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公安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索引号 4309210010/2022-1533971 发布机构 南县公安局 发文日期 2022-03-08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索引号 4309210010/2022-1533971
发布机构 南县公安局
发文日期 2022-03-08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2021年,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总目标,以“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为载体,促进严格规范文明执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水平高质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一)强化学习培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论、新思想、新战略,牢固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局党委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论、新思想、新战略作为中心组学习的专题纳入党委的学习计划,局领导班子及内设机构和派出机构班子成员每季度开展一次专题学习。结合“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主题教育活动开展经常性的教育培训,引导全局民警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端正执法思想,增强法治意识、法治观念。

(二)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南县公安公众号、“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宣传活动,发动全局民辅警转发宣传。

二、加强依法执政,提高执政水平

(一)深化执法主体能力建设。坚持把执法规范化建设贯穿公安工作全过程,在进一步巩固前段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着力打造保障依法履职的培训体系,保障规范执法的制度体系,保障发现纠正突出问题的监督管理体系,保障增强执法公信力的执法公开体系,保障典型示范引领的执法规范化达标长效评价体系“五个体系”,确保民警职务犯罪、冤假错案、执法安全事故、重大执法过错“四个不发生”。

(二)完善内外监督机制。对外借助省厅阳光警务执法办案查询系统,重视群众反映的各类执法问题,接受人民群众、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依托公检法联席会议等平台,与检法机关建立重大案件研讨、协商机制,主动接受人民检察院对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对内以“在处警情、在办案件、在用措施、在审人员、在管财物”为重点,加强执法监督,注重发挥警种部门条线监督作用。加强个案监督,加强对重大敏感案事件的“入口”审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问题。强化对执法事项、执法流程、执法环节和执法结果的即时监督管理,确保监督工作不留盲点、死角。

三、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公安建设

(一)全面构建覆盖全局的执法服务队。积极推进法制专业人才建设,按照人才兴警战略,建立执法服务队。执法服务队开展公安法治理论和执法实务研究,切实解决影响执法办案的深层次矛盾和瓶颈性问题;负责重大行政决策论证、重点疑难复杂案件定性、对疑难法律问题进行会诊,对重特大敏感案事件进行指导或办理及开展其他的日常执法服务活动。

(二)加大民警执法档案的运用力度。建立执法办案单位和民警电子执法档案,政工部门负责督促检查民警执法学习、培训和奖励情况的录入,纪检监察和警务督察部门负责督促检查民警纪律处分情况的录入,法制部门负责监督由执法办案系统导入的执法数量和质量。各部门重视民警执法档案的作用,使之成为民警晋级晋职、调整交流、奖惩、晋升警衔时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细化完善操作规范标准。研究制定规范民警执法权力的相关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如制定严格对黄、赌、毒、寻衅滋事等几类重点案件取保候审、撤案等出口环节的集体议案制度、一把手审批制度。逐步制定完善接处警、受案立案撤案、人身安全检查、信息采集、现场勘验检查、现场处置、调查取证、规范使用执法办案场所、出庭作证、信息化应用、警务技能以及战术、枪支使用管理等重点执法环节、执法行为工作操作规范,为执法活动提供具体标准。

(四)完善公、检、法案件协商工作机制。完善重大案件提请检、法机关提前介入、研讨和协商工作机制,联合了南县人民检察院成立了侦查监督与办案协作办公室,制定了关于提请逮捕、移送审查起诉、审判等环节相关证据形式以及非法证据排除的工作机制,确保公、检、法机关对案件证据规格、标准和形式达成共识。

(五)建立疑难案件和法律适用请示答复制度。建立疑难案件和法律适用请示答复制度,明确请示事项的范围、启动程序、请示方式、答复机构、答复效力及责任承担等,规范公安机关疑难案件办理和正确适用法律。

(六)大力整改突出执法问题。根据执法实际,由法制部门牵头制定年度突出执法问题专项检查整改计划,采取日常检查与集中检查相结合、网上巡查与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每月整改一至两个突出执法问题,逐步解决影响公安机关的执法顽症。每个专项整治活动有活动方案、情况通报、整改措施、总结材料等。

(七)深化执法考评机制。实行日常考评与集中考评相结合的模式,突出考评重点,改进考评方式,增强考评的透明度。充分发挥网上考评的优势,依托执法办案系统的考评模块,对网上传输的主要证据材料、案件电子卷宗,实行一案一考和集中考评。对执法办案场所使用、涉案财物管理、执法公开等执法规范化项目进行实地检查,清理、取消发案数、逮捕数、破案率、退查率等不合理的考评指标。

(八)健全执法责任机制。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南县公安局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落实办案民警、法制员、所队领导、法制部门、公安机关领导五级执法办案责任和审核审批责任。进一步落实案件主办人责任,对优秀案件主办人在表彰奖励、晋职晋级时予以政策倾斜,需表彰奖励的,须事先征求法制部门意见,杜绝“带病奖励”。对出现案件质量问题的,严格追究主办人责任。经法制部门审核和局领导审批后发生的案件质量问题,严格追究审核部门及审批领导的责任。严格执行冤假错案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对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执法办案人员或者审核人、审批人,实行责任倒查,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据有关规定作出处理,不受办案人、审核人、审批人职务或岗位变动的影响,严格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执法岗位责任制。

(九)完善警综平台执法办案与执法监督功能。积极配合省厅实现接处警、执法办案、监督、考试考核以及各类信息系统之间关联互通和数据共享,形成集信息采集、110接处警、执法办案、监督管理、视频联网、羁押执行一体化的全流程、闭环式信息化管理,实现执法办案、执法管理全流程信息化监控。

