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三仙湖镇并村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4309210010/2016-579501 发布机构 三仙湖镇 发文日期 2016-08-09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索引号 4309210010/2016-579501
发布机构 三仙湖镇
发文日期 2016-08-09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关于印发《三仙湖镇并村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部门:

  现将《三仙湖镇并村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六年三月七日    



  三仙湖镇并村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央、省市关于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的总体部署和南县《关于印发南县建制村合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办发〔2016〕1号)的文件精神,为积极稳妥地推进并村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省、市、县并村改革工作总体要求,立足镇情实际,围绕全面深化农村综合改革这条主线,以“精简、效能、统一”为目标,以经济杠杆为手段,因地制宜,优势互补,合理确定建制村的规模和数量,优化资源配置,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激发农村改革发展活力,促进和加快农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经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并村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游  涛

  常务副组长:龙治国

  副  组  长:张绍武   李景云   周国军   袁海南

              谢立平   吴建寅

  成      员:李应普   曾  珊   王  平   邓志祥

              段双燕   刘  涓   刘文杰   阳  利

              唐晓航   蔡明阳   姚月平   叶群宇

              饶  超   汤  艳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民政办,由李应普任办公室主任,唐晓航、叶群宇、饶超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下设政策解释、宣传报道、清产核资、维稳处突四个工作组:政策解释组由分管民政工作的党政领导负责;宣传报道组由分管宣传工作的党政领导负责;清产核资组由负责财政、财贸工作的党政领导负责;维稳处突组由分管政法工作的党政领导负责。

  三、目标任务

  此次并村改革工作,按照优化结构、合理布局、规模适度、有利发展的要求,合理确定建制村的规模。全镇合并建制村18个,合并后全镇建制村数量为11个。

  四、基本原则

  1.科学规划的原则。综合考虑历史沿革、风俗习惯、自然条件、交通水系、产业特点、防洪安全、群众意愿等具体情况,因地制宜制定并村方案。尽可能合理并大村规模,减少村数量。

  2.促进发展的原则。通过并村改革,整合现有资源,促进产业发展,提升服务能力,实现合大并强,推动城乡一体化和新型城镇化建设。

  3.整体合并的原则。以村为单位成建制整体合并,不将一个村拆开分块并入其他村(安康渔村例外)。

  4.依法推进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

  五、实施步骤

  全镇并村改革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具体按以下步骤实施:

  1. 清产核资(2月15日至3月5日)。清产核资组在前期筹备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做好资金、资产、资源清理(简称“三资”,下同)和财务关账锁口清理,锁定债权债务,“三资”及财务清理结果应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在合并调整期间,冻结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村级确需开支的日常运行经费经集体研究报镇并村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实行,坚决防止集体资产资金流失。宣布冻结村级账务账目后,村支“两委”及其他村级组织的公章、承包经营合同等档案资料一律上缴镇政府统一保管,留着备用。

  2.宣传发动(3月1日至3月8日)。镇党委、政府召开全镇并村改革工作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全镇并村工作,并通过短信平台向全镇群众发送并村改革信息。全镇划分为六大片区,每个片区分别成立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由一名党政领导任教导员,并确定一名干部任大队长协助教导员实施具体工作,原各村办点干部为工作小组成员(见附表)。各工作小组分片召开座谈会,向基层干部宣传并村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调动基层干部参与并村改革的积极性,合力推进并村改革顺利进行。各村召开党员群众代表大会对并村工作进行安排动员,要通过广播会、宣传资料、上户上门等形式向本村群众进行政策宣传,每村悬挂至少两条横幅,每个村民小组粘贴至少两条宣传标语。

  3.征求意见(3月9日至3月14日)。制定并村方案前,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重点摸清现有各村规模、地域面积、耕地、人口户数、自然条件、历史沿革、人文渊源、资源分布、发展现状、“三资”及债权债务处置和群众意愿等基本情况,并就并村的基本思路、新村布局、选址、命名等群众关心的问题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充分论证,做到意见基本一致。

