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9210010/2019-584967 | 发布机构 | 三仙湖镇 | 发文日期 | 2019-1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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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4309210010/2019-5849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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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三仙湖镇 |
发文日期 | 2019-11-28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仙政发〔2019〕14号
关于印发《三仙湖镇开展违法违规和建设“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专项摸排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部门: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
下发《三仙湖镇开展违法违规和建设“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专项摸排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9年4月16日
三仙湖镇开展违法违规和建设“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专项摸排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我镇殡葬管理工作,有效治理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根据民政等12个部门《关于开展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专项摸排的通知》和湖南省殡葬改革和管理工作部门联席会议文件精神以及《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殡葬管理条例》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专项摸排整治工作,现将有关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殡葬工作的决策部署,通过开展专项摸排基本掌握滥占耕地林地、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情况,进一步巩固公墓管理及殡葬服务市场整治成果,在此基础上,推动源头治理,补齐民生短板,落实监管责任,健全长效机制。
二、摸排范围
(一)公墓和农村公益性墓地以外违法违规私建的“住宅式”骨灰安放建筑。
(二)公墓和农村公益性墓地以外其他违法违规私建的硬化大墓、活人墓及建立或恢复的宗族墓地。(对大墓的认定参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墓管理的意见通知}》(国办发{1998}25号)关于埋葬遗体单人墓占地不超过4平方米、双人合葬墓地占地不超过6平方米的规定)
(三)对于2018年开展的全国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情况开展“回头看”,特别是未经批准擅自兴建公墓设施,各类公墓设施内建造超规定标准墓位及其附属构筑物,墓位出售(租)实施价格欺诈、垄断牟取暴利,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及丧葬用品销售违规经营、乱收费,农村公益性墓地违规对外销售牟利,宗教活动场所与商业资本合作擅自设立骨灰存放设施从事营利活动等违法违规问题。
(四)殡葬领域其他群众反映强烈、媒体曝光集中、投诉举报久拖不决的问题。
三、工作安排
(一)调查摸底阶段(自今日起至5 月10 日)
我镇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负责的违规修建墓地专项整治工作小组,由镇长贺伟任组长,镇人大主席李景云任常务副组长,组织委员汤胜任副组长,成员为李应普、顾凡、曾珊、阳利、蒋芳、周尚泉、夏飞、吴建宏、肖顺、邓志祥、姚月平 何建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顾凡兼任。领导小组开展调查摸底工作,汇总数据,制定整改方案,督促落实整改工作。
(二)整改纠正阶段(2019年5月10日至11月25日)
各村、社区、部门按照殡葬管理和自然资源管理相关政策,依法整治调查摸底中发现的违规建坟、乱占耕地等行为,严肃查处违规违纪人员,维护正常的殡葬秩序。
(三)总结完善阶段(2019年12月1日至12月25日)
及时总结殡葬管理和自然资源管理经验教训,建立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加强执法监督检查,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部门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深刻吸取秦岭违建别墅事件的教训,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此次专项摸排作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落实“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作为治理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推动殡葬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从严从实抓好摸排工作。各相关部门通力合作,要充分发挥村(居)委会、红白理事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的作用,依靠和发动群众,丰富手段措施,掌握真实情况。
(二)要明确职责,强化部门协作。各村居是落实整治的责任主体,要迅速开展整治工作。民政部门要在党委、政府领导下,牵头做好专项摸排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指导殡葬服务机构做好整治“回头看”等工作。统战、宗教事务部门要负责检查宗教活动场所与商业资本合作擅自设立骨灰存放设施从事营利活动情况。发展改革部门要负责检查殡葬服务价格制定情况。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协同摸排整治违法占用耕地损毁林地建造用于骨灰、遗体安葬(放)、活人墓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违反规划建设公墓设施,严肃查处违规占用耕地、林地等乱埋乱葬的行为。公安机关对蓄意阻挠整治行动、煽动群众、借机寻衅滋事的,要依法予以惩处。生态环境部门要协同摸排破坏生态环境修坟建墓情况。市场监管部门要摸排检查殡葬领域价格违法情况、殡葬行业限制竞争及垄断情况。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公园及其他公共绿地违规建墓等情况。农业农村部门要协助相关部门摸排违法占用耕地修坟建墓情况。文化和旅游部门要负责摸排旅游景区内违规建墓情况。宣传部门要加大殡葬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正确引导舆论走向,树立良好的现代文明殡葬新观念。
(三)多措并施,确保摸排效果。各村、社区、部门要做细做实排查摸底,通过严格自查,交互检查、专项检查、层层核查等多种方式,全面摸清违法违规建墓情况,特别要加强卫星遥感图像识别、无人机航拍等科技手段的应用,确保摸排结果真实准确。要分门别类建立排查台账,对不同理事时期形成的大墓、活人墓、规模大小、是否处于法律法规禁止区域、是否在原有基础上扩建并石化硬化、是否为应当火化遗体土葬的、破坏耕地植被程度、建造时当当地是否已有公益性安葬设施、户主是否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等情况,都要认真仔细加以区分登记,为下步分类整治奠定坚实基础。对公墓实施内超标准墓位,特别是2018年专项整治后新建的,要责令公墓单位立即给予以拆除,对其仍未整改到位的,要倒排时限、压实责任、责令务必按期完成,严禁久拖不决、整而不治、治而无果。
(四)引导舆论,营造良好环境。各村、社区、部门要加强对此次专项摸排工作的政策解读及舆论管控,不主动宣传,但要注意政策口径,有针对性地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要充分做好群众思想工作,消除误解和不必要疑虑,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要加强舆论监测和研判,对不实或恶意炒作信息,及时予以澄清,为专项摸排和殡葬改革工作营造健康舆论氛围。
(五)要严肃督查问责。镇纪委(监察室)等部门要开展专项督查,每周通报工作进展。对行动迟缓、推进不力的相关人员进行通报,对方法简单粗暴、引发社会矛盾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村、社区、部门、民政、自然资源等部门要建立健全巡查、报告、整改等长效机制,镇纪委(监察室)等部门要对今后出现违规修建坟墓的村居及相关职能部门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