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94041623/2018-582910 | 发布机构 | 乌嘴乡 | 发文日期 | 2018-1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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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694041623/2018-5829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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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乌嘴乡 |
发文日期 | 2018-11-29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乌政发〔2018〕31号
关于乌嘴乡秋冬季动物防疫暨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场、规模养殖户:
为切实做好今年秋冬季动物防疫和当前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确保我乡重大动物疫情平稳,防止非洲疫情传入。根据市,县重大动物疫病防制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18年秋冬季动物防疫主要病种为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动物疫病实施强制免疫,对高致病性蓝耳病,猪瘟,鸡新城疫,狂犬病实施全面免疫,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百分之百,免疫抗体合格率百分之七十以上。对于非洲猪瘟,由于没有疫苗预防,没有药物治疗,所以我们要高度重视,强化责任,落实防控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确诊,早处置,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二、秋冬防动物防疫要求以及工作措施
加大宣传力度,明确规模养殖场为强制免疫责任主体,
通过宣传资料,会议,培训等方式做好免疫知识的学习,完善规模养殖场免疫程序,完善散养畜禽的集中免疫。在10月下旬之前完成全乡的秋冬季动物防疫工作,按照先规模户后散户的原则,开展集中免疫。口蹄疫首免后21-30天进行补免。坚持免疫过程中三带三不打原则。规范免疫档案,对免疫进行详细登记。在免疫过程中和免疫后乡重大动物疫病防制指挥所将组织人员进行督促和督查。
三、非洲猪瘟防控措施
全面开展疫情排查,对本辖区内的养殖户以及流通环节进行全面排查,发现不明原因生猪死亡,立即限制移动,按程序报告。严格做好疫情处置方案,落实防控责任,发现疑似疫情,按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规定,先封锁,扑杀。大力加强疫情宣传培训,通过不间断排查,发放宣传资料,指导养殖户防控疫情。严格病料采集程序,未经业务主管部门批准,不得以任何名义采集。坚持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明确值班人员。
乌嘴乡人民政府 2018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