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9210010/2020-1162666 | 发布机构 | 南县统计局 | 发文日期 | 2020-03-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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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4309210010/2020-11626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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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南县统计局 |
发文日期 | 2020-03-16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县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成单位,各乡镇人口普查领导小组:
现将《南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和工作方式》印发给你们。请各成员单位严格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各自工作。
南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
2020年3月13日
南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职责分工和工作方式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为加强组织领导,南县成立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
一、职责分工
有关部门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要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按照各部门的职能,具体分工如下:
县政府办公室协调人口普查工作,负责对提请签发的有关文件审签办理,协调普查机构人员抽调工作。
县统计局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具体负责普查的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协调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开展普查的各项工作。
县委组织部协调落实普查机构人员和业务骨干抽调工作。
县委宣传部负责普查的宣传工作,包括网上网下各级各类新闻媒体的统筹安排。
县财政局负责人口普查经费的协调保障工作。
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协调普查方案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的衔接工作;负责和协调普查设备投资保障方面的事项。
县公安局负责户口整顿工作,提供户口整顿相关资料;负责开展普查登记信息与户籍行政记录的比对工作;协助配合普查登记阶段相关工作;协助做好台湾、港澳和外籍人员的普查登记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提供第三次国土调查形成的数字化地理影像资料;协助开展普查区域划分和绘图;协助开展普查登记信息与相关行政记录的比对工作。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协调物业等部门配合普查登记阶段相关工作。
县卫生健康局为普查登记信息与卫生健康相关行政记录的比对工作提供数据支撑;协调各卫生健康部门提供住院分娩、出生医学证明、死亡人口等相关行政记录;协助配合普查登记阶段相关工作。
县委统战部负责普查中涉及港、澳、台人员相关政策的协调工作;负责协调民族地区的普查登记工作。
县广播电视台协助做好普查的宣传工作。宣传月活动播放普查宣传资料,播报普查倒计时。
县教育局负责组织中小学采取“一堂课”等方式进行普查宣传;负责做好普查区内的职专院校的学生普查登记工作;协调各学校提供在校生相关行政记录。
县医疗保障局负责开展普查登记信息与参加医保人员行政记录比对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行政区划方面的协调配合工作;协调提供婚姻登记、火化人员相关行政记录。
县司法局协调提供司法相关行政记录。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开展普查登记信息与参加社保人员行政记录比对工作;配合做好人口普查行业、职业的划分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协助做好农村地区的普查工作。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助做好非公有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普查登记工作;做好市场、门店电子显示屏播放宣传资料的工作。
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协调做好普查宣传工作。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协助做好相关人员的普查登记工作;协调做好普查宣传工作。
二、工作方式
(一)不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决定普查的重大问题。
(二)普查的重大问题由领导小组会议议定,日常工作问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处理。
(三)领导小组重要文件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后印发,一般性工作文件由统计局局长兼领导小组副组长签发。
(四)普查涉及的有关政策问题需要协调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商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后,按程序报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