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9210010/2022-1636215 | 发布机构 | 乌嘴乡 | 发文日期 | 2022-08-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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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4309210010/2022-1636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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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乌嘴乡 |
发文日期 | 2022-08-15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乌政发〔2022〕17号
南县乌嘴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乌嘴乡“戴帽工程”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
现将《2022年乌嘴乡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县乌嘴乡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日
乌嘴乡“戴帽工程”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化全乡“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工作成效,根据市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戴帽工程”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部署,乡整治办决定,自2022年4月20日起至12月底,在全乡开展深入推进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戴帽工程”专项行动。为此,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通过为期8个月的集中治理,进一步增强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以下简称“摩电”)骑乘人员头盔佩戴意识,显著提升摩电安全防护水平,明显减少摩电交通事故,减轻事故伤亡后果。力争到2022年底,普通公路头盔佩戴率达到85%以上。
二、实施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4月30日前,完成方案制定、动员部署、集中宣传等工作,迅速掀起舆论声势,营造整治氛围。
(二)集中治理阶段。11月30日前,全面开展源头清理、路面管控、基层创建等工作,通过密集开展主题活动、联合执法、案件办理、检查考核、经验推广、跟踪报道、新闻发布等各种方式,系统深入组织推进,始终保持整治张力。
(三)巩固提升阶段。12月31日前,乡整治办组织开展“回头看”,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查补短板漏洞,完善手段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治理机制。
三、主要措施
(一)强化宣传引导
1、全程开展主题报道。充分应用传统媒体平台和新媒体矩阵,集中开展“戴帽工程”主题报道活动,迅速掀起宣传高潮。通过发布整治通告、刊发新闻通稿、跟踪采访报道、播放公益广告、曝光典型案例等形式,将主题宣传贯穿行动全过程,高频次、大范围组织报道,持续强化宣传效果。
2、全面落实阵地宣传。充分利用各种执法服务网点、政务服务中心、学校、摩电销售点、集中停放点、村社活动中心、企业单位宣传橱窗、楼宇电视、农村“大喇叭”等各种窗口建立“戴帽工程”宣传阵地,延伸宣传触角,提高群众知晓度。
3、全力组织教育劝导。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对路面查获的违法摩电骑乘人员一律开展现场警示教育。坚持自治自律,督促机关、企事业单位落实上下班门卫安全提示制度。坚持专群结合,动员机关、团体、街道、村社、学校等单位工作人员、农村“两站两员”以及青年志愿者上路开展宣传劝导。
(二)强化综合治理
4、凝聚部门共治合力。推动将“戴帽工程”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考核和文明村镇(乡)、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测评指标。从规范经营行为入手,限制为无牌无证、未配备头盔的摩电提供加油、维修等服务,排查治理慢行交通系统不充足、不连续问题,完善机非隔离设施和交通标志标线,保障非机动车通行路权和交通安全,积极改善公交服务,削减摩电出行需求。
5、促进机关示范带头。在党政机关、政法系统、工青妇组织、社会团体、国有企业中广泛开展“戴帽工程” 文明倡议活动,纳入文明机关建设考核评估,促进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严格行政执法用摩电管理,严禁使用非标、无牌无证摩电执法,严禁民警、辅警、 行政执法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头盔,严防因未戴头盔执法引发炒作。
6、发动社会共同参与。积极推广“购车送头盔”“买保险送头盔”“爱心企业赠头盔”等模式,联合摩电生产、销售企业、保险公司、本地商家共同解决社会在用摩电头盔配备。推动行业、社会组织开展“线上学法送头盔”等活动,主动解决本系统、本区域在用摩电头盔配备。鼓励企事业单位将头盔作为劳动保护用品,配发给有需要的员工。
(三)强化源头监管
7、清查生产销售源头。市场监管、公安、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等部门建立联合检查工作机制,主动搜索发现生产销售非法改拼装车、非标车以及买实、伪造、变造号牌(证件)等违法犯罪线索,清理整顿非法摩电流通渠道、电商平台、存储仓库、维修门店等,督促落实带盔生产销售。
(四)强化主体责任
8、突出重点行业。以快递等运营企业为重点,督促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
9、突出中小学校。充分发挥“小手拉大手”作用,致信全体学生及家长,号召家长和学生驾乘摩电自觉佩戴头盔,规范行停秩序。督促完善“家校警”共治机制,强化学校门口头盔检查记录和劝导教育。建立通报警示制度,定期发布校级、班级头盔佩戴情况通报,督促家长、学生养成佩戴习惯。
10.突出重点企业。以劳动密集型制造业工厂为重点,组织开展日常巡查和上门督办,严格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门卫提示和日常安全检查考核制度,督促职工使用合法摩电上下班,并按规定佩戴头盔骑行。
(五)强化执法办案
11、严格路面整治。以全乡学校、企业等摩电出行密集路段,摩电交通事故多发点段为重点,加强交通违法行为技术监控设备建设,强化现场执法勤务,从严查处摩电无牌无证、闯红灯、逆行、不戴头盔、不按规定载人、加装伞具等六类重点违法行为。
12、严格案件办理。对涉嫌生产,销售伪劣机动车产品、非法经营、危险作业以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刑事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法违规生产、销售以及发布虚假或引人误解宣传广告造成损害的,引导受害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论,依法追究生产、销售企业相应的赔偿责任。
(六)强化责任追究
13、严格溯源倒查。对摩电发生亡人交通事故,或者因假冒伪劣头盔产品造成摩电交通事故后果加重的,一律倒查生产、销售、使用环节相关责任。对管理部门、行业机构直接责任人员涉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但尚不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当前省、市、县实施“戴帽工程”已进入从量变到质变、积小胜为大胜的关键期,全乡要按照县委、县政府“多管齐下、多策并举、做好源头防范和事故预控”的重要批示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把“戴帽工程”作为“生命工程”“一把手工程”,切实抓住,抓紧,抓实,以决战决胜的姿态,从严从速组织实施,确保实现预期目标。
(二)切实强化组织推进。乡整治办要充分发挥“牵头统筹、协调推进、督办落实”的功能作用,明确相关部门、行业、基层组织及学校、企业等单位实施“戴帽工程”的工作责任,细化具体任务,严格落实相关工作措施。
(三)切实加强考核督办。乡整治办要对照本方案定期开展效果测评,确保工作进度和整治成效。“戴帽工程”实施情况纳入全乡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考核,对工作推进不力、风险隐患突出的,将视情形采取提醒、约谈等问责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