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9210010/2019-584853 | 发布机构 | 茅草街镇 | 发文日期 | 2019-1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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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4309210010/2019-5848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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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茅草街镇 |
发文日期 | 2019-11-27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为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中办发〔2018〕5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湘办发〔2018〕24号)和《中共益阳市委办公室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益办发〔2018〕27号)南办发[2018]34号等文件精神,提升我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和生态质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揽,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突出抓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厕所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村容村貌提升、乡风文明提质“六大行动”,大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加快建设“美丽、生态、文明、宜居茅草街”。
(二)基本原则
——统筹布局、融合发展。按照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做好农业农村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整合政策资源,谋求事半功倍的效果。重点突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农村产业发展相融合、与脱贫攻坚相融合、与污染防治相结合。
——规划引领、系统推进。坚持规划引领、分批实施,加快完善镇村布局规划,优化乡村空间布局,注重村庄规划的差异性,切实加强对村庄规划执行的监督管理。坚持系统化思维,先建机制、后建工程,优化整合项目和资金,探索形成合理的投资模式和运行管护方式,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护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确保各类设施建成后长期稳定运行。
——试点先行、有序推进。坚持先易后难、试点先行,积极探索符合我镇实际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模式,带动整体提升。注重示范带动,以主要交通公路和生态河流、大型渠道沿线为重点,着力打造示范点、示范线,开展示范行动。注重统筹推进,合理确定整治任务和建设时序,防止一哄而上和生搬硬套,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村庄形态与自然环境相得益彰。
——政府引导、村民主体。尊重村民意愿,根据村民需求,建立政府、村集体、村民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通过制定规划、项目扶持、财政补贴等方式,引导村民和社会力量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注重发挥村民主体作用,保障村民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提升村民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三)工作目标。到2020年,基本建成与全面小康相适应的农村垃圾、污水、卫生厕所、村容村貌治理体系。全镇90%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较为普及,村庄日常保洁机制全面建立;农户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以上,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得到管控;村内主要道路基本硬化,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建立;村庄规划编制全覆盖;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庄环境基本干净整洁有序,乡村文明风气持续好转,农民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
二、重点任务
(一)深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1.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各村要按照“五有”(有齐全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长效的资金保障机制、有完善的监督制度)标准和“四个环节”(扫干净、转运走、处理好、保持住)的要求,按照城乡一体、区域统筹、设施共享的原则,加快建立健全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
2.推进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因地制宜探索建立“户分类投放、村分拣收集、有机垃圾就地生态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体系,积极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垃圾减量化、收集分类化和处理资源化。
3.加大陈年垃圾清理和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的力度。以城乡结合部、环境敏感区、主要交通干线沿线以及河流、沟渠等区域为重点,清理陈年生活垃圾,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拆除所有敞开式垃圾池,对河湖、沟渠水面漂浮垃圾和沿岸垃圾进行清理整治。
4.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长效保障机制,探索受益者付费的有偿服务,在农村地区逐步推广向农民适当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
(二)积极开展农村厕所治理行动
1.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合理选择改厕模式,全镇统筹规划,整合相关部门农村改厕项目,按统一标准推广使用三格式化粪池技术实施厕所粪污治理。
2.切实推进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普及,农村新建住房、易地扶贫搬迁等农民安居工程同步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开展农村公共厕所建设和改造,村部、村级活动中心和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农业的村庄,应配备无害化公共厕所。
3.加强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有效衔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旅游景点、生态敏感区以及其他环境容量小的村庄,加快推进户用无害化厕所建设和改造,推广使用三格式化粪池或技术成熟、成本低廉的一体化处理设施,实施厕所粪污治理;其他地区按照群众自愿、经济适用、维护方便、不污染公共水体的要求,普及不同水平的卫生厕所。
