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三仙湖镇2017年实施河(渠)长制

索引号 4309210010/2017-581788 发布机构 三仙湖镇 发文日期 2017-12-14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索引号 4309210010/2017-581788
发布机构 三仙湖镇
发文日期 2017-12-14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仙发2017〕137

  关于印发《三仙湖镇2017年实施河(渠)长制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村、社区、相关部门单位:

  现将《三仙湖镇2017年实施河(渠)长制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实施。

  


中共南县三仙湖镇委员会    

  南县三仙湖镇人民政府    

  2017年7月25日    


  

  三仙湖镇2017实施河(渠)长制工作要点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湘办〔2017〕13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实施河长制行动方案》(2017-2020年)和《中共南县县委办公室南县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河(渠)长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南办发[2017]18号)等文件精神,建立健全我镇河(渠)保护管理体制机制,力争把我镇打造成“水清、岸绿、河畅、景美、堤固”的生态乡镇,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2017年实施河(渠)长制工作要点。

  一、建立河(渠)长制组织体系,完善责任网络

  1、组织体系建设。

  成立以镇党委书记担任第一河(渠)长,镇人民政府镇长担任河(渠)长,9位镇领导任副河(渠)长,11位部门负责人任副河(渠)长成员的三仙湖镇河渠长委员会。并组建以水务站主要负责人为主任,10个镇直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副主任、6个镇直部门分管副职为成员的河(渠)长制办公室。河(渠)长制办公室承担全镇河(渠)长制工作的指导、督促、考核等主要工作任务。镇管的19条河渠,分别是北港联排渠、文胜渠、六小丰渠、革命渠、太星电排渠、胜利电排渠、调蓄湖电排渠、光辉电排渠、愚公渠、万仙河、下柴出水渠(与游港相邻)、沱江、耦之中支、南茅运河、倒虹吸管、均和电排渠、德星湖电排渠、利群电排渠、红旗渠,分别由19名镇领导和镇直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河(渠)长和副河(渠)长,在镇党委、镇人民政府领导下开展工作,由村级渠道由村级“两委”负责人和村组党员担任渠长。(牵头单位:镇河渠长办。责任单位:村、支两委。完成时间:2017年8月底以前)

  2、责任网络建设。镇管19条河(渠),由镇河(渠)长、副河(渠)长负责协调、指导、督促、考核,落实河(渠)长制工作的各项治理措施,确保镇管河(渠)的责任落实到位。

  3、我镇大型渠道32条,长74.5公里;中型渠道73条,长117.76公里;共计105条,长192.3公里。

  4、对于跨村的渠道,其过境村的主要负责人在担任村渠长的同时,也是流经本村渠道的河渠道段长,其责任长度必须在流经本村行政区划段上下各延伸50米,宁可重叠,不可脱节。乡镇的117条渠道由乡镇河(渠)长制委员会及办公室,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要求落实河长制工作责任。明确乡镇干部,部门负责人、村组干部、党员的责任和义务,包干负责垃圾处理、污水处理、河(渠)管护、绿化美化等工作。为了保证责任体系的落实,建立“一渠一套公示标牌”,即每条渠都有自己的“身份证”,向社会公布所有渠的渠长姓名、职务和联系电话,公布渠段管护范围、存在的问题、治理目标、完成时间等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牵头单位:镇河(渠)长办。责任单位:完成时间:2017年8月底以前)

  二、夯实一渠一档、一渠一策基础工作

  1、摸清基本情况

    按照总体目标,即“水清、岸绿、河(渠)畅、景美、堤固”的“十字”方针进行情况摸底。

  水清:察看责任河渠水体情况,水面有无漂浮物,是否存在黑、臭和其它水质污染等情况。有问题的河(渠)名称,在哪一段,多少处,还需做哪些方面的整改。

  岸绿:河(渠)道两岸防护林保护是否完好,渠道两边是否绿化,宜植边坡是否有绿化计划。岸坡是否有垃圾和污染物。还有多少段、处需要绿化、整治。

  河畅:河(渠)是否畅通,有无阻水坝体、池塘、树木、杂物、垃圾、栏栅、围网等。有问题的河(渠)名称,在哪一段,多少处,是哪些阻畅物体,需要整改。

  景美:主要是自然美和生态美。表现为河流、渠道两岸绿化完好,岸线自然,景观养眼。尤以渠道边坡“五面四线”为基准,路面、坡面、水面呈几何美感。在哪条河(渠),哪一段还需修整的岸线、景观。

