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9210010/2017-581809 | 发布机构 | 三仙湖镇 | 发文日期 | 2017-1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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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4309210010/2017-5818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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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三仙湖镇 |
发文日期 | 2017-12-14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仙政发〔2017〕34号
关于印发《2017年三仙湖镇人力资源信息采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现将《2017年三仙湖镇人力资源信息采集工作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一日
三仙湖镇人力资源信息采集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镇实有人口务工就业管理工作,提升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水平,确保实有劳动人口信息的完整、准确,根据《南县企业人力资源招聘培训工作实施方案》,镇人力资源信息采集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实有劳动人口信息集中调查、采集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全面覆盖,应摸尽摸、详实有效”的总体思路,充分发挥乡镇政府职能作用,调动乡镇人社中心,依托村和社区等基层组织,深入到户,全面开展实有劳动人口信息集中调查、采集工作。
二、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为切实搞好我镇人力资源信息采集工作决定成立三仙湖镇人力资源信息采集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龙治国任组长,分管领导李景云任副组长,蒋静妮、汤艳、胡建文、周万清、易星星为成员,下设办公室,蒋静妮为办公室主任。镇长为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劳动人口信息采集工作负全责,由分管领导抓具体落实,镇人社中心主任协调配合。各村(社区)负责信息采集的具体实施。
三、工作目标
信息采集对象: 年龄18岁-55周岁、具备劳动能力的人员,包括外出务工人员,外出经商人员,本地务农人员,本地就业人员等。调查内容包含人员基本信息,家庭情况,就业地点,所属行业,就业意向等。
四、工作步骤
(一)组织准备阶段(9月6日-9月16日)。一是宣传发动。充分利用线下、线上,包括新闻媒体、手机短信、墙报、横幅、宣传栏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招聘就业、技能培训的重要意义,强调劳动人口信息采集录入工作的重要作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赢得广大群众支持和参与。二是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编制《三仙湖镇人力资源信息采集表》,确定日程安排,明确工作目标、责任、要求、步骤、采集内容等。三是动员部署。层层动员部署,布置工作任务,印制信息采集表及相关文件,明确信息采集要求,召开镇人力资源信息采集工作动员会,组织开展信息采集录入业务培训,使信息采集人员熟练掌握工作内容和具体要求。
(二)集中采录阶段(9月17日-10月31日)。一是信息采集阶段。以村(社区)为单位,统一开展实有劳动人口集中采集活动。信息采集人员携带《人力资源信息采集表》深入各组、各户,详细采集劳动人口信息。二是信息汇总阶段。乡镇按照“分散采集、集中汇总”的原则对各村(社区)收集的人力资源信息进行集中汇总,形成电子表格台账,并将原始人力资源信息采集表及电子台账统一上报至企业用工服务中心。三是采集信息录入建库阶段。由企业用工服务中心负责将人力资源实名信息电子台账集中录入数据库系统,开展统计分析,提供决策依据。
(三)核实验收阶段(11月1日-11月10日)。由各乡镇递交乡镇人力资源信息采集工作情况汇报,县人力资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信息采集工作核实验收。按照10%的信息比例,采取调查走访、电话抽查、户籍核查、初始表格审查等方式进行抽查,对信息采集工作的完成数量和质量进行核实验收,形成验收报告,报领导小组审核。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全面推进劳动人口信息采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各村(社区)要统筹部署,组织召开村、组干部会议,将任务层层分解。镇政府将充分发挥政府职能作用,统一组织实施,镇人社中心协调配合,将工作落实到各村(社区),要及时通报情况,努力实现收集全覆盖、事态全掌控。
(二)强化督导,狠抓落实。由领导小组组织开展人力资源信息采集工作的督查。要根据行动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深入村和社区,加强检查、指导和督办,及时发现和整改问题,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对态度消极、行动迟缓、措施不力、成效不明显的,要采取点名通报批评等方式,限期整改,确保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三)纠错治假,确保质量。各村(社区)要通过扎扎实实的入户调查,将信息质量作为信息采集工作的生命线,开展纠错治假和补录完善工作,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在采集和录入过程中,必须严把信息质量关,对各类明显错误、人为编造等虚假信息,要将信息筛选编号,分别汇总,及时纠正。
(四)掌握进度,及时反馈。各村(社区)要实时掌握行动进展情况,加强信息反馈和上报工作,要明确专人负责收集、反馈上报信息采集工作进度,好的经验及重要情况随时上报。
六、奖惩机制
为确保人力资源信息采集工作顺利开展,对采集到的全面真实的劳动人口信息的村(社区)按1元/条进行奖励;企业用工服务中心按照10%的信息样本比例进行抽查,信息奖励费用按照抽查不合格率的2倍进行扣除。
三仙湖镇人民政府
2017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