4.建立厕所粪污治理长效机制,引导农民建好卫生厕所,有效管理和使用无害化粪肥;乡镇要科学选择区域内公共厕所粪污收集处理方式,配备责任心强的管护人员,保障日常管护工作经费,确保管护机制落实。
(三)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1.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为重点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鼓励采取人工湿地等生态处理工艺,重点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整治。
2.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进长春集镇、八百弓街道、三岔河街道、接龙安置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居住分散的村庄选择建设小型人工湿地、氧化塘等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理设施。
3.通过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河湖渠连通、生态修复等措施,加大治理力度,完成黑臭水体整治。
(四)加快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1.全面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整治行动,加快推进畜禽适度规模养殖。2020年底前,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其中大型规模养殖场达到100%。
2.规范天然水域水产养殖行为,全面禁止天然水域投饵投肥养殖,推广循环水养殖技术应用,实现池塘健康养殖,渔业用水循环利用或达标排放。
3.配合三仙湖水库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试点项目建设,创建五七运河沿线、三仙湖水库沿线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示范区。制定农药包装等废弃物、农膜回收管理办法。基本实现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全覆盖,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
4.采取以秸秆还田肥料化利用为主,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原料化为辅的多种利用方式,着力提升农作物秸秆的综合利用水平,至2020年全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
(五)着力提升村容村貌
1.实施“农村公共空间整治工程”,重点整治集镇乱搭乱建、占道经营等现象,整治村庄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及时清理私搭乱建、乱堆乱放。突出整治集镇和村民集中居住地等部位, G202、S204等国省干道沿线,南茅运河、五七运河、三仙湖水库等沿河区域。
2.依法依规有序引导农村村民建房,坚持先审批后建房。坚持节约集约用地,落实农村建房“一户一宅”和“建新拆旧”政策,开展“空心房”整治,拆除残垣断壁,复耕复绿。
3.加快推进通村组道路建设,全面完成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建设任务,充分利用本地资源,因地制宜选择路面材料,加快推进入户道路建设。
4.实施“农村美化绿化亮化气化工程”,按照一线一品种的原则,引导各地选用本地乡土树种,在村庄周边、庭院宅旁、村内道路河渠两侧栽植树木,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70%以上村庄达到绿色村庄标准。积极引导和推动在农村主要出入口、主干道和公共活动空间合理设置路灯。
5.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推进卫生乡镇、卫生村组等卫生创建活动。
6.开展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和乡村全域推进试点工作,大力创建省级美丽乡村示范达标村。
(六)乡风文明提质行动
1.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治陋习、刹三风、树新风”行动为主要抓手,把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作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有效遏制大操大办、厚葬薄养、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
2.各村要建立移风易俗工作制度和党员干部移风易俗分片包干责任制,充分发挥文艺作品敦风化俗的作用,指导扎实开展“文明村”“十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让文明新风融入农村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
3.加快推进殡葬制度改革工作。全镇、各村、各部门紧密配合,全力整治殡葬突出问题;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分期建设农村公益性墓地。
4.各村要依托红白理事会,完善以移风易俗和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为主要内容的村规民约,建立完善婚丧喜庆操办流程、标准等章程,倡导婚礼新办、丧事简办、余事不办新风尚。
三、重点举措
(一)突出规划管控。全面完成各村建设规划编制或修编,加强与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农户建房、公共建设、污染防治、空心房整治等规划的统筹衔接,推进“多规合一”,整合相关政策和资源,因地制宜,分类制定实用性村庄规划。结合实际,建立健全茅草街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加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同步加强批后监管。2020年底前,实现全镇村庄规划编制全覆盖,村庄规划管理体系基本健全。
(二)完善责任体系。建立完善“镇负总责、村抓落实、推进和实施”的工作机制。镇人民政府对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负总责,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强化协同推进和分类指导。强化村级主体责任,做好项目落地、资金使用,推进实施等工作。充分发挥村基层组织作用,健全完善村规民约,将村庄规划、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管护、村民建房、培育良好生活习惯等纳入村规民约,明确农民维护公共环境责任。
(三)强化政策支持。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建立政府补助、村集体资金及社会资金参与、村民合理付费相结合的费用分担机制。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一规划、集中使用、各记其功的原则,统筹农村公路建设、农村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等相关资金,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目标实现。创新政府支持方式、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以工代赈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村级信贷支持力度,在信贷投放计划安排上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域倾斜。鼓励各类企业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引导有条件的单位将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与美丽乡村、特色产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有机结合,实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与人居环境改善互促互进。