  堤固:突出南县水情是“最大县情”这一特点。在实施河(渠)长制过程中,强调“堤固”是保护全县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最有效手段。每条河(渠)两岸的剅涵闸管,险工险段,堤面硬化,还需治理的堤段、工程要登记造册,每处剅涵闸管,险工险段安排水务站人员专人值守。

  上述基础工作,要以表格和图片的形式登记造册,整理归档,形成一河(渠)一档。(牵头单位:镇河(渠)办。完成时间:2017年8月底以前)。

  2、重点河(渠)重点建档

  (1)愚公渠。一要撤除栏网养殖和畜禽养殖基地。包括养殖的渔、虾、鳝、畜禽等,全部退养(由水务站牵头负责,动检站、派出所、环保站参与。畜禽养殖退养由动检站牵头负责,沿线镇河长办、环保站参与。今年10月底以前完成)。二要加快渠道基础设施建设。剅涵闸管在今年8月底以前完成。三要渠道两岸的排污口、存在的垃圾隐患、路面状况等进行造册登记(由环保站、清洁办负责,2017年10月底完成)。

  (2)万仙河。注重污染水体的登记的处理,包括垃圾漂浮物、革命草、水葫芦等水草的易生地带,位置、长度、污染程度等要详细记录备案,以便制定治理方案(牵头单位:环保站清洁办,2017年8月底完成)。同时,对已绿化的坡面、种植的花草、树木等,要明确管理责任主体。(牵头单位:镇河(渠)长办,林业站。2017年8月底完成)。

  (3)文胜渠。注重渠道农业污染水体的登记的处理,渠道两岸树木种植管理、花草种植、渠道内垃圾漂浮物、革命草、菱角等水草的易生地带,位置、长度、污染程度等要详细记录备案,以便制定治理预案(牵头单位:农技站、环保站、清洁办、林业站。完成时间:2017年9月底完成)。

  3、细化渠道治理对策。摸清情况后,就要对每条渠道拿出具体的治理对策。要达到什么治理效果,明确工作总体目标、年度目标。即对每条渠道“量身定做”出有针对性的切实可行的治理方案。根据每条渠道存在的问题,有污治污、不畅治畅、有障清障、退养的退养、宜栽树的植树。做到治理不留死角,绿化不留空白。(责任人:河(渠)长。完成时间:2017年8月底前)。

  三、统筹专项治理,统一治理的要求步骤

  1、开展水污染治理。

  (1)饮用水水源保护。严格按照《南县2017年度水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进行划界确权,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治理。三仙湖水库既是南县的重要水源地,又是水污染严重的地区,必须强化治理措施,加强水质保护(由国规所负责沿线乡镇集镇居民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2017年12月底完成;农村散住居民污水由镇卫计办负责建沼气池处理,2017年12月底完成50%;由农技站负责农业面污染的有效治理和农村居民集中点污水用厌氧净化池处理设施建设,2017年底完成50%;由水务局负责渠道的栏网撤除,2017年10月底完成)。

  (2)不达标水体治理。加快镇城区黑臭水体整治,确保整治完成率达到60%(牵头单位:国规所。责任单位:新民社区、建设社区。完成时间:2017年12月底前)。加强农村河渠污染严重的水体治理,重点完成垃圾乱倒乱堆(牵头单位:农技站。责任单位:国规所、清洁办。完成时间:2017年10月底前)、畜禽水产养殖污染治理(牵头单位:动检站。责任完成时间:2017年10月底前)、集镇居民生活污水治理(牵头单位:国规所。完成时间:2017年12月底前),明确不达标水体区域、河渠名称,查明不达标原因,针对性的制定治理方案,对症治理。

  (3)船舶、渡口、码头水污染治理。划定船舶停靠区域或河段,强化船舶人员的环保意识,规定船舶添置必要的卫生、环保器具。制定船舶、渡口、码头水污染环保制度,加强港口、码头负责人的环保责任。不定期上船舶、上港口码头检查治理情况(牵头单位:交通运管所。责任单位:安监站。完成时间:2017年10月底前)。

  2、开展渠道治理。

  (1)“两围”治理。对全镇渠道内重新出现的矮围、网围,由水务站、动检站负责拆除。(2)渠清淤增蓄。继续实施农村“双畅”工程和“洞庭湖区沟渠塘坝清淤增蓄专项行动”,加大清淤增蓄力度,争取把余下的74.3公里沟渠全部纳入2017年疏浚计划(牵头单位:水务站。2018年4月底前完成)。与此同时,根据《南县灌、排渠道管理办法》加大对渠道内违法建筑的治理力度,依法拆除违法建筑。(牵头单位:水务站。责任单位:镇河(渠)长制委员会及办公室。完成时间:2017年12月底前)。

