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9210010/2020-1293747 | 发布机构 | 茅草街镇 | 发文日期 | 2020-1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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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4309210010/2020-12937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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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茅草街镇 |
发文日期 | 2020-11-20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茅政发〔2020〕22号
关于做好茅草街镇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
为切实做好我镇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工作,根据《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0]24号)精神,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按照“应参尽参、应保尽保”的原则,做好全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工作,力争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确保参保率在95%以上。
二、参保缴费政策
(一)参保对象范围。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在校学生、在大陆居住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就读的港澳台大学生。
(二)缴费标准。根据全省统一标准,2021年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280元/人。
(三)全面落实困难群众参保资助政策。建档立卡贫困户、五保户、低保户、城镇“三无人员”、重残重疾人员等对象,由县财政局、扶贫办、民政局、残联、退役军人事务局等单位根据上级有关规定,代缴或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四)缴费方式
1.线上缴费。可通过湘税社保手机APP直接缴费,或通过银行POS机、银行柜台缴费。
2.部门代缴。规定由政府全额资助的特殊困难人群,由相关归口部门统一造册,经县财政局审核认可后将名册交县医疗保障局统一登记,并直接将参保资金代缴至医保基金账户;根据相关规定由政府资助50%的三、四级残疾人员、边缘户等,由相关归口管理部门按照户籍所在乡镇进行造册,经县财政局审核认可后,将名册交县医疗保障局进行身份标注,并将政府补助部分划拔至医保基金账户(个人缴费部分按照正常缴费方式缴费)。上述人员名册同时分发到各村、社区,以便于在参保时进行甄别。
(五)缴费时间。根据全省统一部署,我县城乡居民按年度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
参保缴费期原则上为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未在规定缴费期内参保缴费的,原则上不得中途参保、享受医保待遇。延长新生儿参保缴费期,新生儿出生后90日内办理户口登记手续、参保缴费后,自出生之日所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均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凭居住证初次参加居住地城乡居民医保的,不受集中参保缴费期限制,从缴费的下个月起享受医保待遇。因户籍变动等客观原因或特殊情形(具体指当年新迁入户口、复转军人、未及时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新生儿未在出生后90日内参保缴费、社会福利机构新接收的弃婴儿、刑满释放人员、因劳动关系终止导致职工医保断保后需要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可以按当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含个人缴费部分和财政补助部分)一次性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从缴费的下个月起享受医保待遇。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部门协作。社会事务办公室、扶贫办、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等单位要建立动态调整协同机制,保证三、四级残疾人员、四类人员等特殊对象的身份属性的同步变更和及时享受医保政策待遇。
(二)加强责任意识。各村(社区)支部书记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承担起第一负责人的责任,认真扎实做好本村(社区)医保筹资工作的宣传发动和缴费工作。
(三)优化缴费服务。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的要求建立“税管员+医保专干+代征员”网格化管理机制。大力推行湘税社保手机APP、银行POS机等“非接触式”缴费方式,不采取虚拟户收现方式(集中现金征缴)征收。缴费人通过手机APP缴费的,以电子订单的支付凭证作为缴费依据;缴费人通过银行智能POS机缴费的,以机打小票作为缴费依据;缴费人通过银行柜台缴费的,以银行收款凭单作为缴费依据。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村、社区要及时进行部署,明确告知参保居民可以享受的医保权益,主动公开政策咨询电话,及时回应群众关切。通过微信、短信、广播会等方式开展广泛的宣传动员工作,让广大城乡居民全面熟悉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保障政策,深刻理解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政策,充分认识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引导群众积极主动参保缴费。
四、时间节点
在2020年10月15日前,对三、四级残疾人员、四类人员等特殊对象的身份属性进行标注。从2020年10月16日起,开始参保登记和缴费。到2020年12月10日止,对各村、社区的参保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五、工作经费
以2020年12月10日为时间节点,以参保人员户籍为依据,统计各村、社区参保人数和参保率,对各村、社区医保筹资工作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拨付村、社区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经办人员的工作经费:
(一)征缴工作经费:四类人员参保率达到100%,一般农户参保率达到95%以上的,按6元/人的标准拨付参保征缴工作经费,资金可直接奖励参与医保缴费工作的相关工作人员。
(二)信息采集录入费:按实际缴费人数1.5元/人的标准拨付信息采集录入工作经费。
六、奖惩措施
(一)对参保率在95%以上的村,按参保率依次排名(参保率相同则以参保人数多少排序)给予奖励,设一等奖1名,奖励1.2万元;设二等奖2名,分别奖励1万元;设三等奖3名,分别奖励8千元。奖金可直接发放给参与医保筹资的工作人员。
对参保率在95%以上的社区,按参保率依次排名(参保率相同则以参保人数多少排序)给予奖励,设一等奖1名,奖励8000元;设二等奖1名,奖励7000元,设三等奖1名,奖励6000元。奖金可直接发放给参与医保筹资的工作人员。
(二)未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任务95%以上的村、社区,所差金额全额从财政转移支付中扣除,征缴工作经费减半(即3元/人的标准),信息采集录入费按实际缴费人数1.5元/人标准发放。
七、严格督查
对各村、社区筹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督查内容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宣传发动情况、数据统计情况等,对进展迅速、按时完成任务的村、社区予以表彰;对在督查中发现工作措施不力、责任不明、进度缓慢的村、社区及时进行通报。
附件:茅草街镇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计划表
茅草街镇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9日
茅草街镇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计划表
单位名称 |
计划分配人数(单位:人) |
灵官洲村 |
4057 |
庆丰村 |
4056 |
八百弓村 |
3043 |
福兴村 |
2299 |
大同村 |
3188 |
新尚村 |
3136 |
同春村 |
3932 |
回民村 |
1475 |
长春村 |
5159 |
新城村 |
3161 |
友谊村 |
3708 |
三宁河村 |
4200 |
文明村 |
4577 |
康正社区 |
3047 |
朝阳社区 |
1653 |
前哨社区 |
1693 |
银河社区 |
1217 |
茅草街社区 |
1268 |
三岔河社区 |
502 |
八百弓社区 |
1068 |
县渔业大队 |
500 |
合 计 |
569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