(四)加强公共设施管护。按照政府主导、分级负担,集体补充、群众参与,社会支持、多元筹集原则,合理确定政府、村集体和农户出资责任,并承担相应建设和管护职责。围绕生活垃圾收运处理、道路修护、绿化养护、河道管护、公共设施维护等“多位一体”建设,明确镇村两级以及有关部门、运行管理单位责任,基本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村庄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探索推行环境治理依效付费制度,健全服务绩效评价考核机制。建立垃圾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完善财政补贴和农户付费合理分担机制。
(五)加强技术和人才支撑。分类制定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技术指南,编制村容村貌提升技术导则,开展典型设计,优化技术方案。选派专业技术人员驻村指导,进一步加强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人员技术培训,加快培养乡村规划设计、项目建设运行等方面的技术和管理人才。
四、实施步骤
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分五个阶段有序推进。
第一阶段:编制方案,动员部署(2018年10月)。各村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编制或修订,并报镇人民政府备案。同时扎实做好安排部署、宣传发动、引导群众、建立机制、筹措资金等开展整治行动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典型示范,全面推动(2018年10月底-2019年9月底)。学习借鉴外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成功经验和做法,与乡村振兴战略的先行区域相统筹,突出国省干道、生态河流沿线重点示范带,集合政策措施,优先试点示范,高标准整治,把示范带打造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样板区和集成地。各村合理安排各项整治任务的完成期限,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的全面展开整治工作,确保按期全面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各项任务。
第三阶段:督促检查,考核验收(2019年1月-2019年12月底)。该阶段工作与第二阶段工作可错时进行。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指挥所将依据本方案分解具体的推进计划任务,根据省、市县考核验收标准和办法,制定考核验收标准和办法,组织成员单位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适时开展检查、评估和督导,并将检查、评估和督导情况在全镇范围内通报,鼓励先进、鞭策后进。
第四阶段:总结评比,申请验收(2020年1月-2020年6月底前)。以村为单位,对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行总结评比,对整治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对未按期完成整治任务或未通过验收的进行问责,限期整改。在全镇全面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向上级申请对我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验收,力争一次通过。
第五阶段:拓展范围,提升效果(2020年7月-2020年12月底前)。在通过上级验收实现初步成效的基础上,学习借鉴发达地区先进经验,进一步完善治理机制,走出一条治理巩固、提升拓展的工作路径,确保投入、运营、管理、效果四个机制的长效化、常态化。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力推动。成立茅草街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指挥所,对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行统一领导,指挥所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办,办公室负责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年度计划、任务分解、检查督导、考核验收等工作;各成员单位依据《实施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制定专项方案,分头抓好具体落实,配合办公室做好相关工作;各村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实施主体,要筹备负责本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动员广大群众积极投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
(二)加强督查,强化考核。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全县绩效考核体系。农业农村办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考核验收办法,对村各单位进行评估、督导和验收,考核评估,主要内容包括:资金投入、任务完成情况、建设和长效管护体制机制建设、人员到位、督查考核等。考核评估结果向镇党委、镇人民政府报告,并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对工作推进不力、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严格追究责任。
(三)健全标准,保障法治。各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农村改厕、粪污治理、村庄绿化以及处理技术、施工建设、运行维护等标准规范。各单位要加大村规民约奖惩制度等建设,切实推进人居环境整治依法依规进行。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通过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意义、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充分利用广播、微信、现场会、电视等方式,宣传好典型、好经验和好做法,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
附件:1.南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主要任务分解表
2.南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任务表
附件1
南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主要任务分解表
序号 |
工作任务 |
主体责任单位 |
牵头单位 |
参与单位 |
|
1 |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
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到2020年,90%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治理并基本建立日常保洁机制 |
各乡镇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展和改革局、环保局、农业局、水务局、爱卫办、文明办 |
2 |
推广适合农村特点的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方式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环保局、农业局 |
||
3 |
对河道水面漂浮垃圾进行清理整治,重点实施“洞庭湖河湖沿岸垃圾清理”专项行动,清理河湖沿岸垃圾 |
水务局 |
