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94041623/2017-581849 | 发布机构 | 中鱼口镇 | 发文日期 | 2017-1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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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694041623/2017-5818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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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中鱼口镇 |
发文日期 | 2017-12-21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中鱼口乡政府机关管理制度
为加强干部职工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改进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努力建设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文明机关,经机关支部研究,党政全会审定,特制定机关管理制度。
第一章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乡机关是全额预算管理单位。各项收支均应纳入预算管理,坚持“核定收支,综合预算,先批后用,量入为出,监督使用”的原则。
第二条 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及预算法等有关财经法规,严格依法办事,严肃财经纪律,坚决杜绝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第三条 机关各线活动开支,实行政府采购。机关各线专项活动开支须经党政人大集体研究后,造出预算,交机关支部书记审批,然后机关财务室预付借款,实行政府采购。活动结束后,机关支书在批准的计划内签字报销。一切有计划的开支和超支,机关支书在批准的计划内签字报销。一切无计划的开支和超支,机关支书、会计和出纳拒绝报销。
第四条 严格财务审批手续,乡机关开支坚持机关支书一支笔批字,财政所长一支笔审核。1000元以内由机关支书审批;1000元以上须报党政、人大联系会议集体审核;上县的有关活动费用,必须经书记批准同意方可报销。所报销的单据必须是正式发票,发票必须出具单位的公章或私章,有经手人、证明人和事由,再由审批人作出明确的批示后,方可报销。
第五条 对发票手续不齐,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的发票及不规范的发票,不予报销。
第六条 机关工作人员因公事出差县以外的地方或其他方面需要报销的发票,必须当月交清,逾期不交者不予报销。外单位和个人不能在机关签报发票。
第七条 干部、职工原则上不准向机关财务室借支,如遇特殊情况需借支者,经党政主要领导同意,机关支书批准方可借支。
第八条 各线材料打印由办公室负责,经办公室主任审查,填写材料打印审批单后方可打印,机关财务室凭审批单统一结帐,最后由机关支部书记审批报销。
第二章 公物管理制度
第九条 公有财产年初和年终进行清理调整登记,由使用人负责保管,遗失损坏一律照价赔偿。
第十条 乡机关大小会议室、接待室、凳子、茶几、茶具、热水瓶、空调机、窗户玻璃的保管,应由办公室内勤负责。各办公室和住房的用具(办公桌、椅、柜、电器等用品)必须由机关会计造册登记,责任到人。责任人调离,或更换住房时,机关支部进行财物清点。除正常损耗外,其它人为的损坏遗失均由责任人负责赔偿。
第十一条 机关固定资产添置由受益人向机关支部书记申报,机关支部研究同意后,方可添置;100元以上物质必须及时记入固定资产专帐,并建立领用登记卡。
第三章 会议和来客接待制度
第十二条 严格控制会议的次数。乡政府召开的所有会议,必须经分线领导和机关书记批准,办公室主任归口,然后由办公室负责通知。
第十三条 建立严格的会议签到制度(以本人实签为准)。不准迟到、早退或缺席。干部全年会纪会风情况作为年终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第十四条 乡政府召开的会议和来客需要就餐的,由各线领导报请机关支部书记批准,经手人到办公室开支会议和来客接待通知单,方可安排就餐。会议和来客用餐一律按标准在机关食堂就餐。
第十五条 机关来客原则上不能在外就餐,如遇特殊情况,需在外就餐,必须经书记同意。严禁用公款请跳、请唱、请钓。
第四章 干部学习制度
第十六条 乡机关干部脱产学习和业余学习,必须凭上级主管部门的学习通知或本人申请,党政主要领导同意方可参加学习。
第十七条 乡干部职工脱产学习费用的报销制定。主管线上组织的培训时间在半年以下,只可报销培训费(含书费、学费、伙食费、住在县城的干部职工不报住宿费)不再报销补助,脱产学习半年以上的,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第十八条 参加个人职称和学历培训的费用,机关不予报销。
第十九条 乡机关干部职工每周学习半天,在集中学习的同时,坚持干部自学制度。
第五章 干部考勤及其他相关制度
第二十条 坚持主要领导带班制度。机关每天由一名党政主要领导带班,党政领导和一般干部参加。节假日由党政领导和机关干部与办公室人员轮流值班。负责处理来信来访,突发性事件及其它工作。
第二十一条 自觉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勤。在本机关内上班时间不准搞娱乐活动和与工作无关的事,乡机关干部职工实行双休,特殊情况除外。
第二十二条 严格执行请假制度,一般情况不准请假,如确因特殊情况请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一般干部职工向机关支部书记请假,党政领导向书记请假,请假三天以上,由书记批准。不经请假外出的和请假超假一律视为缺勤,干部休年假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二十三条 乡机关干严格遵照《南县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实施办法》的精神发放。
第二十四条 机关办公室电话由专人管理,坚决杜绝个人私人电话和区外电话(值班室有权拒绝和监督)违者由值班员自负。
第二十四条 机关实行医疗保险制度,具体按县公费医疗办的规定和章程执行,机关不再报销任何形式的医药、医疗费用。
第六章 办公室工作制度
第二十五条 三办秘书,要围绕党委人大政府工作中心,认真搞好调查研究,当好党委人大政府参谋,要全面及时准确搞好上传下达工作,忠于职守,严守机密,搞好服务。
第二十六条 机关值班人员要早开门、晚关门,不离人,热情接待来客来访人员,保持好办公室整洁、环境卫生,管好文件、报刊、通知等。传阅后的文件必须交办公室存档,任何人不得私自留用。
第二十七条 严格管好印章,党委和政府印章分别由组织委员和内勤秘书保管,启用由党委书记负责把关。
第二十八条 健全收发文制度。上级来文要及时登记,并送有关领导批阅处理,领导阅后必须履行签字手续,然后清理归档,党委行文由党委秘书整理,由书记审批,政府行文由政府秘书整理,由乡长审批,办公室文件由党群书记审批,方可打印下发,同时做好发文登记号和编号,原件和正本一并归档。
第二十九条 收集整理管好档案。各线文件材料党政领导和各线干部不得私自保存,须及时交办公室档案员立卷归档。
第七章 环境卫生、安全保卫制度
第三十条 机关内环境卫生,实行划区域责任包干,各责任人必须经常保持责任区的清洁卫生。
第三十一条 ①机关办公楼外公共卫生,院内花木管理、男厕所卫生,由门卫负责;②机关办公楼内会议室、厕所、楼梯间等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由招待员负责;③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由食堂人员负责;④各办公室卫生由各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
第三十二条 机关内严禁乱丢纸屑,乱扔杂物,乱堆垃圾,不准向流水管道丢放杂物,不准往厕所内倒垃圾。违者在机关大会上点名批评。
第三十三条 私人财务由个人负责保管。机关内公共财务的安全保卫由门卫负责,若因失职造成的公共财物损失,依法追究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由党政会或机关支部会议决定。
第三十五条 本制度从2016年3月1日起执行。
中鱼口乡机关党支部
201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