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县茅草街镇委员会 关于在建党100周年“七一”活动中表彰 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决定

索引号 4309210010/2021-1463508 发布机构 茅草街镇 发文日期 2021-10-14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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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茅草街镇
发文日期 2021-10-14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茅发[2021]98

 

中共南县茅草街镇委员会

关于在建党100周年七一活动中表彰

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决定

 

2021年是党的百年华诞,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广大党员积极进取,在乡村振兴中打头阵当先锋,建功立业。经各基层党支部推荐、党委研究讨论、考察公示后,现对以下65名同志进行表彰:

一、优秀共产党员(55名)

优秀共产党员应为正式党员,模范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自觉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急难险重任务、重点中心工作中表现突出。重点表彰基层和生产、工作一线党员。经基层党支部集体推荐,党委研究讨论后,以下55名同志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陈玲、刘奇伏、陈胜、郭赛先、徐红、罗冬云、孙平、毛国祥、梅其春、谭宏春、邱世玲、刘国其、童娅坤、叶忠华、李学斌、李志洲、袁伏阳、邓冬海、廖国安、刘进、邓灿、李建英、宋小平、刘建华、谢燕、李盼、肖国华、石学武、孔和平、潘冬高、汤早春、徐太山、程德华、倪全星、周慧茹、吕应红、徐未希、陈长明、黎阳春、庄正良、晏新、余谋锋、邓娟、肖光兵、徐楚祥、谭超军、付文、蔡健康、高俊山、彭国辉、付建武、徐贻红、张红波、徐国才、孙明华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10名)

优秀党务工作者一般应当从事专职党务工作2年或者兼职党务工作3年以上,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注重创新实践,在加强党员队伍和基层组织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作出显著成绩。重点表彰基层党务工作者。在基层党建考核中多次排名靠后的单位党务工作者不得作为评选表彰对象。经党建办公室提名推荐,党委研究讨论后,以下10名同志被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

黄双、刘佳文、梁棉柳、刘蓉、唐慧娟、彭勃、陈强、肖启龙、周雅萍、张熠

 

 

中共南县茅草街镇委员会

202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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