环保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局 |
||
4 |
因地制宜建设封闭式垃圾收集点,拆除所有县、乡公路沿线垃圾池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展和改革局、环保局、农业局 |
||
5 |
对较大规模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进行清理整治,完成4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取缔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处理设施;完善11个乡镇垃圾中转站建设。对中转站产生的污水进行无害化处理、达标排放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环保局、农业局、爱卫办 |
||
6 |
按照城乡统筹、区域统筹,协助益阳北部片区(沅江市北部、南县、大通湖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环保局 |
||
7 |
农村厕所治理 |
推进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普及,到2020年全县85%的农户用上卫生厕所 |
各乡镇 |
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农业局 |
8 |
开展农村公共厕所建设和改造,村部、村级活动中心和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农业的村庄应配备无害化公共厕所 |
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农业局、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 |
||
9 |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
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为重点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湖)长制重点任务 |
各乡镇 |
水务局 |
发展和改革局、环保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局、林业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10 |
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2018年重点开展对南县23处村庄黑臭水体整治任务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展和改革局、环保局、农业局、水务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城投公司 |
||
11 |
加强污水收集处理,强化运行监督管理,实现11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目标,力争2018年达到各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环保局、水务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城投公司 |
||
12 |
2018-2020年,全县新增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的行政村数量分别为11个、11个、16个 |
环保局 |
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
13 |
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
全面开展畜禽养殖污染综合防治,严格执行畜禽养殖分区管理制度,加快推进畜禽适度规模养殖,2020年底前,全县规模畜禽养殖比重达到50%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分别达到69%、79%、88% |
各乡镇 |
畜牧水产局 |
环保局、国土资源局 |
14 |
推进渔业生态健康养殖,规范河流、湖泊、水库等天然水域的水产养殖行为 |
畜牧水产局 |
环保局、水务局 |
||
15 |
提高农作物秸秆的综合利用水平, 2020年,全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85% |
农业局 |
环保局 |
||
16 |
对地膜和废弃农药包装物进行回收利用,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 |
农业局 |
环保局 |
||
17 |
建设1个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示范区 |
农业局 |
发展和改革局、环保局 |
||
18 |
提升村容村貌 |
加快推进通村组道路建设,到2019年,完成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建设任务 |
各乡镇 |
交通运输局 |
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公路局 |
19 |
实施“农村公共空间整治工程”,重点整治集镇乱搭乱建、占道经营等现象,集中清理村庄乱堆乱放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路局 |
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局、房产局 |
||
20 |
开展“空心房”整治,拆除残垣断壁,土地复垦 |
国土资源局 |
发展和改革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农业局 |
||
21 |
提升村容村貌 |
依法依规有序引导农村村民建房,坚持先规划后建房,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落实农村建房“一户一宅”和“建新拆旧政策” |
各乡镇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水务局、林业局 |
22 |
推进开展装配式建筑在农村的推广应用,完成1个村庄试点示范项目建设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展和改革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局、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 |
||
23 |
实施“传统村落保护工程”,传统村落、民居保护机制全面形成,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得到有效保护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局、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 |
||
24 |
实施“农村美化绿化亮化气化工程”,引导各地选用本地乡土树种,在村庄周边、庭院宅旁、村内道路、河渠两侧栽植树木,全面实现70%以上建制村达到绿色村庄建设标准 |
林业局 |
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25 |
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积极引导和推动在村庄主要出入口、主干道和公共空间合理设置路灯 |
国网供电公司 南县分公司 |
各有关部门 |
||
26 |
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推进卫生县城、卫生乡镇等卫生创建活动 |
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三创办 |
各有关部门 |
||
27 |
开展美丽乡村建设试点示范,鼓励开展美丽乡村全域推进试点 |
农业局 |
各有关部门 |
||
28 |
建立健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长效机制 |
环保局 |
各有关部门 |
||
29 |
乡风文明提质 |
