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94041623/2016-579561 | 发布机构 | 中鱼口镇 | 发文日期 | 2016-08-14 |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694041623/2016-579561 |
---|---|
发布机构 | 中鱼口镇 |
发文日期 | 2016-08-14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ZYKDR——2016——00008
南中政发〔2016〕21号
关于中鱼口乡建立健全《水上交通安全检查制度》的通知
各村、场、社区:
经中鱼口乡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中鱼口乡水上交通安全检查制度》,请按照文件精神,认真落实。
南县中鱼口乡人民政府
2016年3月25日
中鱼口乡水上交通安全检查制度
为落实上级有关水上整治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乡水上交通安全检查,特制定《中鱼口乡水上交通安全检查制度》。
一、乡级领导检查制度乡委、乡政府、乡人大、乡政协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对水上交通安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每月检查不少于一次。
二、乡水上交通安全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检查制度乡水上交通安全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水上交通安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每月检查不少于二次。对驻点督导单位的督导工作每周不少于二次。
三、乡水上交通整治办组织安监对水上交通安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每周检查不少于一次。
四、乡主要领导检查制度乡主要领导加强辖区内的监督检查,重大节假日和重要时段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对辖区内的水上交通安全检查每周不少于三次。各级检查后将情况及时汇总,发现问题限期整改,严格按照《南乡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责任追究办法(暂行)》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