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94041623/2017-580752 | 发布机构 | 乌嘴乡 | 发文日期 | 2017-05-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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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694041623/2017-5807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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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乌嘴乡 |
发文日期 | 2017-05-24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乌嘴乡2017年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我乡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以及《南县创建国家级生态县、全国文明县城、国家卫生县城工作方案》(南发[2013]15号)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以建设“洞庭明珠、生态南县”为目标,按照“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属地管理、源头控制”和“还田为主、利用为辅”原则,采取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禁烧和重点防控相结合、宣传引导和考核问责相结合方式,落实农作物秸秆处理“综合利用、粉碎还田、集中堆放、杜绝火点、责任追究”二十字方针,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宣传力度,动员全乡人民积极参与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现人人知晓,户户禁烧,确保生态环境质量根本好转。
- 工作目标
各村将秸秆禁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专人负责,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全面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垃圾、荒草、落叶等行为,实现“不见烟雾、不见火光、不见黑斑”,确保不因焚烧秸秆导致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发生重大损失,确保不因焚烧秸秆被国家环保部和省市通报导致“一票否决”生态文明创建的结果,确保我乡的大气
报电话为15873745886、13327378185,对举报案件要按“首问责任制”的要求及时查处。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领导,确保禁烧工作取得实效,成立乌嘴乡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由易建波任组长,贺正波、邓海彪、汤自光任副组长,各村支书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邓海彪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环保站。
南县乌嘴乡人民政府
2017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