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草街镇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精准认定工作方案》和《茅草街镇特困人员精准认定工作方案》

索引号 4309210010/2016-579606 发布机构 茅草街镇 发文日期 2016-09-01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索引号 4309210010/2016-579606
发布机构 茅草街镇
发文日期 2016-09-01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茅政发〔2016〕15号

 

茅草街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茅草街镇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精准认定工作方案》和《茅草街镇特困人员精准认定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相关部门单位:

《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精准认定工作方案》和《特困人员精准认定工作方案》已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茅草街镇人民政府

2016年8月12日

 

茅草街镇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精准认定工作方  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精准扶贫工作的有关精神,全面推进我镇“社会兜底保障一批”脱贫计划,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立足“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原则,精准认定我镇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

二、认定标准

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为:以户为单位,贫困家庭中主要劳动力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家庭。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纳入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范围。

1、无劳动力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家庭成员主要是60周岁以上老年人或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且无经济收入来源的;或其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均因病、因残丧失劳动能力,或家庭主要劳动力因服刑、强制戒毒、失踪等原因,无法履行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的家庭。

2、因残重度贫困的家庭。家庭主要劳动力是一、二级残疾人,或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或一户多残、或老残同户且无其他经济来源的特殊困难家庭。

3、因病重度贫困的家庭。家庭主要劳动力因病(含慢性病)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无其他经济来源,年累计自负医疗费用超过其家庭年可支配收入且需继续治疗的家庭。

4、因灾或意外事故造成重度贫困的家庭。因灾害、突发性事件造成家庭主要劳动力死亡、重残等致贫且无其他经济来源的家庭。

5、因其他不可抗拒原因,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重度贫困家庭。

三、对象来源

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来源为:一是现有农村低保户;二是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因病因残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家庭;三是近一年来因病因突发事件丧失劳动能力,陷入常年性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前两种为主,第三种只是极少数,务必按要求严格控制。

四、认定程序

1、入户调查。这是做好精准认定的基础。由镇包村干部带队,村干部参加,也可以吸纳群众代表参加。要求户户上门、突出重点、逐项调查、详细记录,入户调查率必须达到100%。重点调查家庭人口、住房、收入、生活等详细情况,调查贫困家庭所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的主要情况。认真填写《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调查认定表》,同时附上能够证明其符合上述五个认定标准的佐证材料(所有家庭成员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复印件、医院诊断证明复印件、残疾证、事故鉴定报告、法院判决书等),所有佐证材料复印件必须清晰。

2、民主评议。以组为单位进行,由包村干部组织。同时将民主评议结果进行公示。

3、镇初审。在汇总入户调查和民主评议情况的基础上,镇领导小组进行整理和初审,提出联合认定的建议名单报县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联合认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4、联合认定。由县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联合认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联合调查组,对镇提出的建议名单逐户核实,启动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并进行联合认定审批。

5、公示。对拟审批结果在镇村范围内进行公示7天。

五、时间安排

在2016年8月20日前要完成入户调查和民主评议工作;在8月23日前镇初审和上报工作。

六、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联合认定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分管民政工作的领导任组长,民政办、财政所、扶贫办、人社中心、卫生计生、残联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镇民政办,具体负责对象的精准认定、统计和上报工作,肖志斌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2、广泛宣传发动。各村要加强政策宣传和引导,充分利用公开栏、横幅、宣传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扶贫工作政策和社会保障兜底政策,营造广大群众参与和支持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工作的浓厚氛围。

3、严格把握政策。各村在认定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时,要严格按政策要求执行,不得乱开口子、随意扩大兜底范围。确定社会保障兜底对象时,要根据实际公开公平公正认定上报。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必须以户为单位,不得将有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的重残、重病等个人从家庭中分离出来单独进行兜底保障。要坚决杜绝“政策保”、“人情保”、“关系保”。

4、严格认定程序。各村在认定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时,要严格按照认定程序进行,不得求急求快,要把基础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

 

 

 

 

 

 

 

