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9210010/2021-1446203 | 发布机构 | 益阳生态环境局南县分局 | 发文日期 | 2021-09-09 |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4309210010/2021-1446203 |
---|---|
发布机构 | 益阳生态环境局南县分局 |
发文日期 | 2021-09-09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南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
关于印发《南县2021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
《南县2021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方案》已经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南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
2021年 月 日
南县2021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决策部署,落实省委“三高四新”、市委“五个强市、健康益阳”战略,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的支撑保障作用,根据《2021年湖南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和《2021年益阳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年度工作目标
根据我县实际,结合省、市2021年生态环境保护主要目标,制定以下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目标以省、市下达为准。
(一)环境空气质量。县城区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35微克/立方米以下、特护期月均浓度控制在56微克/立方米以下;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控制在53微克/立方米以下、特护期月均浓度控制在105微克/立方米以下;臭氧(O3)浓度力争基本保持稳定;空气优良天数比例控制在93.7%以上;不能出现重污染天气。
(二)水环境质量。全县国控、省控断面地表水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断面比例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