成的政务公开监督员,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监督员会议,向他们介绍环保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南县环境保护局
201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