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清洁工程考核奖惩办法

索引号 4309210010/2015-578100 发布机构 茅草街镇 发文日期 2015-11-20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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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茅草街镇
发文日期 2015-11-20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茅发〔2015〕11号

 

中共茅草街镇委员会  茅草街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茅草街镇2015年度农村清洁工程

考核奖惩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茅草街镇2015年度农村清洁工程考核奖惩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茅草街镇委员会

                                                                                                       茅草街镇人民政府

                                                                            2015年4月17日

 

 

茅草街镇2015年农村清洁工程工作考核

奖惩办法

 

为了更好的推进农村清洁工程工作,巩固现有创建成果,给全镇人民创造一个清洁美好的生产生活环境,根据市、县有关考核奖惩措施,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政会议研究决定,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全镇所有行政村(农科所、渔业队另行考核)。

二、考核办法

镇农村清洁工程领导小组成立以章兰清为组长,彭固良、成光明为成员的督查小组,从3月份开始,每月定期对各村进行督查评分,评分以百分制计分方式。具体评分方式见评分细则。

三、奖惩办法

1、镇财政每月拿出4000元,奖励给月督查排名前7的7个村的村干部个人(奖励金额分别为:800、800、600、600、400、400、400元)。月督查排名倒数一、二、三名的村干部支书在有关会议上作表态发言,年度内累计两次排名倒数一、二名的村,全体村干部由书记或镇长给予诫勉谈话;年度内累计三次排名全镇倒数一、二名的,对村支部书记启动问责机制,年度内累计五次排名全镇倒数一、二名的,对该村党支部书记予以免职。

2、接受市、县督查,使镇在市督查排名进前五名,县督查排名进前三名的村,给予每次奖励3分。因工作不力,使镇在市、县督查中排名倒数三名的村,每次从当月镇督查计分中扣3分。

3、接受县督查,且在县督查中排名一、二、三名的村,分别给予2000元、1500元、1000元的奖励;排名倒数一、二、三名的村,将从其转移支付中分别扣除1000元、800元、600元。

4、对于县里给村里的农村清洁工程奖扶经费,按各村全年督查计分的总分对各村进行分类分配。总分排名前7名的村为一类,后7名的村为三类,中间的为二类。一类村奖扶标准为:未合并村12000元,合并村17000元;二类村分别为10000元、15000元;三类村分别为8000元,13000元。

5、年终评先以镇月督查总分(包括在市、县督查中的奖分和扣分)为依据,评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分别奖励3000元、2000元、1000元。

6、办点干部从绩效工资中拿出1000元就清洁工程工作进行绩效考核,按所办点村的工作情况和得分情况,按总分进行考核。

7、在市、县、镇月督查中发现问题,要求整改而未按时间要求及时整改到位的,每次从当月的督查得分中扣3分。

8、对于在年终排名倒数一、二名的村,或者全年在县、市督查中2次以上(含2次)排名倒数1、2名的村,村支“两委”干部及办点干部取消年终评先评优的资格。

四、督查考核评分细则

  1. 宣传发动(15分)

(1)、永久性宣传标牌、标识(3分)。标牌3块以上计满分,其他情况酌情计分。

(2)、建立了村干部分片包干责任制且有标示牌的计2分,没有的不计分。

(3)、每月召开一次以上广播会或党员组长调度会布署安排农村清洁工程工作的计5分,没有开的不计分。

(4)、村民知晓率(5分)。在抽查农户时询问,看垃圾分类情况、房前屋后的卫生状况等,抽查10户,每户0.5分。

2、设施建设(10分)

(1)、有完善的垃圾收集转运设施(5分)。看是否有垃圾池、垃圾桶、垃圾袋、热水凼、焚烧炉等,酌情扣分。

(2)、实际效果(5分)。农户整洁率达80%以上,公共区域扣分在8分以下,设施作用发挥好的不扣分,否则视情况酌情扣分。

3、长效保洁机制建设(20分)

(1)、保洁队伍(5分)。有固定的保洁员队伍(合并村3人以上、未合并会2人以上)计2分,划分了包干区域计1分,公共区域扣分在8分以下计2分。

(2)、评比(15分)。扎实开展评比且有标识的计5分,未按要求评比但有评比标识的酌情计分,没有标识的不计分。

4、公共区域(30分)

督查时所经村里的公共区域,每次发现一堆或一片垃圾扣1分,如遇大堆或大片垃圾视情况可作2至3堆扣分,如遇零散垃圾过多,每处扣1分,垃圾池爆棚一个扣0.5分,焚烧炉爆棚一个扣0.25分,总计扣分不超过30分。

5、农户房前屋后(20分)

每村抽查2个组,每组5户,每户2分。

6、资料整理(5分)

限于年终资料汇总时计分考核。

 

 

 

 

 

 

 

 

 

 

 

 

 

 

茅草街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15年4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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