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9210010/2015-578260 | 发布机构 | 三仙湖镇 | 发文日期 | 2015-1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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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4309210010/2015-5782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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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三仙湖镇 |
发文日期 | 2015-12-16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SXHTR—2015—00004
仙政发〔2015〕40号
三仙湖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三仙湖镇校车安全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场、镇各部门:
现将《三仙湖镇校车安全管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三仙湖镇校车安全管理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公安厅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5〕82号)、《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益政办发〔2015〕9号)、《南县校车安全管理实施方案》(南政办发〔2015〕7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1、乘车学生情况:本乡镇中小学幼儿园共需乘坐校车学生超过1000来人,分布在镇中学、中心完小、下柴完小、南方等学校和金色童年、小精灵、平平、旺旺、旭红、红太阳六所幼儿园。其中中小学500来人,幼儿园500来人。校车公司主要在中心完小和下柴完小接送学生,各幼儿园都自行经营幼儿园校车。
2、运行线路情况:本乡镇共申报审批校车运行线路15条。一号线路?从龙江闸起,途经常赋桥、保赋村到达下柴小学,共5km,路面最宽4.5m,最窄处3.5m,预计需校车接送的学生有30人;一号线路‚从原义和村起,途经龙江闸、蔡家桥、绣丰村到达下柴小学,共8km,路面最宽3.5m,最窄处3m,预计需校车接送的学生有30人;二号线路?从北港村村部起,途经常洲村、新桥,到达下柴小学,共7km,路面最宽5m,最窄处3.5m,预计需校车接送的学生有30人;二号线路‚从关帝庙3组起,途经绣丰村、苗场,到达下柴小学,共7km,路面最宽4.5m,最窄处3.5m,预计需校车接送的学生有30人;三号线路?从上柴村4组起,途经北港村、常洲村,到达下柴小学,共6km,路面最宽5m,最窄处3.5m,预计需校车接送的学生有30人;三号线路‚从集福村2组起,途经北港村、常洲村,到达下柴小学,共8km,路面最宽5m,最窄处3.5m,预计需校车接送的学生有35人;五号线路?从红旗倒管起,途经兴洲村、三洲电排、胜利村、渔场总场,到达三仙湖中心小学,共5km,路面最宽3.5m,最窄处3.5m,预计需校车接送的学生有25人;五号线路‚从中奇村起,途经德星湖村、陈子湖村,到达三仙湖中心小学,共6km,路面最宽5m,最窄处3.5m,预计需校车接送的学生有30人; 六号线路?从小洲5组起,途经小洲村、石坝村、万仙路,到达中心小学,共6km,路面最宽4.5m,最窄处3.5m,预计需校车接送的学生有30人;六号线路‚从新联路口起,途经石坝村、中奇村,到达中心小学,共7km,路面最宽4.5m,最窄处4.5m,预计需校车接送的学生有30人;七号线路?从太星电排起,途经飞跃村、兴旺村、胜利村,到达中小,共15km,路面最宽4.5m,最窄处3m,预计需校车接送的学生有40人;七号线路‚从渔场起,途经调蓄湖中心路,到达中小,共9km,路面最宽3.5m,最窄处3.5m,预计需校车接送的学生有30人;八号线路从均丰5组起,途经光辉村、万元桥、调蓄湖村,到达中小,共6km,路面最宽3.5m,最窄处3.5m,预计需校车接送的学生有25人;九号线路?从加庆超市起,途经加庆村大堤,到达中小,共4km,路面最宽5m,最窄处3m,预计需校车接送的学生有30人;九号线路‚从均和5组起,途经均和桥、迎高桥、加庆村,到达中小,共7km,路面最宽5m,最窄处3.5m,预计需校车接送的学生有30人 。十号线路从渔场起,途经调蓄湖村、兴洲村到中小,共8km,路面最宽4.5m,最窄处3.5m,预计需校车接送的学生有30人 。各幼儿园因情况特殊未纳入营运线路管理。
3、运力配备情况:全镇现有标准校车11台,均为19座校车。非标准校车11台。
二、组织领导:
1、三仙湖镇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游涛
副组长:谢立平
成 员:秦雪涛、段双燕、曾珊、 徐志安 杨罗清
2、三仙湖镇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谢立平
常务副主任:秦雪涛
副主任: 段双燕、曾珊、 徐志安 杨罗清 万利军
专 干:刘武辉
三、管理模式:
按照“政府主导、乡镇组织、公司管理、部门监管、市场运作”的原则,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机制,启用专业校车专门承担中小学生、幼儿园上下学接送任务,提供公司化、专业化的专车专营管理服务。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需乘车上下学的,必须纳入公司化的专车专营服务。鼓励幼儿园采用专业校车接送幼儿。