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治陋习、刹三风、树新风”行动为主要抓手,把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作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有效遏制大操大办、厚葬薄养、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 |
各乡镇 |
宣传部(文明办)
|
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等有关部门 |
30 |
加快推进殡葬制度改革工作 |
民政局 |
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林业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文明办 |
||
31 |
加强农村法治及精神文明建设,整治农村“黄赌毒”现象,引导乡风向善向好发展 |
公安局 |
文明办 |
||
32 |
加强村庄规划管理 |
推进“多规合一”,加强与乡村振兴规划的统筹衔接,分类制定实用性村庄规划。基本实现全县村庄规划编制全覆盖,村庄规划管理体系基本健全 |
各乡镇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国土资源局 |
33 |
加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同步加强批后监管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国土资源局 |
||
34 |
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 |
明确地方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运行管理单位责任,基本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村庄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 |
各乡镇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各有关部门 |
35 |
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 |
鼓励专业化、市场化建设和运行管护,推行城乡污水垃圾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运行、统一管理的模式 |
各乡镇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展和改革局、环保局 |
36 |
探索建立污水垃圾处理农户缴费制度,保障运营单位获得合理收益,综合考虑污染防治形势、经济社会承受能力、农村居民意愿等因素,合理确定缴费水平和标准,完善财政补助、村集体补贴、农户付费相结合的管护经费保障机制 |
发展和改革局 |
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保局 |
||
37 |
支持村级组织和农村工匠带头人等承接村内环境整治、村内道路、植树造林等小型涉农工程项目 |
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局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保局、林业局、交通局、水务局 |
||
38 |
组织开展培训,把当地村民培养成为村内公益性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的重要力量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环保局、林业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 |
||
39 |
鼓励推广“四自两会三公开”建管机制。简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审批和招投标程序 |
发展和改革局 |
民政局、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局 |
附件2
南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任务表
序号 |
乡镇 |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
厕所革命及粪污治理 |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
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
村庄道路建设 |
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 |
村庄规划 |
|||||||||||
提升生活垃圾治理水平行政村个数(个) |
改造(新建)卫生厕所户数(户) |
新增对生活污水进行治理的行政村个数(个) |
畜禽粪污资源化 利用率(%) |
农作物秸秆综合 利用率(%) |
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建设(个) |
创建美丽乡村示范达标村个数(个) |
村庄规划编制覆盖率(%) |
||||||||||||
2018年 |
2019年 |
2018-2020年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 |
2018-2019年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 |
2018年 |
2020年 |
||
南县 |
23 |
31 |
5137 |
11 |
11 |
16 |
70% |
75% |
90% |
83% |
84% |
85% |
314 |
3 |
3 |
3 |
60% |
100% |
|
1 |
南洲镇 |
2 |
3 |
|
1 |
1 |
1 |
70% |
75% |
90% |
83% |
84% |
85% |
41 |
1 |
1 |
1 |
60% |
100% |
2 |
中鱼口镇 |
2 |
3 |
100 |
1 |
1 |
1 |
70% |
75% |
90% |
83% |
84% |
85% |
16 |
|
|
1 |
60% |
100% |
3 |
三仙湖镇 |
2 |
3 |
|
1 |
1 |
2 |
70% |
75% |
90% |
83% |
84% |
85% |
26 |
|
|
|
60% |
100% |
4 |
茅草街镇 |
2 |
3 |
130 |
1 |
1 |
2 |
70% |
75% |
90% |
83% |
84% |
85% |
26 |
|
|
|
60% |
100% |
5 |
乌嘴乡 |
2 |
2 |
|
1 |
1 |
1 |
70% |
75% |
90% |
83% |
84% |
85% |
15 |
1 |
1 |
|
60% |
100% |
6 |
明山头镇 |
2 |
2 |
800 |
1 |
1 |
1 |
70% |
75% |
90% |
83% |
84% |
85% |
21 |
|
|
|
60% |
100% |
7 |
华阁镇 |
2 |
3 |
900 |
1 |
1 |
1 |
70% |
75% |
90% |
83% |
84% |
85% |
28 |
|
|
|
60% |
100% |
8 |
青树嘴镇 |
2 |
2 |
827 |
1 |
1 |
2 |
70% |
75% |
90% |
83% |
84% |
85% |
16 |
1 |
|
|
60% |
100% |
9 |
浪拔湖镇 |
2 |
3 |
1180 |
1 |
1 |
1 |
70% |
75% |
90% |
83% |
84% |
85% |
39 |
|
1 |
1 |
60% |
100% |
10 |
麻河口镇 |
2 |
3 |
1100 |
1 |
1 |
2 |
70% |
75% |
90% |
83% |
84% |
85% |
51 |
|
|
|
60% |
100% |
11 |
武圣宫镇 |
1 |
2 |
100 |
1 |
1 |
1 |
70% |
75% |
90% |
83% |
84% |
85% |
15 |
|
|
|
60% |
100% |
12 |
厂窖镇 |
2 |
2 |
|
1 |
1 |
1 |
70% |
75% |
90% |
83% |
84% |
85% |
20 |
|
|
|
60%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