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94041623/2015-578355 | 发布机构 | 青树嘴镇 | 发文日期 | 2015-1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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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694041623/2015-5783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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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青树嘴镇 |
发文日期 | 2015-12-20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青政发﹝2016﹞4号 南县青树嘴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青树嘴镇“绿化、美化”工作奖扶办法》的通知 各村(场、社区): 现将《青树嘴镇“绿化、美化”工作奖扶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县青树嘴镇人民政府 2016年3月7日 青树嘴镇“绿化、美化”工作奖扶办法 为加强花草、树木的管护,进一步改善我镇环境,创造一个优美的人居环境,有力推动创省级卫生乡镇、生态乡镇总进程,镇党委政府依据我镇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一、绿化、美化地理范围 1、镇和村级拥有完全所有权和经营权的所有沟渠坡面、道路两侧适宜于植树种花的地方。 2、所植林木均由镇人民政府监管,由镇人民政府委托县林业部门办理林权证,林权证属村或单位集体所有,任何单位不得出租、出售或转卖。 二、绿化、美化目标要求 1、对已进行绿化的地带进行二期绿化,对一期花草树木进行修剪、更新、补栽。 2、对适宜植树种花的沟渠坡面、道路两侧进行绿化美化,沟渠坡面要平坦,道路两侧必须要护肩,基本实现整洁、靓美、有序的“绿色走廊”。 3、植树的密度不大于4m,且两树中间种植开花灌木,树木距离道路有效路面不低于0.5m,花带宽度不低于0.5m,离有效路面不低于0.5m。及时做好植物的修剪施肥、防虫治害,保证植物生长旺盛。 4、主种树苗规格不少于2.5公分,树种以风景林为主。 三、绿化、美化管护措施 1、广泛宣传。各村、各单位分别召开动员会,层层宣传发动,并通过村村通广播、宣传车、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绿化美化工作,把工作做到每家每户,使绿化美化进村、进户。 2、因地制宜。各村、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条件,选择适宜的绿化树种,能花则花,宜树则树,做到既注重绿化效果,又讲究实际效益。 3、落实责任。各村、各单位必须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分解落实责任,明确专门领导负责,落实专门人员进行管护。镇党委政府将定期派出专项督查组进行管理监督,帮助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 4、开展活动。抓住春季有利时机,组织干部群众积极参加“植树节”、“义务劳动日”等活动,绿化美化家园。并组织所有低保人员按“低保”管理办法履行义务,参加5-8天公益活动,义务劳动和公益活动均以植树种花为主。 四、绿化、美化奖扶考核办法 1、由镇政府统一购买树苗和花种,并免费提供给各村、各单位。程序为:各村、各单位向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林业部门进行实地考察,确定是否达到申报要求,镇人民政府批准。 2、各村、各单位须按技术要求及时移栽树苗和花种,认真管护,树木存活率保证90%以上,奖励500元/公里;花带存活率保证90%以上,且花丛中无高杆杂草,奖励500元/公里;树木和花草存活率低于80%,且花丛中高杆杂草较多,罚款500元/公里。 3、对于破坏绿化、乱砍滥伐,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行为,镇人民政府将采取有力措施,依法予以严惩。 4、各村、各单位绿化、美化工作将列入年底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 五、本办法由青树嘴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主题词:春季 重大动物疫病 防控 通知
(共印3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