四、推进全民守法,建设法治社会

(一)深化领导干部和民警法律学习制度。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县局领导班子及内设机构和派出机构班子成员每季度开展一次法律专题学习。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全局民警学法考试制度。2021年全局所有民警参加普法考试,合格率为100%。全年,组织民警参与旁听庭审活动4次。

(二)广泛宣传提升群众法律意识。以“110宣传日”“12.4国家宪法日”“网上信访宣传月”“法律六进”“党员进社区”为契机,开展“防盗窃、反诈骗”“反拐”“防范传销、非法集资”集中宣传,“网上信访宣传月”主题宣传,防疫知识宣传等活动,采取播放法制宣传片、发放宣传资料、设立法律咨询服务台、开展图片展览、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宪法、防疫、防诈骗、食品安全防范、禁赌禁毒等与社会发展及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促使广大人民群众懂法、守法,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全面公开执法信息。认真贯彻公安部《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及省厅相关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合法有序、及时准确、便民利民的原则,通过公告栏、宣传材料、信息屏终端或者电话、互联网查询等方式,依照规定向社会公众或者特定对象公开行政、刑事执法的依据、流程、进展、结果等信息。

(四)大力开展开门评警活动。完善走访群众、警民恳谈、警营开放、公安局长直面百姓等长效机制,借助局长信箱、警情案件回访、窗口单位满意度评价、阳光警务查询、互联网群众评议等方式,建立健全群众意见建议收集、办理、反馈机制。通过听取群众对公安机关执法活动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改进执法工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和谐警民关系。

(五)完善执法示范窗口单位创建机制。建立执法示范窗口单位培养、选树工作制度,评选全面领先和工作突出的执法示范单位,切实发挥执法示范单位的引领作用。被评为执法示范单位的,对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发生重大执法问题,不符合执法示范单位条件的,及时严格按程序撤销其示范单位称号。

五、全面提升执法效能,助力企业发展,保障“放管服”深化发展

(一)成立专职机构,负责“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工作推进。积极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服务事项梳理填报工作,全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服务事项“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实现公安基层公共服务“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全覆盖。

(二)依法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严格按照法定程序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依法区分违法所得、其他涉案财产与合法财产,严格区分企业法人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严格区分涉案人员个人财产与家庭成员财产。

(三)加强对垄断行业的监管,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涉企业民商事案件立案工作,争取涉企业民商事纠纷当场立案率达90%以上。严格执行刑事法律和司法解释,坚决禁止利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

六、健全制度机制,强化法治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党委始终把加强执法规范化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措施,摆到突出位置,严格落实单位一把手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以副县长、公安局长潘德志同志为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为成员的专门领导小组,高点站位,统筹谋划,各相关警种部门明确分工、协调配合,严格按照执法规范法建设目标责任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认真部署落实。

(二)健全完善执法管理会商机制。建立执法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由法制部门牵头,纪检监察、督察和主要执法办案部门参与。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及时通报执法情况,预警和解决执法问题,切实发挥对执法质量的整体掌控作用。建立健全重大执法事项合法性评估机制,把听取法制部门法律意见作为重大决策必经程序,从源头上预防、控制执法过错风险和行政决策失误。

(三)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办案登记备案通报制度。领导干部要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不行使依法不该由自己行使的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违反法定程序干预司法的登记备案通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详细登记干预办案的领导姓名、单位、时间、案件名称、意图、方式及案件的处理,并将相关情况抄送纪检监察和警务督察部门。

(四)建立执法巡查制度。建立执法巡查制度,采取网上巡查与实地检查相结合的形式。网上巡查主要是通过执法办案系统中报警人及受害人的电话回访倒查是否存在有警不处、有案不立(受)及有案不查等问题;实地检查主要是通过听取汇报、明察暗访、案件评查、驻点指导、社会调查、核查案卷、开展谈话等形式开展执法巡查,有针对性地提出指导意见,帮助被巡查部门(单位)切实整改执法问题,提升执法水平。

(五)深化执法实战培训。建立集中培训和规范执法随岗训练示范点相结合,市级随岗训练点与县级随岗训练点相结合的实战培训模式。一线执法民警特别是派出所和刑侦、治安、经侦、禁毒、交警等承担大量执法任务的警种都至少组织了一次针对现场处置、调查取证、规范使用执法办案场所、出庭作证、信息化应用、警务技能以及战术、枪支使用管理等方面的实战模拟训练,政工部门设置了相关实战模拟训练课程,保证培训人人过关。选树了一批在制度建设、执法培训、现场勘查、侦查取证、社区警务、治安调解、情报信息、执法监督、行政管理等某一方面有创新、有经验的规范执法随岗训练示范点,充分发挥随岗训练点的带训作用。

(六)加强执法信息化应用。全面提升案件主要证据网上传输质量,完善电子案件卷宗;加强执法问题预警,做到实时提醒、实时监测;科学设置查询项目,力求查询全面、操作简捷;优化统计分析功能,做到准确无误、内容全面。

2021年,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和不足。如个别民警对法治建设工作的认识还有待加强,工作开展有时还不够及时,一些措施落实情况离先进单位还有差距;相关工作创新程度不高,应用科技化水平还有待提高。接下来的工作中,我局将结合自身实际,重点围绕确定的目标任务、成效指标、工作措施,认真谋划,总结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的办法,不断开拓创新,积极探索具有牵引性、基础性的新措施,不断创造新的建设增长点,推动法治建设工作深入开展,为实现法治公安总目标、不断提高公安机关依法履职能力而不懈努力。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