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三仙湖镇“村直报”工作考核细则》等相关细则的通知

索引号 4309210010/2016-579509 发布机构 三仙湖镇 发文日期 2016-08-09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索引号 4309210010/2016-579509
发布机构 三仙湖镇
发文日期 2016-08-09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关于印发《三仙湖镇“村直报”工作考核细则》等相关细则

的通知


  各村、社区:

  根据南卫〔2015〕8号、仙政发〔2016〕1号文件精神,经镇计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下发《三仙湖镇“村直报”工作考核细则》等相关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六年二月六日    



  三仙湖镇“村直报”工作考核细则


  “村直报”含妊娠、出生、节育上报的及时率和准确率,加大村直报在考核中的权重。

  一、科学管理(5分)

  1、专人负责村直报工作,村直报终端设备保管完好,记5分。

  二、宣传引导(5分)

  每月利用村直报系统对群众宣传政策、法规、生殖健康、优生优育、省电话调查12题等,信息覆盖率达到100%;群众知晓率达到100%,群众对计生工作满意率达到100%,记5分

  三、信息上报(90分)

  1、生养信息上报准确率和及时率达到100%,记10分;

  2、妊娠信息上报准确率和及时率达到100%,记10分;

  3、避孕节育信息上报准确率和及时率达到100%,记10分;

  4、流动人口定位信息采集上报准确率和及时率达到90%,记10分;

  5、死亡注销、管理关系移交上报准确率和及时率达到90%,记10分;

  6、生殖健康信息上报准确率和及时率达到90%,记5分;

  7、未建档信息建档准确率和及时率达到90%,记5分;

  8、上报信息准确率达到100%,记10分;

  9、上报信息条数达到按育龄妇女数核定,达标的记20

  分。

  以上上报按比例实行倒扣分制。

  


三仙湖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    

  二〇一六年一月一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