四、日常管理机制:
学生上下学接送必须严格遵守“保安全、不误时”的原则,实行“七定”工作方针,即“定接送线路、定接送地点、定接送时间、定接送车辆、定驾驶人和随车照管员、定限载学生人数和座位、定实名制上下车交接签名手续”。
五、车辆、驾驶员及照管员的要求:
车辆要求:专营模式管理的车辆要符合《专用校车安全技术条件》(GB24407-2012)的要求,购买小学生和幼儿专用校车,必须从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第241批及以后)中选购。
驾驶员的要求:专用校车驾驶入必须依法取得校车驾驶资格,严格按照校车道路通行规则和驾驶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并每年接受县交警部门的审验。年龄在25周岁以上、不超过60周岁。身心健康,无传染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
照管员的要求:每台校车至少配备1名照管员,当幼儿园专用校车上的幼儿人数在20人(含20人)以上40人以下时应配备2名照管员,在40人(含40人)以上时应配备3名照管员;小学生专用校车上的学生人数在40人(含40人)以上时应配备2名照管员。
六、补贴标准:
严格按照《南县校车标准校车财政补贴办法(试行)》(南校车发〔2014〕3号)文件精神执行。
七、收费要求:
1、严格按照县物价局核定收费标准收取学生乘车费用。
2、个别学生可以采用协议价,公司必须与其监护人签订协议书。
八、考核办法:
乡镇对本镇校车公司运营的校车按照逐车进行安全运营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与奖补挂钩。
九、安全监管职责划分:
乡镇人民政府:是其辖区内校车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乡镇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教育的党政领导是直接责任人,乡镇人民政府全面负责辖区内校车运行方案制定与实施,及组织各部门对违法接送学生行为车辆进行查处打击工作。
乡镇校车办:负责本乡镇校车安全管理的组织协调、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全面掌握中小学生、幼儿上下学情况和校车运行情况;定期研究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各项制度,监督和协调处理校车运行中的相关问题,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校车安全的定期督查和车辆违法接送学生行为的查处工作。
校车服务公司:按照市场运作的要求,建立完善的法人管理制度、安全教育管理制度、车辆定期检测制度等相关制度并且严格按照每20辆校车1个专职安全管理员的标准配备,最低不少于1人。
中心校、学校: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接送方案,掌握接送信息,健全校车台账,进行日常接送监管,隐患排查报告;组织、协调、监管、督查各学校、老师、幼儿园校车安全日常管理工作;督促学校、幼儿园与学生家长、校车服务公司、交警部门、校车驾驶员、照管员、交接老师等签订安全责任状;督促学校、老师、幼儿园严格执行对乘车学生进行早接、晚交实名制交接手续;组织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及逃生演练。
交警中队(派出所):依法对校车驾驶员进行资格检查;依法打击校车超员、超速和校车驾驶员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以及非法接送学生的车辆;依法督促校车服务公司及幼儿园定期做好校车安全技术检测;指导校车服务公司和幼儿园建立规范的校车和驾驶人员管理档案,对校车驾驶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或安全培训;积极配合学校做好交通安全教育和安全宣传工作。
交管站:对校车行驶线路、行车时间、停靠站点等进行初审,并提出审核意见,做到一车一方案;对安全防护设施、警示标志、停靠站点、会车点进行现场勘查和上报;依法配合打击非法接送学生的车辆;协同政府、各部门对校车服务公司的运营和驾驶员、照管员进行服务、安全意识培训和监管;指导乡村道路养护管理。
安监站:负责督促各学校、校车服务公司和幼儿园要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督查各学校、校车服务公司和幼儿园是否按要求配备安全管理员及照管员并组织培训;指导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运行机制,将校车安全纳入全镇整体安全管理体系。
十、其他事项:
1、打击非法运营。政府联合职能部门加大打击力度,依法取缔非法接送车辆。农村班线车在不改变运行方向、发车时间、行使线路的情况下可以顺搭中小学、幼儿学生。
2、杜绝“四超”。所有接送车辆严禁“超员”、“超载”、“超速”、“超趟次”接送。校车运行时间根据接受校车服务的中小学幼儿园作息时间确定。上学校车接第1名学生上车不得早于第1节课(或早自习)1个小时以上;放学校车送最后1名学生到交接站点不得晚于放学时间1个小时以上。
3、原则上严禁跨乡镇接送。
4、购买相关保险。校车必须购全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承运人责任险。
5、不承接幼儿。中小学生标准校车不承担幼儿接送,幼儿园购置标准校车不纳入公司管理。
6、本方案由三仙湖镇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2015年下学期起实施。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