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94041623/2018-582315 | 发布机构 | 青树嘴镇 | 发文日期 | 2018-05-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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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694041623/2018-582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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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青树嘴镇 |
发文日期 | 2018-05-08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各村、场、社区:
为了切实做好今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我镇疫情稳定,保障全镇畜牧业安全生产,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根据省、市、县重大动物疫病防制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镇政府成立春季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陈志,副组长张彪,成员为王成效、陈国秋、和各村支部书记、农、渔场等单位一把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成效兼任。二是强化工作责任。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各单位行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动物防疫站站长和各单位包片防疫员为直接责任人,各村、场、社区必须明确一名村级防疫员负责,安排好劳动力,协助防疫员挨家挨户进行防疫,对因免疫不到位而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的,镇防指将追究相关责任。三是落实防控工作必需经费。确保春季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二、明确防疫目标与防控重点
1、防控目标。按照“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的原则,坚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24字防控方针,强化防控责任,加大经费投入,明确目标管理,搞好后勤保障,确保今年我镇重大动物疫情稳定。保障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
2、防控重点:要突出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蓝耳病、口蹄疫、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工作。着重抓好种畜禽场、规模养殖场、畜禽交易市场、屠宰场的防控工作,努力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三、落实防疫工作各项技术措施
1、免疫密度:禽流感、口蹄疫、猪瘟、蓝耳病的免疫密度均为100%,狂犬病、鸡新城疫的免疫密度为100%,牲畜的免疫标识率为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达70%以上。
2、免疫时间:从今天开始,4月上旬前完成禽流感、口蹄疫、蓝耳病和猪瘟的免疫,4月底之前完成鸡新城疫和狂犬病的免疫。按照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口蹄疫、禽流感、鸡新城疫的顺序,先规模户,后散户的原则,开展集中免疫。
3、防疫措施:一是各单位行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落实村、场、社区保密度、动物防疫站保质量的工作责任制。二是落实疫苗保存、运输和免疫操作规程中的技术要求,特别是蓝耳病疫苗与猪瘟疫苗均要用用水稀释。三是落实“三不打”原则(未满月仔畜和3个月内的犊牛不打疫苗,怀孕后期母畜不打疫苗,病畜禽不打疫苗)和及时抢救免疫副反应畜禽。四是落实防疫自查自纠措施,确保免疫密度和质量。
四、开展综合防控,确保生产安全
1、加强流通监管。动物防疫站要正确引导各养殖专业户从安全地区引种,坚持杜绝从疫区引种带进重大动物疫病的行为,要加强交易场所监管,严格检疫,发现疫情及时处置。
2、加强市场监管。要实施市场准入制,动物和动物产品一律凭检疫合格证明进入市场和超市销售,坚决打击不凭检疫证明销售动物及其产品的行为。
3、加强大户的疫情防控。①配合县动物卫生监督管理所加强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凡未达到要求的要限期整改;②督促大户建立完备的免疫台帐、养殖档案及防疫管理制度;③要强化卫生消毒,防疫消毒要制度化、日常化;④加强疫情监测,安排专人定期排查,发现疑似重大动物疫情要及时报告和处置。
4、加强检疫监管。所有流通的动物及产品按要求严格实行检验检疫。做到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行为到位率100%,对规模养殖场、畜禽交易市场、生猪定点屠宰场定期监督检查面达100%,发现违法行为处理率达到100%,规模养殖场产地检疫申报受理率达到100%。努力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5、加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各规模场要做好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工作,杜绝乱抛乱弃现象发生。
6、做好血吸虫病、狂犬病、布鲁氏病等人畜共患病的防治工作,同时加大生猪腹泻,猪丹毒等生猪常见病的防控力度。
五、开展防控督查,确保防疫质量。
防疫期间,各村、场、街道要组织专人开展防疫自查,镇防指也将组织专项督查,查工作任务布置、宣传发动、防疫密度等情况,并将结果向全镇通报,防疫结束后,镇防指将组织检查验收,将结果纳入镇政府对全年经济目标考核、评比。
南县青树嘴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