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三仙湖镇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4309210010/2020-1293947 发布机构 三仙湖镇 发文日期 2020-03-13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索引号 4309210010/2020-1293947
发布机构 三仙湖镇
发文日期 2020-03-13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仙政发〔20209

 关于印发《三仙湖镇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

  根据《湖南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实施方案》(湘农联〔2019〕86号)、《南县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实施方案》(南办〔2019〕78号)、《南县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退捕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

  为切实做好我镇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确保完成工作任务,结合我镇实际,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贺  伟

  副组长:肖赛良

  成  员:李应普  陈  军  杨文明  曾  珊  陈建军

            熊友年  朱震豪  张德山  蔡建科  杨正斌

            舒金良  周  灿

  二、补偿范围(三类)

  一类捕捞渔民:

  以捕捞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60%以上)来源;家庭未承包田土水面且没领过粮食直补等其他相关补贴;非农户口;拥有合法合规渔船网具;持有有效内陆渔业船舶证书的专业捕捞渔民。以2018年12月31日前全国内陆渔船管理系统登记在册的渔民数据为基础,必须同时具备上述五个要素才能确认为持证专业捕捞渔民。

  二类捕捞渔民:

  1、以捕捞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60%以上)来源;家庭未承包田土水面且没领过粮食直补等其他相关补贴;非农户口;拥有合规渔船网具;由于历史特殊原因未发证的专业捕捞渔民。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必须同时具备上述四个要素才能确认为无证专业捕捞渔民。

  2、长年以捕捞为主业(捕捞收入占家庭收入的60%以上);家庭未承包田土水面且没领过粮食直补等其他相关补贴;按照有关政策应为非农户口,但由于历史原因未完善农转非手续的农业户口;拥有合规渔船网具;持有有效内陆渔业船舶证书的原专业捕捞队的专业捕捞渔民。

  3、原以捕捞为主业,现捕捞收入占家庭收入不足60%;家庭未承包田土水面且没领过粮食直补等其他相关补贴;非农户口;持有有效内陆渔业船舶证书的原专业捕捞队的专业捕捞渔民。

  三类捕捞渔民

  家庭承包了田土水面(含征地拆迁户);有合规渔船渔具;持有有效内陆渔业船舶证书的兼业捕捞渔民。

  三、补偿项目及标准

  1、渔船渔具补偿。合规渔船以中介评估公司的评估价为标准,按评估价补偿。合规渔具评估按重量计算,铁质网脚渔具8元/斤;铅质网脚渔具15元/斤;钓具20元/斤。单户渔具补偿总额最高不超过一万元。

  2、内陆渔业船舶证书补偿。每证按1000元回收补偿,在规定时间内上缴内陆渔业船舶证书及牌照的每套奖励1000元。

  3、渔民过渡期的生活补助。以户籍为依据,每户不超过两人,一户只有一人的补贴一人。发放日期:从2020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共计24个月。

  (1)一类和二类渔民每人每月补助200元。

  (2)三类渔民每人每月补助100元。

  4、渔民奖补。对在规定时间内签订退捕补偿协议并交付合规渔船、网具的渔民实行奖补,在2020年3月20日前完成的奖补3000元/户,2020年3月25日前完成的奖补2000元/户,2020年3月30日前完成的奖补1000元/户。未按时完成的不予奖补。

  5、渔民社保补助。省有关部门正在按照国家新出台的退捕渔民社保政策制定指导意见,我县将遵照执行。

  四、时间要求

  1、3月16日前,各部门、村(社区)配合,通过再次组织开展渔民民主评议、资料与现场审核,进一步精准识别各类渔民身份,汇总数据。

  2、3月23日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动检组完成精准识别名单公示,并将公示无异议的渔民清单由镇党委书记签字盖章后,上报县指挥部办公室,交相关县直主管部门复核把关。

  3、3月30日前,完成退捕补偿协议签订及公示;完成所有内陆渔业船舶证件的回收和渔船的评估拆解工作。

  


三仙湖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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