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94041623/2017-581848 | 发布机构 | 中鱼口镇 | 发文日期 | 2017-1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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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694041623/2017-5818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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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中鱼口镇 |
发文日期 | 2017-12-21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南中发〔2017〕15号
关于印发《中鱼口乡狠刹“人情风”“吃喝风”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部门单位:
经党政会研究同意,现将《中鱼口乡狠刹“人情风”“吃喝风”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南县中鱼口乡委员会
南县中鱼口乡人民政府 2017年4月26日
中鱼口乡狠刹“人情风”、“吃喝风”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端正党风政风,倡导移风易俗,树立和弘扬文明、节俭的良好社会风尚,严格规范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吃喝行为,努力营造廉洁从政的政治生态,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制度规定,以及湖南省纪委《关于印发〈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湘纪发〔2013〕17号)、《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湘纪办发〔2015〕2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和国家工作人员饮酒行为的通知》(益办〔2017〕1号)精神、县纪委《南县狠刹“人情风”“吃喝风”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南纪〔2017〕2号),结合我乡实际,决定在全乡开展狠刹“人情风”“吃喝风”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督促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和吃喝行为中带头厉行节俭、移风易俗、抵制不良风气,严格落实有关纪律规定,着力解决讲排场、比阔气,借机敛财,铺张浪费,大吃大喝等顶风违纪问题,切实以优良的党风政风促社风带民风。
二、整治对象
“人情风”整治对象:全乡各单位党和国家工作人员(除工勤人员),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参照执行。
“吃喝风”整治对象:全乡各党政机关、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公益性岗位和临聘工作人员),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干部参照执行。
三、整治内容
(一)“人情风”重点整治内容
1.党员干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问题;
2.党员干部不按程序申报、超范围和规模操办、借他人名义操办、为逃避查处“化整为零”操办婚丧嫁娶事宜的问题;
3.党员干部违规参加亲戚(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及近姻亲)之外人员操办的各种喜庆事宜的问题;
4.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不履行主体责任或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导致所辖单位和负责部门内出现大操大办情况,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问题。
(二)“吃喝风”重点整治内容
1.党政机关、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2.违反规定安排非公务接待或假借招待之名公款吃喝;
3.违反规定超规格、超标准接待和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吃喝玩乐;
4.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招待费用;
5.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公款吃喝;
6.同城部门之间相互公款宴请;
7.违规饮酒行为,以及其他大吃大喝行为。
四、整治措施
(一)加强宣传教育。5月份,我乡将加大对相关政策规定的宣传教育力度,营造舆论氛围,倡导新风正气。进一步认真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和国家工作人员饮酒行为的通知》(益办〔2017〕1号)精神,学习湖南省纪委关于印发《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湘纪发〔2013〕17号)和《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湘纪办发〔2015〕2号)精神,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市委十项规定精神,确保党和国家工作人员熟知各项规定和要求,学深悟透,提高遵守纪律规定的自觉性。
(二)开展自查自纠。5月份,我乡将组织开展自查自纠。“人情风”整治重点查纠:全乡党员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报告、监督制度是否落实到位;全乡党组织负责的管理制度是否规范,是否建立健全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台账;是否有不按规定报告或故意隐瞒不报等情况。“吃喝风”整治重点查纠:全乡是否制定完善的公务接待审批控制和财务审计等相关制度,以及执行这些制度的情况;是否及时将公务接待经费支出情况在本单位公示;是否存在隐形变异的公款“请吃”、违规饮酒等问题。
(三)作出公开承诺。5月31日前,乡机关、各村(社区)、各部门单位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拒绝“人情风”“吃喝风”承诺活动,签定《拒绝“人情风”“吃喝风”公开承诺书》(见附件3),承诺自觉遵守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纪律规定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不违规操办或参加婚丧喜庆事宜、不参与违规公款“请吃”和违规饮酒等活动,及时接受约谈,如实向组织汇报有关情况。
(四)畅通信访举报。在整治过程中,我乡将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对受理的问题线索,要迅速仔细核查,对重大的问题线索要严格依纪依规严肃查办。乡纪委组织要定期或不定期地约谈单位工作人员,适时掌握本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人情风”“吃喝风”方面的问题,做好相关记录并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县纪委党风政风室。
中鱼口乡设立狠刹“人情风”“吃喝风”专项整治举报电话、信箱:
举报电话:13170373730
举报信箱:155112771@qq.com
(五)强化监督检查。在整治过程中,乡纪委要加大明查暗访的力度,每月组织专项检查2次以上,深入各饭店餐馆、休闲庄、村(社区)等地进行摸查,查找问题线索,拓宽发现问题线索的途径,加大问题线索的交办、转办、督办力度。
(六)严格执纪问责。在整治过程中,对发现的违反规定的党员干部,一经查实,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同时追究部门单位、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取消违纪违规人员所在的单位当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先评优资格。对专项整治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出现违纪违规问题多的,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专项整治活动顺利开展,成立中鱼口乡狠刹“人情风”“吃喝风”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名单见附件1)。
(二)坚持领导带头。各党政班子成员、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各村(社区)支书要带头作出承诺,以身作则、主动抵制歪风邪气,以上率下、发挥好示范作用;同时将狠刹“人情风”“吃喝风”的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各部门单位年度述职述廉报告内容,以及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重要内容。
(三)确保整治实效。要紧密结合实际,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乡纪委要进一步推进对本单位“人情风”“吃喝风”问题的专项整治,多渠道设置举报投诉平台,对顶风违纪、问题严重的典型问题,要及时查处并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形成专项整治的高压态势。确定艳新村、南仙村2个村为试点村,乡纪委书记、纪委副书记分别负责一个村,指导建立健全村规民约,引导村民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附件:1.中鱼口乡狠刹“人情风”“吃喝风”专项整治工作小组
2.拒绝“人情风”“吃喝风”公开承诺书
附件1
中鱼口乡狠刹“人情风”“吃喝风”专项整治
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谈 悝 乡党委书记
副组长:陈淑青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成 员:周 波 乡党委副书记
黎立新 乡人大主席
周云华 乡政协联工委主任
彭阳后 乡纪委书记
蒋 慧 乡组织委员
宋 勇 乡政法委书记、武装部部长
滕余心 乡宣传委员
蔡名友 副乡长
胡 芳 副乡长
曹光明 乡纪委副书记
专项整治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乡纪检监察室,曹光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