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9210010/2020-1221171 | 发布机构 | 乌嘴乡 | 发文日期 | 2020-04-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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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4309210010/2020-12211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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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乌嘴乡 |
发文日期 | 2020-04-07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乌政发〔2020〕15号
乌嘴乡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乌嘴乡第七次
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相关部门单位:
国务院决定于2020年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湖南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湘政发〔2019〕24号)、《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益阳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査工作的通知》(益政发〔2020〕2号)精神和《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南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南政发〔2020〕3号),切实做好我乡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内容
本次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烟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普查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
二、组织实施
(一)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乌嘴乡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负责人口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周 波
副组长:冯迪吉 王 波 宋 勇
成 员:贺正波 刘固文 吴 东 任 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吴东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经济发展办。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各村(社区)要在2020年4月底前成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本村(社区)普查工作。要充分发挥村(社区)的作用,广泛引导、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二)各村(社区)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从本单位抽调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为稳定普查工作队伍,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应支付抽调人员的劳动报酬。
(三)国务院规定,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以及村(社区)部门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不能应普查经费短缺或者不足而影响普查工作的正常开展。要坚持勤俭办事,厉行节约,从严控制支出,提高租金使用效率。
三、工作要求
(一)各村(社区)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做好普查各项工作。普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普查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各村(社区)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严禁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
(二)各级普查机构要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采用多种手段,广泛深入宣传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如实申报普查项目,为我乡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南县乌嘴乡人民政府
2020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