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嘴乡2017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索引号 694041623/2017-581872 发布机构 乌嘴乡 发文日期 2017-12-27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索引号 694041623/2017-581872
发布机构 乌嘴乡
发文日期 2017-12-27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乌嘴乡2017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考核评估方案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要求,适应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的新形势,确保全人口、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确保我乡计生整体工作市、县“保模创新”的工作目标,严格执行乌发[2016]1号结合我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估类型

(一)村级类型

从高到低依次分为五种类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优秀单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优良单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合格单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黄牌警示”或“一票否决”单位。

评定2个优秀单位和6个优良单位,其他类型单位按实际情况确定(按原建制村排名)。

(二)职能部门类型

对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职能部门的民政办、派出所、卫生院、财政所、司法所、卫计办、联校、文卫站8个单位,评定出40%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先进单位(考评方案另行制定)。

二、考核方式

(一)全乡人口和计划生育按百分制考评。

(二)抽样调查

抽样调查主要是平时调查,兼顾重点调查和举报调查,并结合省、市、县对我乡的工作检查及平台监管进行综合评估。检查数据及平台监管作为考核评估的主要依据。

(三)综合评估

(1)综合评估按百分制计分。每次调查作为当次调查分值;综合考核奖分和扣分情况后确定考评总分。

(2)年度末,在单位自行申报的基础上,根据考评结果集体审评计划生育工作优秀单位和计划生育工作优良单位。

三、考核内容

(一)基层基础工作(50分)

(1)两委将人口计生工作纳入当地年度工作计划,两委集中学习新的计生条例并制定相关措施;严格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村两委组织开展党员、干部和社会公众人物违法生育专项治理行动,对有关当事人处理到位;组织开展了“关爱女孩行动”并制定了关爱女孩优惠政策和措施。(4分)

(2)经费投入到位情况:村级不低于4000元做到专款专用;人口计生队伍建设:选聘好计生专干、药管员、组指导员、常务副会长;开展了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阵地建设规范,服务功能完善,台帐齐全。(4分)

(3)打击“两非”严厉查处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违法行为。(3分)

(4)选聘好常务副会长,发挥乡村计生协会功能、积极开展“两为两争”活动,反映群众意见和需求;计生协会活动经费占计生经费1000元以上并专款专用。(3分)

(5)村(居)民自治:全面推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村民自治章程和协议书由村民共同讨论制定,群众知晓,定期召开村民自治议事会研究和评议人口计生工作;配备合格的村计生专干、女指导员和计生协会会长并落实报酬;村支书和村计生专干绩效工资与计划生育工作挂钩;健全村级计生服务阵地,做到村务公开并阵地外移;开展关爱女孩和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减少和杜绝大月份引产,非婚孕生产及早婚现象;开展“三查一治”等生殖健康服务;协会组织健全,建立会员联系户制度,并开展经常性宣传服务活动。(4分)

(6)妇幼健康服务与公共卫生:贯彻落实湖南省出生缺陷防治办法①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早孕随访率、妊娠结局随访率均达80%以上;②孕产妇产前筛查80%以上;③叶酸服用率及服从率80%以上;④早孕建册率85%以上;⑤孕产妇系统管理率85%以上;⑥公共卫生服务到位率80%以上。(6分)

(7)奖励扶助政策落实:落实独生子女政策,提高独生子女领证率及保健费兑现率;落实奖励扶助政策,提高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和特别扶助家庭准确率,上报准确率达100%;落实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确保独生子女奖励对象确认准确率为100%。(6分)

(8)宣传教育:人口计生免费宣传品发放到期内有结婚、生育、流引产情况的家庭,提高群众对计生优惠政策、避孕方法、生殖健康保健的知晓率;发挥乡村人口学校功能,开展有针对性的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利用QQ、微信等各种形式宣传中央及各级政府关于计划生育的政策、法规。(4分)

(9)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依法做好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掌握流出人口人数去向及联系方式,加强已婚育龄妇女的合同签订,婚育证办理和孕情监测工作,提高流动人口定位信息采集率和信息提交反馈率,抓好流动人口区域协作工作;做好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工作。(8分)

