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乡领导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694041623/2017-581887 发布机构 乌嘴乡 发文日期 2017-12-27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索引号 694041623/2017-581887
发布机构 乌嘴乡
发文日期 2017-12-27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乌嘴乡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

乡领导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有关部门: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排查整改安全隐患。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的通知》(湘办〔2014〕29号)和《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县政府带队领导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人民政府同意,决定由政府领导带队开展安全生产工作集中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时间安排

2017年7月20日至7月30日,具体检查时间由带队县领导确定。

  • 分组安排

第一组

带队领导:徐敬军 检查地区:罗文村

联络员:蔡铁军(15898435355)

第二组

带队领导:雷鹏 检查地区:窑嘴村

联络员:刘固文(73807375949

第三组

带队领导:刘国和 检查地区:港口村

联络员:谢婷(18711759259)

第四组

带队领导:欧阳梅花 检查地区:昭明社区

联络员:朱宇飞(18873759112)

第五组

带队领导:易建波 检查地区:三新垸村

联络员:何建忠(18711759868)

第六组

带队领导:张志勇 检查地区:长安村

联络员:朱政祥

第七组

带队领导:王波 检查地区:赛河村

联络员:帅旗(15173730708)

第八组

带队领导:冯迪吉 检查地区:又东村

联络员:吴东(13272150018)

第九组

带队领导:刘卓 检查地区:东成村

联络员:龚莹(18473756373)

第十组

带队领导:孙明亮 检查地区:东风桥

联络员:杨建云(13875364231)

三、检查内容

(一)对村、社区和有关成员单位的检查内容

1.传达贯彻落实各级会议精神和学习宣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情况。

2.“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层层压实责任的落实情况。

3.党政主要领导对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和工作是否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领导是否带队开展检查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量是否下派检查;检查是否有记录。

4.安监基础建设(人员、设备、经费)情况。

5.重要领域、重要环节、重点企业、重大危险源是否采取强硬措施有效管控,隐患是否建立台账;是否排查治理。

6.“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两个主题活动开展情况。

(二)对生产经营单位的暗访抽查内容

1.是否按照《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检查规模以上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

2.是否开展全方位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录自改情况,是否实行隐患治理闭环管理,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重大隐患是否制订了整改方案,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

3.企业安全设备设施到位、警示标志标牌设置以及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各村、社区、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强化举措、突出重点、扎实做好当前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安全稳定。

(二)各牵头单位应先期组织暗访,检查要坚持“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要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采取看、听、问、议等多种方式进行,全过程实行“痕迹化管理”,做到“六有”(即有方案、有重点、有记录、有总结、有措施、有签字)。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各组要及时进行交办并负责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三)检查组牵头单位及联络员要做好记录及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并汇总相关检查情况,一并将政府领导检查图片、讲话要点于2017年7月30日前报安委办(联系电话:18975385100)。

(四)由各牵头单位负责与本组带队领导及参与检查单位相关人员的沟通联系,协调交通工具等相关事宜,做好相关报道工作。

乌嘴乡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7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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