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三仙湖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

索引号 4309210010/2016-579498 发布机构 三仙湖镇 发文日期 2016-08-09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索引号 4309210010/2016-579498
发布机构 三仙湖镇
发文日期 2016-08-09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关于认真做好三仙湖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


  各村(社区)党支部、各部门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市县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15〕65号)、省委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乡镇党委换届工作的通知》(湘办发〔2016〕7号)、中共益阳市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乡镇党委换届工作的通知》(益组发〔2016〕2号)文件精神,中共南县县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乡镇党委集中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南组通〔2016〕2号),我镇党委将于2016年4月前进行集中换届。为做好换届工作,经镇党委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党委换届工作总体要求

  这次换届工作,是在“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进行的,是全镇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乡镇党委换届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全过程,坚持充分发扬民主与严格依法按章办事相结合,统筹谋划,精心组织,有序推进,绘出思路清措施实的乡镇好蓝图,选出忠诚干净担当的乡镇好干部,配出结构优功能强的乡镇好班子,换出心齐气顺劲足的好面貌,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和骨干队伍建设,为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顺利完成“十三五”规划、加快推进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提供坚强保证。

  二、党委领导班子职数

  依据规定,三仙湖镇领导班子总职数核定11名,其中乡镇党委委员职数为9名。强化党委领导核心地位,纪委书记、组织委员、人大主席、分管重要工作的党员副乡镇长等担负重要职能的岗位进党委班子。乡镇党委领导班子中不担任政府正职的副书记设1名,协助书记抓党建工作。纪委书记和组织委员要专职专岗。乡镇人民武装部部长为同级党委委员、副职领导职务。

  三、乡镇党代表的产生

  (一)代表条件和名额。乡镇党代会代表应能反映本选举单位的意见,代表党员的意志,体现先进性和纯洁性。按照党代会代表任期制要求,注重从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具有较强议事能力和联系党员群众能力、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党员中产生。经党政会研究决定,我镇党代表为111人。适当提高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党员代表特别是工人、农民代表比例,保证妇女代表、少数民族代表比例,注意从优秀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中产生人选。

  (二)代表产生的原则和办法。

  1、基本原则。乡镇党代表与人大代表一般不交叉,要按照代表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的要求,适当扩大代表候选人差额比例。乡镇党代表选举差额比例不低于上次党代会。按照先选举产生乡镇党代会代表,后开展并村工作的程序,统筹考虑党代表选举和并村工作,涉及村党组织的代表选举单位按合并前的行政村划分。

  2、产生办法。提倡采取“两推一选”的办法推选产生党代表。一是产生代表候选人推荐名单。由镇党委根据党员人数和统筹兼顾的原则,将代表名额分配到各选举单位(代表名额分配表附后);选举单位党组织根据分配的代表名额和有关要求,采取党员推荐和群众推荐相结合的方式酝酿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选举单位党组织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从推荐名单中,按照多于代表30%以上的比例提出候选人推荐人选名单。二是产生代表候选人初步名单。选举单位党组织与镇党委沟通,根据镇党委提出的代表构成比例的要求,按多于代表20%以上的差额比例,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三是产生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选举单位党组织对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征求党员群众意见;选举单位召开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于3月17日前报镇党委审查。四是产生代表。选举单位召开党员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镇党员代表大会代表,报镇党委审批。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进行正式选举时,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3月19日前将选举出来的镇党代表人选报镇组织办,由镇组织办统一向县委组织部备案。

  (三)严格组织把关。准确认定代表人选身份,以参加选举时从事的职业为准,具有多重身份的,按代表性和工作性质主次认定。镇党委对代表人选进行严格组织考察,广泛听取党员群众、基层党组织和纪检、综治、信访等方面意见,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凡存在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差、涉嫌违纪违法、身份上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不得推荐提名为代表人选。

  四、精心组织大会选举

  (一)党员代表大会的主要任务。1.听取和审查党委工作报告;2.听取和审查纪委工作报告;3.选举新一届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4.选举出席南县第十二次党代表大会代表。

  (二)党员代表大会期间的选举工作。改进候选人介绍方式,充实候选人介绍内容,在提供工作简历等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增加现实表现、工作业绩和奖惩等情况,增进选举人对候选人的了解。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相关规定,乡镇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由党代会或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由委员会选举产生。党委委员、纪委委员一律实行差额选举,委员候选人的差额均不低于应选人数的20%。可不通过预选,一次选举产生乡镇党委委员。党委书记、副书记和纪委书记分别在其委员会全体会议上实行等额选举产生。纪律检查委员会选出的书记,还须经同级党的委员会通过。委员选举时,除党委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外,其他候选人均按姓氏笔画排序。引导代表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充分发挥党代会代表作用,党委、纪委工作报告会前征求代表意见、会议期间组织代表认真审议,可开展代表提案工作。党代会选举办法必须提请党代表大会通过,选举结果要及时上报县委组织部,由县委组织部汇总后报县委审批。

  五、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一)成立领导班子。镇党委成立换届选举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游涛任组长,全面抓好本镇换届选举各项任务落实,镇长龙治国、组织委员李景云任副组长,其他党委班子成员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唐晓航任办公室主任,叶群宇、汤艳任副主任,共同抓好镇党委换届工作。

  (二)抓好思想教育。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确保换届风清气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禁违背组织决定搞阳奉阴违、团团伙伙等行为。严明组织人事纪律,严禁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跑风漏气、说情打招呼等不正之风。要严格执行换届选举有关法律法规,严防敌对势力、黑恶势力、家族和宗教势力干扰破坏选举,严防代表选举中的权钱交易、弄虚作假等行为。要加强教育引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干部选拔任用和换届选举工作的政策法规,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换届纪律要求,引导党员、干部从衡阳破坏选举案和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等反面典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强化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中共三仙湖镇委员会    

  2016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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