  4.制订方案(3月15日至3月21日)。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集思广益,制定科学合理和可操作的实施方案。一是提出并村预备方案。通过召开座谈会、开展走访,听取干部群众对预备方案的意见,在反复协商、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提出并村方案。并村方案须按《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经村民户长代表签字等适当形式表决同意。二是规范新村命名。新村命名要严格按照《地名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充分尊重地域特征、历史沿革、文化渊源,考虑地方知名度和群众认同感。合并后的村名原则上选择著名地名、历史用名、文化特色名、合并村中的一个名或合并村的融合名,并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对争议不定的村名,由县民政局地名办认定。三是合理选择新村办公场地。按照方便群众办事和发挥现有资产作用原则,选择交通比较便利、群众办事方便、人口相对集中、半径距离相对中心、现有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可发挥作用的地方作为新村办公场地,选址要经村民代表会议认可。

  5.报批方案(3月22日至3月26日)。把按程序形成的实施方案报县民政局审核、县人民政府审批。

  6.组织实施(3月27日至3月31日)。方案经县人民政府审批后组织实施,召开村组干部、党员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公布并村批准方案,让群众知晓,原村“两委”牌子由镇政府统一收回。成立新的村党支部,分工明确,建章立制,开展工作。新村“两委”牌匾、公章均由县政府统一制作。

  7.检查验收(4月1日至4月5日)。并村工作结束后,镇并村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并村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将有关材料上报。

  六、政策措施

  1.设立过渡期。并村后,新村设立过渡期,过渡期从并村后至本届村支“两委”任期届满为止。成立新村党支部,负责新村全面工作,新村党支部书记应尽量在合并村支部书记中产生,亦可由镇党委在本镇机关和事业站所现有干部中选派。进一步完善镇干部包村工作,加大工作力度和针对性,促进新村的融合发展。合并前的村已争取的项目,按项目规划实施。

  2.转移支付资金与并村工作挂钩。按照保存量、奖增量的原则,村级转移支付资金,合并新村基数按合并前两个或几个村的转移支付资金之和计算,合并后增量部分按合并后的新村户籍人数核算确定。

  3.合理处置集体资产及债权债务。调整合并后,村集体“三资”和债权债务要及时纳入新村统一管理,不得违规处置,不得将资产平分给村民,造成集体资产流失;原村债权债务,按性质分清类别,逐步化解,不得增加群众负担;结余的现金存款主要用于原村公益事业。并村后,农民享受的政策不变,农村树林、土地及附属物、水利、资源等权属不变,农业经济利益关系不变。

  4.妥善处理村干部问题。过渡期间,原村的村“两委”成员协助新合并村党组织开展工作,补贴发放至2016年12月31日。鼓励原村的村“两委”成员主动申请并经批准退任,保持过渡期间的待遇不变,对符合规定享受离职村干部待遇的,按相关规定落实待遇。

  七、工作要求

  1 .明确工作责任。并村改革工作是一项要求高、涉及面广、综合性强的系统工作,各片区工作小组成员要各司其职,深入开展调研,按照职责分工抓好相关配套政策的制定实施、对口指导工作。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合力推进改革,形成部门配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对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并村改革工作或因工作不力造成负面影响的,按规定严格问责。

  2.严明工作纪律。全镇所有干部职工要大力支持本人籍贯所在地和原工作地并村工作。对插手干扰并村工作的,一经发现,一律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对借机浪费、侵吞、损坏国家集体和公民财产、扰乱正常社会秩序等违纪行为,坚决严肃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3.确保社会稳定。维稳处突工作组,要及时化解处理各类问题矛盾,特别是群众关注的“三资”处置、债权债务处理、新村命名、村部选址等热点难点问题,务必高度重视,充分估计分析各种不稳定因素,认真搞好预案和风险评估,沉着应对,扎实落实,尽可能减少信访量,坚决杜绝群众性事件发生,防止和依法打击破坏,阻扰并村改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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