  3、开展岸绿治理。

  (1)岸线管理。完成渠道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的划界确权,坚持美观,适宜的原则。加强对岸线乱堆乱建的整治力度,凸显出河道的自然美,渠道的线条美。(牵头单位:水务站。责任单位:国规所、镇河(渠)长制委员会及办公室。完成时间:2017年12月底前)。

  (2)植树造林。在充分摸底的基础上,对适宜植树的岸线做出植树规划,因地制宜的种植防护林、绿化林、景观林。(牵头单位:林业站。责任单位:水务站、镇河(渠)长制委员会及办公室。完成时间:2018年4月底前)。

  4、开展景美修复

  加强美丽乡村建设。结合渠道疏浚、岸线绿化、污染治理,做到水洁、渠靓、路平(牵头单位:镇河(渠)长制委员会及办公室,2017年完成80%)。

  加快畜禽退养。加快禁养区规模养殖场清退。(牵头单位:动检站。责任单位:镇河(渠)长制委员会及办公室。完成时间:2017年10月底前)。加强养殖污染防治配套设施建设,完成90%的规模养殖场废弃物处理利用设施(沼气池)建设(牵头单位:卫计办。责任单位:镇河(渠)长制委员会及办公室,2017年底完成)。

  5、城乡垃圾一体化治理。根据《农村清洁工程整体服务外包方案》,农村垃圾集中收集转运至乡镇中转站,实现城乡垃圾一体化治理。镇集镇内的垃圾处理(包括污水处理)由国规所负责,村内的垃圾由清洁办负责,乡镇河(渠)长制委员会及办公室参与。(2017年12月底完成)

  6、加强堤固建设

  (1)堤顶公路建设。结合县政府委托水务投即将实施的水利PPP项目建设。对未硬化的耦池中支9公里堤顶公路进行全面硬化。(2018年5月底前)

  2)穿堤建筑物安全。对穿堤建筑要登记造册,注明建设时间、坐落地点、所辖河流、底板高程、结构形式、穿堤口径长度、历年维修或出险情况等。并结合汛期情况,每年对其进行安全鉴定(牵头单位:水务站。责任单位:乡镇河(渠)长制委员会及办公室。完成时间:每年3月底前)。

  3)险工险段处置。对历年来已处置的险工险段进行备案。特别是老险工险段,要有详细记录。对新出现的新险、一时还没有处置的险工险段和还没有经过洪水考验的新建的水工建筑物,要有处险预案。(责任单位:镇水务站)。

  4)堤身整齐洁净。常年加强对防汛大堤的整理修复,清基扫障,保持整齐、干净、畅通(责任单位:水务站)。

  四、强化工作措施,建立长效机制

  1、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微信、电视、报刊等媒介,开展宣传动员,让全镇上下认识到实施河长制、保护水安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全镇各村开辟“河(渠)长”宜专栏,及时曝光违法典型案例,倡导低碳生活方式,提高群众的爱水护水节水意识。向社会公布所有“河渠长”名单和联系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牵头单位 :组织办)。

  在学校组织开展读书征文、演讲比赛等活动,增强中小学生的河渠保护意识,开展关爱自然,保护河渠志愿者行动(牵头单位 :镇中心校)。

  此外,镇河(渠)长制委员会及办公室聘请老党员、退休老干部等担任村级环境监察员和宣传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视察,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监督水环境治理的良好氛围。

  2、强化调度。实行一月一督查,一季一调度,一年一考核的调度机制。对推进河渠长制工作,实行经常性督查与重点督查、行政督查与业务督查。重点督查机构、人员、经费落实、问题清单整改落实、工作责任落实等情况,并定期通报督查结果(牵头单位:镇河渠长办)。

  3、严格执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南县公路、林木、渠道、堤防、农村垃圾五位一体管理办法的规定,统筹水务、环保、农业、林业、派出所、国土、交运等部门,涉及河(渠)保护管理行政执法职能,建立水政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共同负责的河渠保护管理联合执法机制,成立联合执法队伍,开展河渠“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乱电乱炸”等突出问题专项联合执法(牵头单位:镇水务站。责任单位:环保、农技站、林业站、国规所、派出所、镇交运所、镇河(渠)长制委员会及办公室)。

  4、严肃问责。由镇纪委监察牵头,按照三仙湖镇河(渠)长制委员会《五项制度》的要求,采取责任追究倒逼河渠长制工作落实,对推进河(渠)长制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行为,实行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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