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乌嘴乡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4309210010/2020-1139534 发布机构 乌嘴乡 发文日期 2020-01-28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索引号 4309210010/2020-1139534
发布机构 乌嘴乡
发文日期 2020-01-28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关于印发《乌嘴乡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

《乌嘴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方案》已经乡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南县乌嘴乡委员会

南县乌嘴乡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7日

 

 

 

 

乌嘴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方案

 

为做好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世界卫生组织将该冠状病毒命名为2019- n Cov)防控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

及时发现和报告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规范疫情调查和密切接触者管理,防止疫情扩散蔓延。本方案将根据国、省、市、县发布的疫情形势的变化和评估结果及时更新

二、组织机构

成立乌嘴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见附件),全面负责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联防联控工作的领导,组织有序开展防治。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9个专门工作组,具体负责有关防控工作的落实。

三、专门工作组职责

1.应急处置组:负责指导和督促检查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处置工作,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在交通站点、场所设置临时交通卫生检疫站,对进出疫区和运行中的交通工具及其乘运人员和物资、宿主动物进行检疫查验,对确诊病人、疑似病人及其密切接触者实施临时隔离、留验和向县卫生健康部门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移交。督促中心学校负责做好在校学生、教职工的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措施,防止疫情在校内发生和扩散。

2.医疗救治组:负责组织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技术方案;组织实施应急医疗救治工作和各项预防控制措施并进行检查、督导;根据预防控制工作需要,依法提出隔离、封锁有关地区等措施和建议;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3.市场整治组:负责开展农贸市场环境秩序专项整治工作;规范市场生产经营行为,落实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制度严禁市场活禽活畜交易,严禁卖野生动物;加强对养殖场等重点场所的消毒,加强对重点场所从业人员的健康监管负责做好市场的清洗和消毒等环境整治工作,必要时采取休市等措施

4.文化旅游组:负责文化旅游场所的管控工作,确保村文化广场、网吧、电游室、宾馆、饭店等人群易聚场所停张歇业,协助做好旅游行业疫情防控期间的预防和应对处置工作

5.舆论引导组: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处置情况的信息报送,组织各级各类新闻媒体采访;及时对外澄清事实,正确引导舆论负责网络舆情监测和处置。

6.社会稳定组:负责依法处置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有关的突发群体性事件,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协助卫生健康部门依法落实强制隔离和医学观察措施,依法保障防控工作的秩序;严厉打击造谣传谣等违法犯罪和扰乱社会治安医疗秩序的行为

7.环境卫生组:负责全乡垃圾的收集和处理。组织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和村庄庭院美化等专项治理工作,集中解决道路交通拥挤和城乡环境“脏、乱、差”问题

8.巡察督导组:负责督促各责任单位、责任人工作进度,检查疫情控制工作开展情况和工作效果;负责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

9.后勤保障组:负责做好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有关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工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经费及其监管工作,协助做好疫情监管工作。

四、村、社区工作职责

1.对武汉(湖北)返乡人员及时登记并上报乡疫情防控指挥部。做好返乡人员及密切接触者的居家隔离和就地稳控工作。

2.协同疾控部门、乡卫生院(乡村医生),对返乡人员及密切接触者上户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落实乡指挥部、办点领导安排的相关工作任务。

3.做好疫情防控和防疫知识的宣传,帮助群众提高自我防护意识。积极配合卫健部门开展疫情控制物资的运输和发放。

4.劝导辖区内群众在疫情期间不举办、不参加各类红白喜事,不走亲访友,不参加聚集活动。必要时,在部分路段、部分区域采取交通管制措施。

5.发现辖区内有发热、咳嗽等身体不适者应立即报告乡卫生院,并配合做好有关工作。

6.负责本辖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联防联控、信息报送和稳定工作;配合相关执法部门做好相关执法工作

7.其它由县、乡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出的指令任务。

五、防控措施

(一)病例监测、发现和报告。乡卫生院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监测方案》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监测、发现和报告工作

1.病例监测和发现。卫生院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监测和目常诊疗过程中,应提高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诊断和报告意识,对于不明原因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病例,应注意询间发病前14天内的旅行史或可疑的暴露史,了解本人近期有无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地区的旅行史,或哺乳动物、啮齿动物、禽类等,尤其是野生动物的接触史,及其与类似病例的密切接触史。

2.病例报告。卫生院发现符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诊断标准时,需电话报告乡政府、县疾控中心、县卫生健康局,并进行单间隔离

(二)密切接触者的迫踪和管理。按要求对观察病例和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实行隔离医学观察,每日至少进行2次体温测定,并询问是否出现急性呼吸道症状或其他相关症状及病情进展。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期为与病例末次接触后14天。

(三)宣传教育与风险沟通。积极开展舆情监测,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及时向公众解疑释惑,回应社会关切,做好疫情防控风险沟通工作。要加强重点人群、重点场所以及大型人群聚集活动的健康教育和风险沟通工作

(四)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专业人员培训。对专业人员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发现与报告、个人防护等内容的培训,提高防控和诊疗能力。

附件:乌嘴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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