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94041623/2015-578380 | 发布机构 | 武圣宫镇 | 发文日期 | 2015-1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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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694041623/2015-5783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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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武圣宫镇 |
发文日期 | 2015-12-21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武圣宫镇唐家村农贸市场提质改造建设
实施方案
为促进我镇农贸市场健康发展,根据县“三创”要求和我镇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我镇唐家村农贸市场进行提质改造,提质改造建设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和任务
以建设安全规范、符合“三创”要求的农贸市场为工作目标,从8月份开始,对我镇农贸市场进行提质改造,确保我镇农贸市场软、硬件设施符合“三创”要求。
二、组织机构和工作责任
成立武圣宫镇农贸市场提质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副镇长任副组长,“三创办”、村镇建设站、国土所、房管所、工商所、财政所、安监站、派出所、农技站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提质改造办),办公地点设村镇建设站,由村镇建设站站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农贸市场提质改造的组织实施,制定农贸市场建设发展规划、农贸市场建设标准等。提质改造办负责农贸市场提质改造工作的日常事务。
三、项目实施有关规定
(一)项目申请
在动工建设前,需提供下述资料:
1、建设申请书;
2、农贸市场建设改造方案及《申报审批表》;
3、营业执照、产权证、经营承包合同等资料复印件;
4、设计、施工图纸和资金概算及依据;
5、其他需要提交的资料或情况说明
镇农贸市场提质改造建设领导小组对项目建设申请提出初审意见,相关资料包县农贸市场提质改造建设领导小组批准后动工建设。
(二)提质改造建设标准
提质改造建设按照湘商建设【2013】40号文件中的《湖南省现在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项目建设规范》、《湖南省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项目验收办法》、《湖南省乡镇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项目验收标准》等确定的要求组织实施。
四、申请财政资金补助有关规定
(一)补助标准
按2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
(二)资金验收拨付
进行补助资金结算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资金拨付申报表》;
2、验收申请文件及验收报告;
3、开户银行、开户账号;
4、其他需要提交的资料或情况说明。
(三)监督检查
农贸市场提质改造专项资金实行专账核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挤占。对有上述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由财政部门追回资金,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罚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农贸市场提质改造静安寺既是县“三创”工作的重要内容,又是我镇为民办实事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各部门要从发展我镇经济、提升城市品位、保障市场供应,促进农民增收的高度出发,将农贸市场提质改造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落实工作责任,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改造建设进度。
(二)建立联席会议。由镇农贸市场提质改造建设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农贸市场建设和改造中存在的问题。
(三)广连筹集资金。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农贸市场提质改造建设,积极争取国家项目扶持资金和贴息、低息贷款等优惠政策支持。
(四)加强市场管理。在农贸市场提质改造建设完工后,加强农贸市场管理,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制定各项管理制度,规范经营,搞好服务,合理收取市场管理费,引导市场流动经营者入市经营,坚决取缔“马路市场”。
武圣宫镇人民政府
201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