茅草街镇特困人员精准认定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规定,全面推进我镇特困人员精准认定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对照上级有关政策精神,精准认定我镇特困人员。

二、认定条件

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三个条件的,确定为特困人员,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一)对无劳动能力的认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无劳动能力:

1、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

2、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3、二级及以上的残疾人;

4、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对无生活来源的认定

无生活来源是指城乡居民缺乏生活所需的稳定经济来源,无法维持其基本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县级人民政府确定),且财产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可以认定为无生活来源。

(三)对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及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认定

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负有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的人。

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是指法定义务人因能力欠缺或者其他客观原因,无法履行法定义务,被赡养、抚养、扶养人实际上无法得到赡养、抚养、扶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无履行义务能力:

1、法定义务人是特困人员的;

2、法定义务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

3、法定义务人被宣告失踪的;

4、法定义务人被判处1年以上有期徒刑,正在监狱服刑,且其财产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的;

5、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工作内容

(一)开展清理认定

对已享受2016年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的人员(包括原城市“三无”人员、原农村五保对象、孤儿三类)进行清理认定。

1、孤儿要按《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14号)要求,全部从特困人员中清退,不再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

2、原城市“三无”人员、原农村五保对象要逐一进行重新认定,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一律要清退,特别是要对下列对象进行重点清理认定:

(1)有女(含婚生女、养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女)无子且女儿有赡养能力的老年人;

(2)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且义务人有履行义务能力或有稳定经济来源的重度残疾人;

(3)有稳定经济来源,且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对象,如领取社会养老金的、有房屋出租的等;

(4)财产不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财产状况规定的对象,如有机动车辆的、有拆迁补偿款的、有非生活所需的高值物品的、有投资行为的等;

(5)其他不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的对象,如已死亡的、年满16周岁且没有在接受义务教育或在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等。

(二)开展生活自理能力评估

在开展清理认定工作的同时,对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进行评估,将特困人员精准认定为全自理、半护理、全护理三类,并根据评估结果,确定特困人员应当享受的照料护理标准档次。

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根据下列6项指标进行:

1、自主吃饭;

2、自主穿衣;

3、自主上下床;

4、自主如厕;

5、室内自主行走;

6、自主洗澡。

6项指标都能达到的,可以视为具备生活自理能力,认定为全自理特困人员;有1-3项指标不能达到的,可以视为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认定为半护理特困人员;有4-6项指标不能达到的,可以视为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认定为全护理特困人员。

四、工作程序

(一)摸底筛查。由镇包村干部带队,村干部参加,也可以吸纳群众代表参加。要求户户上门、突出重点、逐项调查、详细记录,入户调查率必须达到100%。重点调查家庭人口、住房、收入、生活等详细情况,调查贫困家庭所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的主要情况。认真填写《特困供养人员调查认定表》,同时附上能够证明其符合上述五个认定标准的佐证材料(所有家庭成员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复印件、医院诊断证明复印件、残疾证、事故鉴定报告、法院判决书等),所有佐证材料复印件必须清晰。

(二)民主评议。以组为单位进行,由包村干部组织。同时将民主评议结果进行公示。

(三)镇初审。在汇总入户调查和民主评议情况的基础上,镇领导小组进行整理和初审,并将清理认定结果报县民政局。

(四)认定审批。由县民政局认定审批。

(五)公示。对特困人员精准认定审批结果在所在村进行公示7天。

五、时间安排

在2016年8月20日前要完成摸底筛查和民主评议工作;在8月23日前乡镇初审和上报工作。

六、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茅草街特困供养人员精准认定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分管民政领导任组长,民政办、财政所、扶贫办、人社中心、卫生计生、残联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镇民政办,具体负责对象的精准认定、清理、统计和上报工作,肖志斌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2、严格把握政策。要严格执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有关政策,不得乱开口子、分指标、下任务,不得弄虚作假、优亲厚友。

3、注意工作方法。特困人员精准认定工作涉及广大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一定要准确把握政策,注意工作方法,积极稳妥推进。

 

 

 

 

 

茅草街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16年8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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