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09210010/2022-1463494 | 发布机构 | 乌嘴乡 | 发文日期 | 2022-05-07 |
|---|---|---|---|---|---|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 索引号 | 4309210010/2022-14634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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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乌嘴乡 |
| 发文日期 | 2022-05-07 |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各村(社区)、乡属事业单位、驻乡各部门单位、驻村工作队:
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举措,也是预防控制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安全稳妥推进全乡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提升疫情防控水平,我乡从10月12日起全面启动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免疫接种对象
已经全程接种新冠灭活疫苗(国药中生北京公司、北京科兴公司、国药中生武汉公司)和腺病毒载体疫苗(天津康希诺公司)满6个月的18岁及以上人群。
二、加强免疫剂次数
现阶段加强免疫接种在已完成全程接种满6个月的人群中实施,原则上使用已接种过的原疫苗进行1剂次加强免疫。
三 、加强免疫疫苗使用原则
使用同一种灭活疫苗完成两剂次接种的人群,原则上使用原灭活疫苗进行1剂次加强免疫;使用不同灭活疫苗完成两剂次接种的人群,原则上优先使用与第二剂灭活疫苗相同的疫苗进行1剂次加强免疫,如遇第二剂相同疫苗无法继续供应等情况,可使用与第一剂灭活疫苗相同的疫苗进行1剂次加强免疫;使用腺病毒载体疫苗接种的人群,使用原疫苗进行1剂次加强免疫。
四、工作要求
(一)各村(社区)迅速摸清人群底数,发动宣传,组织符合条件接种人员到乡卫生院接种。
(二)乡属事业单位、驻乡各部门单位,组织在岗、退休、分流符合条件接种人员到乡卫生院接种。
(三)驻村工作队,发动本单位符合条件接种人员到乡卫生院接种。
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完成情况将纳入年底考核,请各单位认真对待。
中共南县乌嘴乡委员会
南县乌嘴乡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