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树嘴镇关于河(渠)长制工作范围的通知

索引号 694041623/2019-583825 发布机构 青树嘴镇 发文日期 2019-04-04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索引号 694041623/2019-583825
发布机构 青树嘴镇
发文日期 2019-04-04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

根据上级领导部门的要求,依据《青树嘴镇实施河(渠)长制工作意见》,我镇明确县、乡、村三级河渠全部纳入河长制实施范围:

一、县级、乡级共八条河流渠道的河(渠)长由乌嘴乡政府领导担任;

二、村级35条渠道的渠长、副渠长由各村支书干部担任;

三、其他微型沟渠按属地管理原则,由村组支书干部按照河长制要求加强监管保护。

南县青树嘴人民政府

2017年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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