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乌嘴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县乌嘴乡渔场体制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694041623/2015-577742 发布机构 乌嘴乡 发文日期 2015-11-05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索引号 694041623/2015-577742
发布机构 乌嘴乡
发文日期 2015-11-05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WZTR-2015-00001

 

 

南县乌嘴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南县乌嘴乡渔场体制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乌政发〔201512

 

各村场(社区)、部门单位:

根据南县乡镇渔场体制改革工作方案,特制定《南县乌嘴乡渔场体制改革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予以遵照执行。

 

                                乌嘴乡人民政府

                                2015428

 

 

 

 

 

 

 

 

 

 

 

乌嘴乡渔场体制改革工作方案

 

为加大渔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切实改善渔民生产生活条件,积极稳妥推进渔场体制改革工作,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统筹城乡发展、改善渔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渔民增收、渔业发展为目标,尊重历史,因地制宜,全面推进渔场体制改革工作。

二、工作原则

以乡政府为主体组织实施我乡渔场体制改革工作,充分考虑渔场所在地的地势条件、资源分布和群众意愿等因素,按照能合则合、能并则并的原则,改制后渔民享受农村农民相关惠农政策,同时加强对渔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管理和指导,推进健康养殖,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促进渔业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整体改制工作将在20156月底完成。

三、改制措施

1、将原有三新渔场、又东渔场、渔业队合并为一个新的行政村,暂更名为新迈渔村,下一届村支两委换届选举时一并选举班子成员,原则上定3人,一个原单位选举一人进新单位,现阶段由原负责人(李明良、吴建光)负责整体工作。

2、新建渔村的行政运转经费按照人口、面积等因素由县财政比照其它行政村的标准予以保障,由村委会统筹安排使用。

3、改水、改厕、双畅工程、电力、农村危房改造等惠农项目向渔村延伸倾斜。

4、按照我乡农民人均承包面积标准等量确定改制后每个户籍渔民的基本养殖面积,超出部分为承包经营面积,根据自身发展需要,渔村可以适当收取承包经营费用,用于村内基础设施等公益事业建设、消赤减债。

5、原则上不进行养殖水面经营使用权的调整,但必须规范完善承包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承包期限原则上要求与农村田土承包期限同步。由乡镇集体对外承包经的养殖水面面积不纳入此次改革范围

四、方法步骤

1、加强领导,成立领导机构。由乡长徐敬军任小组组长,周韵华、尹伏秋、蔡铁军、冯迪吉同志任副组长,李松波、周驰宇、吴东、苏晓峰、朱小维、邓海彪、李明良、吴建光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罗丹任办公室主任。

2、宣传发动,树立正确舆论导向。渔场体制改革直接关系广大渔民的切身利益,是一项民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我们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通过召开渔场群众会议、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加强对改革工作重要意义、目的、政策的宣传,使这项惠民政策深入人心,真正得到广大渔场群众的用户和支持。

3、摸清底子。迅速开展渔场财物清理和审计工作,封存渔场公章。由乡财政所和乡经营管理站牵头,组织对渔场资产、债权、债务和财务收支等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审计,做好账务、财产登记和封存工作,被清理的原单独核算单位各选派3名村民代表参与小组集中清理财务过程,并张榜公布清理结果,接受群众监督。

4、方案报批。通过认真走访调查,制定本方案后及时上报,报县乡镇渔场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五、工作要求

渔场改制要从农村稳定发展的全局出发,把渔场体制改革工作作为当前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作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安民、稳民、惠民、富民的一项重要举措,提上重要议事日程,抓好抓实。

1、严肃财经纪律。坚决杜绝乘改制之机私分集体财产、滥发奖金补贴、隐匿资金收入、虚报费用支出和乱砍滥伐林木等现象发生,确保渔场集体资产不流失。

2、严把渔村户籍人口关。严禁乘改革之机突击变更渔村养殖户户籍或接纳入渔村户籍人口,防止渔村户籍人口激增。

3、保障社会稳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处理渔场体制改革的有关问题,确保我乡渔场体制改革工作顺利进行,如遇重要情况要及时向渔场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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