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9210010/2022-1684122 | 发布机构 | 青树嘴镇 | 发文日期 | 2022-1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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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4309210010/2022-1684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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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青树嘴镇 |
发文日期 | 2022-11-18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青树嘴镇关于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加强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湖南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农组发〔2022〕11号)、《中共益阳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扎实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益农组发〔2022〕3号)、《中共南县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县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南农组发〔2022〕3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现就我镇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治理内容
在全镇所有行政村、社区开展,重点治理以下六个方面突出问题:
(一)治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不清问题。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信息录入专项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全面清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情况,重点排查双重成员、误确人员、漏确人员,进一步完善成员基本信息;整理重复成员承诺函,承诺函确认外地身份的本地完成系统成员身份退出,确认本地身份的分省外、省内市外、市内县外、县内乡镇外上报放弃外地身份承诺函。突出排查个别地方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获取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集体土地征地拆迁补偿等问题。
(二)治理农村集体资产家底不清及经济合同不规范问题。充分利用《南县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清理工作实施办法》(南村经联办发〔2022〕1号附件3)文件要求形成的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清理成果,对所有村集体资产资源清理进行一次全面的“回头看”,核准核实村集体现有资产资源存量登记、结构组成、价值评估、管理使用、租赁处置等情况,突出排查违规处置集体资源资产、暗箱操作、私吞私占、收受贿赂和欠租欠债长期不还等问题。排查村集体与农户、市场主体、社会组织等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逐件查摆村级经济合同效力、主体、期限、条款标的、价款报酬、订立和履行程序、合同归档等问题内容,对明显违背合同法、显失公平、未经民主程序、暗箱操作等问题合同进行限期纠正整改,涉嫌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交由纪检监察司法部门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三)治理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不到位问题。根据前期扶贫项目资产摸底确权情况,排查各类资产是否落实管护主体、管护责任,相关部门是否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是否存在资产闲置、私分、侵占和违规处置等问题。核查应确权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扶贫项目资产是否纳入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范围,采用合作经营和委托管理等模式经营的扶贫项目资产权属是否清晰、出资份额是否明晰、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收益分配是否合理及时。重点排查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过程中挪用侵占、违规处置、损公肥私、贪污侵吞和收益分配不到位等问题。
(四)治理集体财务管理不规范及债权债务管控不严问题。排查治理村集体财务收支管理混乱,私设小金库,坐收坐支,采取收入不入账、隐匿收入、公款私存、虚假列支、多报少支等方式侵吞、挪用、截留、套取集体资金;支出不规范,白条入账、无票据入账、抵顶发票入账,会计账簿设置不合法、会计核算不规范,违规使用集体资金,违规发放各项补贴等问题。排查治理未按规定程序审批新增债权债务,违规举债,人为放大债务额度;违规进行债权回收、坏账处理;村级债权债务往来不清、关系不畅,债权债务不入账;以虚假债务核销不合理费用,举债列支村级非生产性支出等问题。
(五)治理集体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重点排查治理村集体重大工程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合同协议执行情况,核查工程项目研讨会议表决公示、专项资金财务收支、工程项目检查验收情况,突出抓好村级集体精准扶贫项目建设和形成资产确权登记的治理。坚决打击工程项目违规承揽、套取财政专项资金、私自乱建和豆腐渣工程等违纪违法行为,全面规范管理村级集体重大工程项目建设。
(六)治理其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问题。排查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村级年度财务清理审计问题整改情况,村级集体资产资源台账专人管理情况,村账财务代理中心人员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治理其他对集体“三资”管理有关规定打折扣、搞变通,刻意违反、规避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相关规定等问题。
二、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10月中旬前完成)。各村、社区要对照省、市、县专项治理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村级动员部署会,明确专人负责,确保治理任务落实落细落地。
(二)自查自纠阶段(10下旬前完成)。由县农业农村局统筹指导,镇党委、政府牵头负责,村(社区)为主体,对村集体“三资”进行全覆盖的自查自纠,全面深入排查,逐村(社区)建立问题清单,采取边查边改、集中整改、依纪依法处置等方式,尽可能将问题消化在调查、核查过程中。自查自纠完成后,于10月27日前向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报送自查问题清单和自查自纠工作总结。
(三)全面核查阶段(11月中旬前完成)。自查自纠结束后,由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治理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乡镇所有村逐一进行全面核查,重点核查工作是否到位、“三资”底子是否清楚、问题是否查清、矛盾是否化解、整改是否彻底。采取随机抽查、交叉检查或明察暗访等形式,不定期通报专项治理工作进度、问题整改情况,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督促乡镇、村(社区)及时整改。
(四)集中整改阶段(11月下旬前完成)。全面核查结束后,核查情况以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治理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名义通报,交各乡镇进行整改,并跟踪督促整改到位情况。各乡镇于11月底前向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治理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整改情况。对整改工作走过场、发现问题较少甚至“零报送”的地方进行重点督查,对有举报的、群众反映问题线索较集中的地方开展专项督办,对整治不力、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地方严肃追责问责。
(五)整章建制阶段(12月下旬前完成)。乡镇党委政府、镇财政所、镇乡村振兴办公室等部门单位要全面总结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深刻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指导各村(社区)健全完善农村集体“三资”各项管理制度,着力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审计、内部控制、收支预决算等制度,巩固专项治理成果,防止“前清后乱”。
二、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青树嘴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专班,镇党委、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亲自抓,由镇党委副书记担任召集人,镇人民政府分管副镇长担任副召集人,党建办、党政办、镇纪委、镇财政所、镇乡村振兴办公室等单位为成员,负责领导和组织推进全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镇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事务,设立专班统筹协调推进全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二)加强协调配合。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环节多、责任主体多,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治理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加强专项治理工作的指导力度,明确专人负责,建立专项治理研判和会商机制,形成工作合力。镇党委政府牵头负责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治理工作的部署、开展、协调和情况统计汇总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治理工作的政策咨询和业务指导,负责农村集体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三资”的核实清理等工作。镇纪委负责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治理的督查工作。镇财政所负责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债权债务管控不严的专项整治工作。镇乡村振兴办公室负责扶贫项目资产摸底确权,是否落实管护主体、管护责任,是否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是否存在资产闲置、私分、侵占和违规处置等工作。各村(社区)负责本单位集体经济组织涉及本方案的各项整治内容。
(三)加强督促指导。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治理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24小时受理专项治理工作的检举举报,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治理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发现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镇纪委要实行直查快办或挂牌督办,对共性问题要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或整改通知书,督促有关责任部门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整改落实。
(四)加强监督检查。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治理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村(社区)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确保专项治理扎实有效推进。每阶段工作结束后,各村(社区)要及时上报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对专项治理工作组织不力、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一律通报曝光,对涉嫌违纪违规违法的将移交纪检监察司法部门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