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公奖字〔2017〕1号关于给周凯等10名同志记功和嘉奖的命令

索引号 4309210010/2017-581642 发布机构 县公安局 发文日期 2017-12-01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索引号 4309210010/2017-581642
发布机构 县公安局
发文日期 2017-12-01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南公奖字〔2017〕1号

  南县公安局关于给周凯等11名同志嘉奖的

  命  令

  8月18日以来,全局各单位和广大公安民警积极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坚决落实公安部、省公安厅、市公安局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严格按照“1+7”工作方案,全力落实“大排查、大管控、大研判、大演练”工作举措,全县未发生暴恐案事件、未发生有重大影响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未发生重大公共安全案事件、未发生重大涉警负面舆情,十九大安保维稳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胜利。广大参战民警始终战斗在安保维稳一线,排查了一批风险隐患,侦破了一批重要案件,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受到了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为表彰先进,鼓舞士气,激励斗志,夺取党的十九大安保维稳工作全面胜利,决定对在党的十九大安保维稳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周凯等11名同志进行嘉奖。

  给下列11名同志记个人嘉奖,颁发证书,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

  周  凯   南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民警

  张乐平  南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

  夏  欢   南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

  蔡  博   南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

  杨  娉   南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副大队长

  江建军   南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副大队长

  彭子博   南县公安局南洲派出所副所长

  周伏乐   南县公安局九都山派出所民警

  贺正波   南县公安局乌嘴派出所所长

  钟  雨   南县公安局浪拔湖派出所民警

  卜清波   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党总支副书记

  此令

  局 长 : 徐春波

  2017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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