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草街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茅草街镇文明祭祀工作方案》 的通知

索引号 4309210010/2023-1711618 发布机构 茅草街镇 发文日期 2023-01-21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索引号 4309210010/2023-1711618
发布机构 茅草街镇
发文日期 2023-01-21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茅政发〔2023〕1号

  茅草街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茅草街镇文明祭祀工作方案》

  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部门单位:

  《茅草街镇文明祭祀工作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南县茅草街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2日

  茅草街镇2023年文明祭祀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推进移风易俗,破除陈规陋习,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树立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积极倡导文明祭祀、生态祭祀,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把反对铺张浪费、反对丧事大操大办、反对封建迷信作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把推动移风易俗和文明祭祀与全面从严治党结合起来、与乡村振兴结合起来、与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结合起来,破除陈规陋习,反对封建迷信、铺张浪费,树立文明殡葬、文明祭祀新风。

  二、工作目标

  通过推行文明祭祀,使全县群众自觉杜绝礼炮车服务、送葬沿途抛洒冥钱和占道搭棚治丧等不文明行为,做到不燃放烟花鞭炮、不使用污染环境和具有迷信色彩的祭祀用品,践行绿色祭扫、鲜花祭扫,同时做到我镇无迷信色彩的祭祀用品,营造我镇文明、和谐、低碳、平安的环境。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部门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我镇文明祭祀工作有序开展,成立茅草街镇文明祭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  锋  党委书记

  徐文超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刘  波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武装部长

  成  员:滕余心  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刘  轩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莫  彬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工作领导小组贯彻落实省、市、县政府的决策部署,负责全镇移风易俗,破除陈规陋习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领导小组下设镇文明祭扫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刘  波

  副  主  任:余  敏

  成      员:刘嘉倩

  根据工作需要,镇文明祭扫办公室设置综合执法组、宣传舆情组、纪律督查组、党建引领组共4个工作组,工作组由牵头党政领导担任组长。

  1、综合执法组

  组    长:刘  波

  组成人员:市监所、镇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派出所、执法大队等单位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劝导辖区内门店售卖清明球、鞭炮香烛等祭祀物品经营,劝导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焚烧纸钱香烛、清明球等铺张浪费封建迷信活动,同时签订承诺书、及告知书等方式,倡导文明祭祀等移风易俗工作。

  2、宣传舆情组

  组    长:滕余心

  组成人员:镇机关干部、镇属部门干部、村(社区)宣传专干

  主要职责:负责新闻发布,征集村村响广播稿,常态广播和舆情引导工作,通过发送短信、召开广播会、屋场会、网格群定期宣传、悬挂横幅、张贴海报、发放倡议书、签订承诺书,等方式开展宣传。

  3、纪律督查组

  组    长:刘  轩

  组成人员:镇纪委成员

  主要职责:负责根据指挥所的统一部署,对各单位开展文明祭扫工作督查检查,并及时通报督查结果;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党建引领组

  组    长:莫  彬

  组成人员:镇党建办,各村、社区党建联络指导员

  主要职责:结合主题党日活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五个到户”开展文明祭祀宣传工作,积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带头做好文明祭扫工作;充分发挥基层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转变观念、文明祭祀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强化措施,健全和文明祭祀工作责任制,严格监管,确保文明祭祀工作取得实效。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负责,深入一线具体抓,层层传导工作责任和压力,督促村(社区)以最严的措施、最快的行动,抓紧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工作。

  (二)切实履行职责

  各村、社区会及相关部门单位要根据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领导和工作人员,做到定人、定点、定时、定职责。

  (三)强化责任追究

  将文明祭祀工作纳入年底各单位绩效考核范围。对未按照要求开展相关工作或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在年终考核中将予以扣分。对文明祭祀工作措施不力、责任不明、文明祭祀效果明显不足的单位予以约谈及通报批评,对进展迅速、按时完成任务的单位予以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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