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2016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年度计划

索引号 694041623/2016-578792 发布机构 县环保局 发文日期 2016-05-10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索引号 694041623/2016-578792
发布机构 县环保局
发文日期 2016-05-10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南县2016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年度计划

 

为确保完成全县“十三五”主要污染物减排总量削减任务,切实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促进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根据省、市 政府对我县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的要求,切实做好“十三五”期间我县污染防治工作,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2016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年度计划。

一、总则

1、指导思想

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基础,以项目为依托,以实施工程减排为重点,全面完成“十三五”减排目标。进一步加强政府的主导作用,明确企业为主体,动员全社会参与,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投入、完善政策、落实责任、强化监管,确保减排任务如期完成,推动南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2、编制依据

1)、《益阳市人民政府与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签订的“十三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

2)、《南县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

3、口径和范围

基准年:2016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以2015年为基准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以环境统计排放总量为基数。经环保部华南督查中心核定:2015年我县化学需氧量(COD)排放量12630吨,氨氮排放量1384吨,二氧化硫排放量3338吨,氮氧化物排放量为1392吨。

未纳入总量统计口径的污染物总量不作为减排计划重点,不产生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化学需氧量、氨氮动态变化的工程措施不考虑。

二、工作目标

2016年底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3000吨,在2015排放量3338吨的基础上,通过工程减排手段,消化新增量,确保减量;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在1356吨,在2015排放量1392吨的基础上,确保减量;氨氮排放总量控制在1320吨,在2015年排放1384吨的基础上,通过工程减排手段,消化新增量,确保减量;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控制在12330吨,在2015排放量12630吨的基础上通过工程减排手段,消化新增量,确保减量。

   三、减排措施及减排能力

2016COD计划减排约320吨,NH3-N计划减排约43吨,SO2计划减排约508吨,NOX暂无减排项目。

1、工程减排

2016年将加强减排重点工程建设和治理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转监管工作,全年计划完成工业大气环境工程治理项目1个,工业结构减排项目3个,农业源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工程治理项目10个,乡镇污水处理项目3个。

    四、重点保障措施

1、加快茅草街污水厂的建设进度,确保削减生活源新增量。

2、加强农业源污染治理。建立和完善农业源减排监管能力,由政府统筹协调形成部门联动对县域内所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进行清理整顿,完善农业源治污机制,确保“十三五”期间农业源减排指标如期完成。

3、加强机动车尾气排放管理,加大取消黄标车力度,控制氮氧化物排放量。

4、严格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避免引进高污染、高耗能项目,不得新建铅污染物排放项目。

附表:2016年减排计划项目表

 

                         0一六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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