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94041623/2015-578352 | 发布机构 | 青树嘴镇 | 发文日期 | 2015-12-20 |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694041623/2015-578352 |
---|---|
发布机构 | 青树嘴镇 |
发文日期 | 2015-12-20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青政发〔2016〕13号
关于印发《青树嘴镇妇女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职能优化整合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
为优化配置乡村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整合妇幼保健计划生育职能,提高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效能,结合我镇实际,现将《青树嘴镇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职能优化整合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县青树嘴镇人民政府
2016年5月20日
青树嘴镇妇女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职能优化整合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业务融合、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服务群众”为总体要求,以妇幼保健和人口资源优化配置为核心,以推进镇村两级妇幼保健和计生工作健康发展为目标,构建优质高效、群众满意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管理体制。
二、整合镇村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职能
(一)镇级
主要任务:承担辖区内孕产妇保健、妇女保健、儿童保健、流动人口管理、计划生育宣传、优生指导、药具发放、培训等任务。
1、机构双重管理。原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变更为青树嘴镇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接受镇政府和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双重管理。
2、加挂机构牌子。在镇卫生院加挂“青树嘴镇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的牌子,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相关的设施、设备、技术人员整合并入建制卫生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
3、整合业务培训。结合工作实际,可采取定期共同举办卫生计生业务例会或者分别组织人员参与对方例会相结合的形式,共同加强对村妇女主任与乡村医生的管理、培训及指导。
4、相关信息共享。镇计生办、卫生院每月定期将计生服务业务报表 、妇幼保健业务报表,相互通报并留档保存。
5、工作优势互补。在大型活动或中心任务时(如公共卫生居民健康体检活动、妇幼与计生健康教育知识讲座、计划生育重大宣传活动、大型义诊活动、计生数据核查等活动),卫计办、卫生院应做到主动参与、共同配合。卫计办主要负责大型活动的组织、宣传、发动、协调工作,卫生院主要负责调动医疗卫生资源,承担业务咨询、提供技术支持、做好资料收集等工作。
6、调整工作职能。卫生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接管计生办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随访登记等工作,信息系统、登记卡册等资料移交卫生院;计生办负责生育对象信息的采集和汇总通报工作;指导生育夫妇落实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叶酸增补、产前筛查等预防出生缺陷防治服务,协助卫生院做好生育对象的妇幼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二)村级
主要任务:乡村医生、计划生育专干共同做好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相关服务工作。
1、组织融入。将乡村医生纳入村级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担任村级计生协会副秘书长,参与村级计生协会工作。
2、信息互通。在镇卫计办、卫生院的指导下,将本村医生加入镇“计生微信群”,村计生专干纳入镇“妇幼微信群”进行管理,共享妇幼、计生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共享。
3、资源共享。村卫生室和村计划生育服务室共同保留,共享共用,有条件的合并共用。
4、调整工作职能。
村计划生育专干做好原有工作的同时,协助乡镇妇幼专干指导本辖区孕产女定期到医疗机构进行系统的产前检查及产后访视;督促新婚夫妇到医疗机构接受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叶酸增补、产前筛查等出生缺陷防控措施;做好《湖南省孕产妇保健手册》发放登记工作;协助镇妇保专干对未接受规范服务及属于高危孕产妇管理范畴的对象,积极动员其到镇卫生院接受相关服务;完成《益阳市妇幼卫生工作村级手册》中的相关数据的收集上报工作;提供出生情况,协助乡村医生完成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工作。
乡村医生做好原有工作的基础上,协助村计划生育专干开展计划生育政策宣传、药具发放、优惠政策落实、计生数据核查等相关工作。
三、优化整合工作保障措施
1、成立青树嘴镇卫生和计划生育业务工作整合领导小组:
组 长:袁 芳
副组长:李 乐、张新建
成 员:谭 军、肖虎榜、李伯庚、周依林
领导小组抓落实实施方案,保证整合工作顺利推进。全镇、村两级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整合工作在2016年6月8日前完成。
2、镇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对镇村两级卫生计生业务工作整合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导,制定考核细则,将工作成效、考核成绩与下拨经费挂钩。
3、镇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应进一步调整充实村级计生队伍,将热爱卫生计生事业,工作责任心强、群众认可程度高的乡村医生吸纳到基层计划生育服务队伍中。
4、在村级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中提取一定比例(1000元/人左右)的资金,作为村计划生育专干落实卫生计生工作任务绩效考核专项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