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9210010/2021-1371020 | 发布机构 | 南县自然资源局 | 发文日期 | 2021-0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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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4309210010/2021-1371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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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南县自然资源局 |
发文日期 | 2021-04-14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南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南地灾防办〔2021〕2号
关于印发《南县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相关单位:
《南县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12日
南县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有效防治地质灾害,切实做好2021年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地质灾害防治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
地质灾害防治实行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地方各级领导要加强领导,分工负责,统一指挥和协调。要根据全县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结合本辖区的实际,制定和落实本辖区的防治方案,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预防责任人
地质灾害实行动态监测,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群众监测网络。每个隐患点要明确防灾责任主体和监测责任人,所有隐患点要落实一名乡镇领导、一名驻村干部、一名村委委员、一名以上群防群测员的“四包一”责任制,防灾和监测责任人发生变化的,要及时予以更新完善。自然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监测责任要具体落实到乡镇政府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在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乡镇政府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应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的巡查监测,及时发现和报告险情,及时合理处置。威胁学校、公路、通讯、水利设施的地质灾害危险隐患点由设施的主管部门负责监测,如发现隐患,主管部门要责令责任单位限期治理。各乡镇要会同县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对重点地段、重点隐患点逐点落实预防措施,发放防灾明白卡,设置警示标牌,明确撤离路线,防灾责任要落实到具体责任人,签订责任书,实行防灾责任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分布情况
根据最新调查统计,我县已发现地质灾害隐患点38处,主要是滑坡、崩塌、管涌,规模为中、小型。分布在:
1、南县浪拔湖镇荣福村(原荣和村)14组管涌
2、南县浪拔湖镇荣福村(原荣和村)19组管涌
3、南县浪拔湖镇泰来村(原白合村11组)管涌
4、南县浪拔湖镇泰来村(原两太村4组)管涌
5、南县浪拔湖镇施家渡村13组管涌
6、南县浪拔湖镇红星村(原朝晖村1组)管涌
7、南县浪拔湖镇施家渡村24组管涌
8、南县浪拔湖镇东美垸村(原华美垸村4组)管涌
9、南县浪拔湖镇施家渡村南宫2组(属荷花水利站管辖堤段)管涌
10、南县麻河口镇蔡家铺村二片(原东洲村6组)滑坡
11、南县南洲镇洗马湖村(原大洲村3组)管涌
12、南县南洲镇荷花村9组滑坡
13、南县南洲镇育才村(原白马圻村1组)管涌
14、南县武圣宫镇太白洲村(原勇敢村1组)管涌
15、南县中鱼口镇艳洲村(原艳西村17组)管涌
16、南县中鱼口镇游港社区管涌
17、南县中鱼口镇五福村(原小南洲村4组)管涌
18、南县中鱼口镇五福村(原复兴村7组)管涌
19、南县中鱼口镇育新村(原游港村3组)管涌
20、南县中鱼口镇育红村(原太和村1组)管涌
21、南县中鱼口镇育红村(原安丰村7组)崩塌
22、南县厂窖镇汀浃洲村(原永兴村1组)管涌
23、南县厂窖镇汀合洲村(原德伏村1组)滑坡
24、南县厂窖镇西福村(原西伏村4组)管涌
25、南县三仙湖镇上柴市村(上柴村7组)管涌
26、南县三仙湖镇关帝庙村(原长兴村10组)崩塌
27、南县三仙湖镇三仙湖村(原陈子湖村9组)滑坡
28、南县茅草街镇新城村(原新城村1组)崩塌
29、南县茅草街镇灵官洲村(原太安村9组)管涌
30、南县茅草街镇大同村(原大有村1组)管涌
31、南县茅草街镇同春村(原换新村6组)滑坡
32、南县乌嘴乡赛河村(原东河村6组)管涌
33、南县乌嘴乡东风桥村(原文家村3组)管涌
34、南县乌嘴乡港口村2组管涌
35、南县乌嘴乡三新垸村(原新立村8组)滑坡
36、南县明山头镇湖子口村滑坡(安明段)
37、南县明山头镇湖子口村18组管涌
38、南县明山头镇大木桥村(原明山村)滑坡(巴垸大堤)
四、地质灾害的威胁对象、范围
本县重点38个地灾隐患点都是防洪大堤险段区,威胁大堤防洪安全,防灾监测责任单位为各乡镇人民政府,防治责任单位为南县水利局,隐患点重点查明的共有三种:滑坡、管涌、崩塌,属于中、小型,处于不稳定期。
五、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重点
降水趋势:预计南县2021年汛期(4~9月)总降水量为600~700mm,较常年偏少2~3成,6~8月降水量为350~400mm,较常年偏少1~2成,4~6月降水量为350~400mm,较常年偏少2~3成,7~9月降水量为240~280mm,较常年偏少2~3成。雨水相对集中在5月中旬至7月上旬,在雨水集中期内,有短时洪涝发生。7月上旬末雨季结束,雨季结束后,盛夏季节由于高温少雨将出现较严重的气象干旱。
六、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因自然因素造成地质灾害确需治理的,由政府领导、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治理,人为造成地质灾害的,坚持“谁诱发、谁治理”的原则,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
(二)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大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防治地质灾害的基本知识,提高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群众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人民群众防灾自救能力,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预防保障体系,各乡镇自然资源部门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预测防体系建设,乡镇主要领导为防灾责任人、村主任为监测责任人。
(三)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发生地质灾害险情时,县人民政府根据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的需要,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机构,机构由政府领导负责,有关部门组成。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参加防灾和救灾的义务,在县政府的统一指挥下,密切配合做好各项工作。
(四)坚持险情巡查,汛期值班和灾害速报制度,汛期前各乡镇要对可能发生的地灾隐患点和危险点段进行一次全面细致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治,对重点隐患点,做到重点巡查,专人管护,做好巡查记录,汛期自然资源局、水利局要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对发现的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自然资源部门要按时做好本地区地质灾害速报,月报工作,对造成人员伤亡的地质灾害灾情,按照“情况准确、上报迅速、乡为基础、续报完整”的原则,遵循地质灾害速报制度规定的程序、时限、内容速报。
(五)实行地质灾害预报制度。地质灾害预报是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环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会同水利局、交通局、住建局等单位加强对地质灾害险情的动态监测,在汛期之前,在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调查的基础上,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登记建卡,开展危险评价,建立监测点,及时掌握情况,并会同气象主管部门做好预报工作。
(六)重点防范期内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地质灾害的巡回检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