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三仙湖镇2018年“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4309210010/2018-583047 发布机构 三仙湖镇 发文日期 2018-12-13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索引号 4309210010/2018-583047
发布机构 三仙湖镇
发文日期 2018-12-13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关于印发《三仙湖镇2018年“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的通知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

  为确保我镇在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的安全稳定,确保2018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头、起好步,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将《三仙湖镇2018年“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守执行。

 


 三仙湖镇人民政府    

  2018年1月26日    


  三仙湖镇2018年“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实 施 方


  为严厉打击和有效整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促进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发展,有效预防安全生产事故尤其是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决定在全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标本兼治",严格落实责任,强化工作措施,深入排查治理各类安全生产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着力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专项治理领导小组

  组 长 :龙治国

  副组长:袁海南

  成 员 :阳  杉 曾  珊 姚月平 葛胜海 杨罗清

          肖  顺 邓志强 阳 利

  三、工作重点

  一是重点行业领域。

  在全面开展"打非治违"工作的基础上,开展道路交通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烟花爆竹、特种设备、餐饮燃气、加油站、校车、农机、有限空间等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二是重点违法违章行为。

  严厉打击8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关闭取缔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2.瞒报谎报重大安全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3.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4.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5.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6.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7.新材料、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

  8.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深入开展打击5大类行业、领域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1道路和水上交通。营运车辆驾驶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逆向行驶、占道霸道行驶以及无驾驶证、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的;客运和危化品运输车辆挂靠营运的;旅游包车未取得包车证或持空白包车证的;非客车(船舶)违法载人的;不具备营运资格车辆非法营运的;非法改装车辆从事运输的;涉校车辆超速、超载的;农用车辆非法载客的;未经批准的渡口渡船非法经营的。

  2建筑施工。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的;施工、监理单位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转包、违法分包工程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

  3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单位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单位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没有持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消防设施、器材未定期检测,消防安全标志缺损的;车站码头、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及"三合一"建筑等重点单位未进行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未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的。

  4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的;零售经营点与建筑物安全间距不足的;零售经营点存在超量储存的。

  5特种设备。未经许可,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非法使用无资质单位生产的特种设备的;特种设备在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过程中未经法定监督检查验收合格投入使用的;使用未经注册登记特种设备的。

  6工贸行业粉尘防爆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粉尘涉爆企业非法违法生产、违规动火用电、通风除尘防静电措施不落实的、作业场所除尘系统未采用泄爆措施、粉尘清理不及时;有限空间作业场所未设置安全警示牌的、未严格实施作业审批制度的;未坚持“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作业程序的。

  7应急管理:未建立应急救援机构或者生产经营规模较小、未指定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人员,高危企业没有建立救援队伍与邻近救援队伍签订救援协议的;未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且未按规定进行备案、培训和演练的;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应急通道不通畅的;未按照规定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的。

  四、工作安排

  一是动员部署、摸底排查阶段(1月底-2月上旬)

  1、全面安排部署。各村(社区)、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全面分析形势,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针对可能导致事故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影响恶劣的典型非法违法行为、屡禁不止顽固非法违法行为,明确打击重点,认真研究制定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打非治违"集中行动的具体实施方案。

  2、广泛宣传发动。各村(社区)、各单位要认真开展宣传动员,把镇委、镇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打非治违"的工作要求传达落实到村组,相关职能部门以及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打非治违"的浓厚氛围。

  3、深入排查摸底。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对辖区内所管行业的安全生产隐患、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摸底,将重大安全隐患、非法违法应停产整顿和关闭取缔的名单整理造册,建立台账,做到底子清楚,情况清晰、目标准确。

  二是集中治理、严厉打击阶段(2月上旬至4月下旬)

  针对全面排查摸底和巡查监控的情况,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在镇安委会指导下及时系统进行研究,就排查发现的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严格依法依规分类处置,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扎实开展集中整治。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同时,要注重源头治理,深挖严打非法违法行为背后的"保护伞",切实维护法律的尊严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镇安委办将开展暗访抽查,加强督查督办,推动各村(社区)、有关单位"打非治违"工作的全面、深入和平衡开展。

  三是坚持督查、巩固提高阶段(4月下旬至4月底)

  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加强"打非治违"各阶段工作的检查分析,及时开展"回头看",加强督查督办,不断完善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的"打非治违"工作机制。镇安委办将采取有效形式组织检查验收,并将"打非治违"纳入各村(社区)、各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凡是"打非治违"不力被曝光、被通报、被约谈的,一律予以考核扣分;非法违法事故多发、事故指标超控的,取消评先资格,并按照"一票否决"的规定予以责任追究。

  五、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镇长龙治国为组长、安全生产主管副镇长袁海南为副组长的全镇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委办,具体负责全镇"打非治违"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检查督办。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机构和责任人员,按照全镇统一部署,专题研究,精心组织,扎实推进本地区、本行业的"打非治违"工作。

  二是增强工作合力。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全镇统一部署,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切实抓好本行业本领域"打非治违"工作的同时,相互密切配合,加强联合执法。对各类非法违法行为,要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严厉追责"四个一律"措施。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监督作用,发动群众积极举报,营造"打非治违"良好氛围。

  三是落实工作责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的相关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带队"的原则,定期开展全面排查和巡查检查,对非法违法行为露头就打,严格监管执法,督促企业建立隐患自查自改月报制度,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排查治理安全隐患。

  四是注重标本兼治。各村(社区)、各单位要把"打非治违"与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隐患排查治理、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相结合,互相促进; 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疏堵结合,做到打击一处、整治一处、巩固一处;要针对"打非治违"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完善相关法规、制度和标准规程,在注重预防、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切实把"打非治违"工作与构建本质安全体系结合起来,强化治本之策,实现"打非治违"常态化,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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