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9210010/2015-578263 | 发布机构 | 三仙湖镇 | 发文日期 | 2015-1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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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4309210010/2015-5782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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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三仙湖镇 |
发文日期 | 2015-12-16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SXHTR—2015—00007
仙政发〔2015〕58号
三仙湖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村:
现将《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七日
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意见
当前我镇土地登记确权颁证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仍有部分村态度暧昧、措施不力、方法不当、决心不大、工作滞后,
为了加快推进我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明晰农村土地产权关系,切实保障农民权益,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坚决贯彻中央农村土地确权颁证相关政策,坚持大稳定、小调整,不打乱重来的原则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有关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的规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33号)规定的登记内容、程序开展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对确权登记颁证中的争议,有法律政策依据的,依照法律政策执行;对一些疑难问题,以组为单位,在村两委精心指导下,通过民主协商妥善处理。权属有争议的,暂不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确权过程中不重新调整原有承包的关系,宅基地、村组集体企业面积、水塘、渔池等不属于本次确权颁证范围。
二、坚决以确权到户为底线,坚持以完善土地第二轮延包为前提
依法按政策保障农民在集体经济组织中应享有的权利,确保农户能依法获得应有的土地权属。开展了第二轮土地延包工作的村组,已按相应程序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的,坚持到2025年合同期满;凡未开展第二轮土地延包的村组,要按照第二轮土地延包方案及相关政策,以组为单位确定现有人口、面积签订土地经营权承包合同后进行确权颁证。
三、坚决落实民主协商确权的原则,坚持采用多种方式合理调整土地
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坚持组为主、村协调、镇指导、部门密切协作的原则分类分步加快推进。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对土地清查、确权、登记的每个环节必须在村指导下,通过民主协商原则,制定公平公正方案,支持以组为单位按人口自然增减的情况,设定土地调整年限,通过协商流转、合理补偿等方式解决确权颁证过程中存在的相关问题。
四、坚决打击各类阻碍土地确权颁证工作的行为,坚持高质量、高标准、按时完成任务
各村务必在12月30日前,按照省、市县统一部署依程序、高质量完成任务。在土地确权颁证过程中,如有冲击会议、强词夺理、侮辱人格、非法强占土地等村痞地霸行为,坚决从严打击。严厉追究政令不通、缺乏担当、责任推诿、失职渎职、工作不实的镇村干部责任,凡没能按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的村,评先评优实行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