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9210010/2022-1523454 | 发布机构 | 青树嘴镇 | 发文日期 | 2022-0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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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4309210010/2022-15234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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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青树嘴镇 |
发文日期 | 2022-02-14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青树嘴镇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举报
受理制度
为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健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监督和问责机制,强化社会监督,推进我镇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特制定青树嘴镇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一、受理内容
镇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镇优化办)受理对全镇各级机关、公共服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下列行为的投诉:
(一)禁止、限制外来企业到本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禁止、限制外地商品、服务进入本地市场;
(二)禁止、限制外来企业参与招投标活动;
(三)滥用行政权力,干扰破坏客商企业和外来投资者正常生产、经营的行为;
(四)不履行、拖延履行法定职责或者履行法定职责时刁难相对人;
(五)侵害外来投资者人身安全的行为;
(六)故意刁难、报复外来投资者的行为;
(七)因办事拖拉推诿或工作失误给客商或投资企业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行为;
(八)未经批准,违规到企业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行为;
(九)在招商引资活动中给予投资者违法承诺;
(十)其他影响行政效能和优化发展环境的行为。
被投诉人及单位的上述行为一经查实,将依照相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0737-5668099; 投诉邮箱:511072029@qq,com 投诉地址:青树嘴镇镇政府三楼302室
三、投诉事件办理制度
1、镇优化办对公众举报、投诉事件,按照集中管理据实登记的原则办理,对重大有害信息事件,应在第一时间上报主管领导及相关部门。
2、镇优化办应对交办信访事项基本要素详细登记,转送流程清晰明确,登记处理后一般在1个工作日内转出,镇优化办根据来信来访来电反映的具体问题,及时转交有关部门或单位办理。紧急信访事项应在登记后第一时间内交办。
3、承办单位接到交办、转办件后,应及时、认真进行调查处理,并在五个工作日内办结。领导对办结时间有特别要求的,按领导批示办理。办结完毕后,要及时报告结果或处理情况,逾期不能完成的,应书面说明情况。
4、对因未及时交办、转办,造成严重影响和引发突发事件的将严格问责。
四、责任追究制度
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查违反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严肃追责,根据损害行为实行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查、约谈、责令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对情节特别严重的,将追究其纪律责任及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