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青树嘴镇2017年秋冬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4309210010/2017-581752 发布机构 青树嘴镇 发文日期 2017-12-06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索引号 4309210010/2017-581752
发布机构 青树嘴镇
发文日期 2017-12-06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各村、场、社区:

  为切实做好2017年秋冬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我镇疫情平稳,保障全镇畜牧业生产安全、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根据省、市、县防指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镇防控实际,制定了《青树嘴镇2017年秋冬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青树嘴镇人民政府

  2017年9月19日

  青树嘴镇2017年秋冬季重大动物疫病

  防控工作方案

  为扎实做好全镇2017年秋冬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现农业部提出的“两个努力确保”(努力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目标,根据省、市、县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镇防控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防控总方针,落实“无疫严防、有疫严控、预警早又准,处置快而严”的工作要求,以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和布鲁氏菌病等人畜共患病为重点,通过实施强制免疫、强化检疫监管、加强疫情监测、严格疫情处置等综合防控措施,努力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二、工作目标

  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实施强制免疫,鸡新城疫实施全面免疫,确保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畜禽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免疫证明(档案)持有率、畜禽防疫(养殖)档案建档率、免疫牲畜耳标佩带率达到100%。对近两年未免疫羊和新补栏羊只实施小反刍兽疫强制免疫。犬只饲养者应切实履行狂犬病免疫接种义务,对犬只进行狂犬病免疫。发现重大动物疫病报告率和处理率达到100% ;产地检疫和定点屠宰场屠宰检疫行为到位率达到100%,对规模养殖场、定点屠宰场定期监督检查面达到100 % ,发现违法行为处理率达到100 % ,规模养殖场产地检疫申报受理率达到100%、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面达到100%。

  三、精心组织,落实各项防疫措施

  (一)强化防疫法规和技术宣传培训。一是加强动物防疫法规学习宣贯。学习宣传贯彻农医发[2016]35号《农业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将“调整国家强制免疫和扑杀病种,对猪瘟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暂不实施国家强制免疫政策,由国家制定猪瘟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防治指导意见,各地根据实际开展防治工作”等重大精神宣贯到场到户。二是积极组织开展防疫技术培训。秋季集中免疫前,要对村动物防疫员和规模养殖场(户)开展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实施办法》规定养殖者的责任与义务及违反规定的处罚,免疫操作规范、疫情普查、消毒、副反应处理等技术以及疫苗管理、牲畜耳标佩带、免疫档案建立等,全面提高基层防疫人员法律意识和技术水平。三是加大人畜共患病宣传教育。动物防疫站将对我镇畜禽饲养者、畜禽产品加工人员、村级动物防疫员、乡村兽医等人畜共患病高危人群,开展专门的健康教育和技术培训,普及人畜共患病防控知识,加强职业保护和个人防护,尽力避免发生人员感染。

  (二)明确防疫责任。按照“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的原则,继续落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由镇政府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动物防疫站负责防疫技术、养殖户主动配合的防疫工作责任制。乡镇政府与各行政村(场)、乡镇动物防疫站与养殖大户要分别签订防疫责任状,将责任明确到人。

  (三)制定免疫计划,建立免疫档案。

  镇人民政府制订详细的免疫计划,明确规模养殖场的免疫主体责任。规模养殖场实行在动物防疫站监督下自行按程序免疫,免疫后主动报告乡镇动物防疫站的强制免疫模式。要完善散养畜禽集中免疫和平时免疫申报、常年补免相结合的制度,确保应免尽免,不留空当。要求畜禽养殖场(户)建立免疫档案,对畜禽存栏、出栏、补栏及免疫等情况有详细记录,特别要做好疫苗种类、生产厂家、生产批号、免疫时间、免疫数量等记录,做到“四有一相符”,即乡镇动物防疫站有疫苗出库记录、乡村动物防疫员有上户免疫台账、养殖场(户)有详细免疫档案,免疫家畜有二维码标识,做到记录与标识相符。

  (四)扎实开展免疫,确保免疫质量。免疫时间为 9 月下旬至10月下旬。按照先规模场户后散养户的原则,开展集中免疫。其中猪口蹄疫要求一次免疫过21-30 日后进行二次加强免疫。免疫过程中要求坚持“三带”,即带冷藏包、带消毒药及副反应救治药、带有效疫苗;坚持“四不打”,即怀孕后期的母畜不打、病畜禽不打、产蛋高峰期的蛋鸭不打、未断乳的仔猪和 3 个月内的犊牛不打;注意疫苗剂量,严格按照疫苗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正确使用疫苗,禁止加量使用,对发生副反应的畜禽要及时救治。“秋防”过后由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对每个乡镇的防疫进行采样检测,计划每个乡抽检 2 个养殖大户、 10 个散养户,采血样 50 份。

  四、开展综合防控

  (一)强化动物防疫监管。一是抓好规模养殖场防疫监管。对规模养殖场,推行“属地管理、风险评估、分级控制、动态监管”的精细化监督机制,督促全面统一使用《益阳市规模养殖场畜禽养殖档案》,实行一场一档管理;动物防疫站要加强日常监管,做到监管率100% ,督促养殖场落实各项防疫措施。二是动物防疫站要继续完善检疫申报点的建设,做到有检疫申报公示电话、有检疫制度上墙、有报检、检疫登记台账等。三是严格执行畜禽准入制度,对跨省调入我县的食用、饲用畜禽严格执行到达报告和隔离观察制度,经实验室检测合格后方可入市交易、入场饲养。四是规范动物卫生监管。要创新养殖、屠宰、流通等环节监管模式,建立健全各环节监管制度,完善监督检查记录,实现“痕迹化”管理,特别要强化畜禽交易市场的日常监管,严把入场查验关、巡查监测关、出场消毒关,落实休市消毒制度。

  (二)加大无害化处理监管力度。要强化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监管,做好规模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加强与公安、市监等部门的合作,严厉打击乱抛乱弃和加工病死动物的违法行为。

  (三)强化人畜共患病防控。一是做好布鲁氏菌病、结核、炭疽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治工作。按照动物疫病中长期防治规划要求,禁止从国内布鲁氏菌病一类地区和炭疽病高风险区调入牛羊等易感动物,严禁开展动物布鲁氏菌病免疫活动,监测发现阳性牲畜一律扑杀。要进一步加大犬只狂犬病免疫、家畜血吸虫病查治和传染源管控等工作力度。二是加强 H7Ng 流感防控工作。动物防疫站要按照《湖南省 H7Ng 禽流感剔除计划实施方案》要求,强化疫情监测,严格查证验物,并督促活禽交易市场做好清洗、消毒、定期休市等工作,降低疫病发生风险。严禁从出现人感染 H7Ng 禽流感病例以及从动物和环境样品中检测到病毒的省份调入活禽。

  五、严格督查,确保防控落到实处

  在秋冬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期间,要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镇防指将组织专项督查,查控措施的落实情况,查防疫进度及密度情况,并将结果向全镇通报,同时纳入年底全镇动物防疫目标考核内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