(10)药具:搞好药具发放使用和随访工作,合理提高药具占综合避孕节育措施比率;提高综合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3分)

(11)无偿献血:合并村5例,未合并村4例。(3分)

(12)阳光公示:开展阳光公示,村级计生政务公开、办事公开,无三乱行为。(1分)

(13)单位申报、集中审评(1分)

(二)依法管理及社会抚养费征收(20分)

(1)立案到位率100%。未及时立案每一例扣2分。(5分)

(2)社会抚养费依法征收及管理情况,依法做好违法生育人员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工作,提高到位率,考核期内社会抚养费征收平均到位率低于全乡平均水平的不能进入先进行列,每一例未征收案件扣1分。(10分)

(3) 征收到位率低于全乡平均水平一个百分点扣0.5分。(5分)

(三)诚信统计(30分)

(1)统计质量和专项统计信息上报情况。提高统计准确率,降低出生性别、孩次错报率;及时准确完成专项统计信息上报;出生、综合节育措施30天内上报,现孕90天内上报,及时率达100%;流动人口及时入库。(15分)

(2)全员人口信息数据质量和应用情况及时更新。及时反馈、更新全员人口信息,降低主要数据(姓名、身份证号码、期内生育和节育)项目差错率;实现信息连通,引导开展计生服务和管理。(5分)

(3)符合政策生育率96.1%,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0.5分。(5分)

(4)村直报和全员人口系统综合考核。(5分)

四、组织实施

乡级人口计生调查,考核评估实施细则,指标释义等授权乡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制定和解释,综合治理部门的考核评估由乡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直接组织实施。

全乡卫生和计生工作年度考核评估结果报乡党委、政府审定后公布。人口计生工作考核评估结果和统计调查信息资料未经审定之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泄漏。

五、加分与扣分

(一)加分

凡为省、市、县提供好的会议现场或在省、市、县召开的大型会议上典型发言的分别加0.5—1分;在省、市级定量调查中未查出出生统计水份加3分;为本乡召开的带全局性现场会提供现场的加0.5分(不含流动现场);有选手参加省、市、县竞赛获名次的加0.5分;获省以上先进单位的加0.5分;查实“两非”典型案件并处理到位的每列加3分。

(二)扣分

在省、市、县抽样及举报核实有出生和奖扶水分的应予扣分。

(1)每错报一例性别、孩次,县级扣0.5分,市级扣0.5分,省级扣1分。

(2)每错漏一例政策内出生,县级扣1分,市级扣1分,省级扣2分。

(3)每错漏报一例政策外一、二孩,县级扣3分,市级扣3分,省级扣4分。

(4)每错漏一例多孩,县级扣4分,市级扣4分,省级扣5分。

(5)每错报一例“两扶”对象,省、市、县均扣2分。

(6)往年补报每两例出生视同一例计外出生扣1分。

(7)违法生育未征收社会抚养费上户的每例扣2分。(根据村民自治法未经村民委员会同意上户的可不享受村级公益事业和责任田划分

六、奖励与处罚

(一)对在年度考核评估中获得优秀、优良单位称号的村,获得优良单位的综合治理部门,由乡人民政府适当给予奖励。

(二)全乡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获得县以上先进荣誉,对乡人口计生办经费投入将适度予以倾斜,并给乡卫生计生办公室工作人员适度奖励。获得市、县计生工作“优秀单位”,对乡计生办奖励计生工作经费2万元。

(三)违法多生育子女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65%以上、历年违法生育征收到位率达45%以上,奖励5%作为村级工作经费。平均到位率低于全乡平均水平的村不得进入优良以上行列。

(四)在省、市、县、乡定量调查中,无出生(两扶)统计质量问题的分别奖励1200元、1000元、400元、200元作为基层工作经费。

(五)对在年度考核评估中被列为重管或“一票否决”的单位,给予全乡通报批评,其办点干部一年内不得评先评优,不得调动和重用,并与年度绩效挂钩,取消单位“一把手”、计生专干评先评优资格。

考评结果由乡党委、乡人民政府通报,兑现奖惩。

乌嘴乡人民政府

2017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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