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树嘴镇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夏季高温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694041623/2015-577402 发布机构 青树嘴镇 发文日期 2015-09-23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索引号 694041623/2015-577402
发布机构 青树嘴镇
发文日期 2015-09-23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青政发〔2016〕24号

青树嘴镇人民政府关于
切实做好夏季高温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村(场)、社区、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应对持续的高温天气,根据镇政府领导的指示,切实加强高温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切实做好夏季高温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村(场)、社区和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夏季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落实好镇党委、政府有关应对高温天气的部署和要求,以高度负责的态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夏季高温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要针对高温天气带来的不利影响,结合本辖区、本行业实际,对高温时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周密细致的安排部署,针对不同工作种类制定有效措施,狠抓责任落实,督促用人单位切实做好防暑降温工作。要加大对防暑降温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网络、微信等各种宣传手段,普及防暑降温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广大劳动者和社会公众的自我保护意识。要根据实际制定防御高温工作预案,适时启动相应预案,防范夏季高温季节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要深入基层一线,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检查
各单位要结合夏季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采取“四不两直”方法,从即日起认真开展一次夏季高温安全生产大检查,查从业单位特别是危化品生产、储存、运输和建筑施工等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查防火防爆、防暑降温措施的落实;查隐患排查措施的落实情况。要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检查,认真做好防暑降温工作。要从“以人为本”的高度出发,特别重视夏季高温期间企业作业场所职业安全卫生工作,督促企业按照规定为职工配备夏季劳动防护用品并开展防暑降温知识的宣传教育。要督促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室内作业场所的通风降温和室外作业场所的防暑降温工作,室外作业应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合理安排调整劳动者高温天气工作时间,避免高温时段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8℃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要督促企业组织高温作业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的劳动者,应当调整作业岗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并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监控,落实责任,确保整改到位。镇安委办将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专项督查。
三、要突出重点环节,抓好夏季高温安全生产工作
(一)加强道路交通的安全监管。各运输企业及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运输车辆安全状况及进出站携带物品进行检查,全面落实客货运车辆日趟检制度,确保车辆设备安全,防止车辆受高温、雷电影响,以及携带易燃易爆品上车引发自燃、爆燃事故;要加强对各类客运、货运、特别是危化运输车辆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执行“五不两确保”等各项安全规定。派出所、交管站要结合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严厉打击超载、超限及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无证驾驶和违反“五不两确保”规定等违法行为。交管站、水机站、文体卫站等部门要针对夏季暴雨、雷电、高温等恶劣气候及汛期安全的特点,加强预警预报,确保道路交通运输安全。 
(二)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监管。建筑公司要对夏季施工现场的重点设备设施、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加强对土方、模板、放坡、脚手架、临时用电、塔吊拆装及建筑物拆除等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检查,强化临时用电设备和手持电动工具的安全管理。防水涂料施工,必须遵守有关安全规程,避免防水涂料施工与其他工种交叉作业。要认真落实职业卫生防护措施,防止职业中毒,特别是在下水管道、窨井和污水池等有限空间的清洗、疏通作业前,作业单位必须严格按有限空间作业规范要求进行,落实切实可靠的预防硫化氢、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中毒的措施,制定应急预案,防止各类急性中毒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的安全监管。各单位要结合夏季高温特点,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监督检查。要督促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重点做好各类生产装置、设备和安全设施的维护保养,加强防雷、防静电、现场报警等装置的定期检测,做好防火、防汛等有关安全措施,派出所、交管站、安监站等部门尤其要加强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等环节的日常管理,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加强对烟花爆竹零售网点日常管理。
(四)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派出所及相关部门要对商场、车站、宾馆饭店、娱乐场所、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通道、消防设施、应急广播和照明以及火源、电源进行全面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人员控制和疏导措施。
(五)加强暑期学校学生安全工作。针对暑期容易发生学生溺水事故的情况,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通过各种形式做好假期学生安全家校对接工作,强化学生家长依法履行监护责任的意识,落实法定监护人责任。指导家长做好暑期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要充分利用教育安全信息平台,建立与学生家长沟通机制,不断提醒学生注意安全,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水机站和各村(场)、社区要加强水域隐患排查、警示、巡查,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在暑假期间要加强校园安全检查,消除隐患,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漏电工作。
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供水、供电、供气、通讯等行业领域,要投入资金和专业人员,对设备设施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检修,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万无一失。 
四、做好迎检措施
近几天,县人民政府将对我镇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为了迎接本次检查,请各单位认真做好迎检准备。
五、要强化值班值守,保障信息畅通
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要靠前指挥,关口前移,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掌握情况,及时解决问题。同时,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信息传递工作,保证信息畅通。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重大情况和事故隐患,要按照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规定,及时、准确地逐级上报,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处置,防止事态扩大。对于忽视预防、疏于管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而造成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和有关单位主要领导,将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和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各村(场)、社区及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8月15日前将本单位采取的应对措施和办法报镇安监站。
                                   

                                   南县青树嘴镇人民政府   
                                       2016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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