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9210010/2021-1500470 | 发布机构 | 青树嘴镇 | 发文日期 | 2021-1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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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4309210010/2021-15004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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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青树嘴镇 |
发文日期 | 2021-12-19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青树嘴镇“洞庭清波”专项督查问题
整改实施方案
对照近期“洞庭清波”专项督查中反馈的问题。结合省市县相关文件会议精神,为切实推进我镇大通湖水环境治理工作。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守护好一江碧水”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河湖一体,水陆同治、全域推进、综合施策,坚决守护好一湖碧水。
二、主要任务
(一)严查精养鱼池退养反弹现象。
2021年7月31日前,组织对大通湖沿线1000米内的已退养精养鱼池开展一次全面的回头看,对反弹复养的养殖户由所在村逐一上户进行劝导,督促其尽快完成退养。
(二)确保通湖渠道水质退出劣五类。
针对福利堂、白鹤堂村电排闸(联通大通湖)水质为劣五类的问题,要结合水质监测数据,针对超标指标,实施有针对性的治污措施,确保水质退出劣五类。
三、工作措施
(一)精养鱼池退养反弹方面。
1.属地管理、联合整治
按照属地管理责任制,各相关村委会、农场是本辖区内精养鱼池退养反弹复养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各村支书。农村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执法大队为整治工作监督管理主体。
2.引导为主、强制为辅
各村要加大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认真细致地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引导群众认识到精养鱼池对大通湖水环境的危害,使其主动配合专项整治工作。镇综合执法大队要加强对抗拒、阻挠整治工作行为的打击处置,依法强制执行、严肃查处反弹复养行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加强精养鱼池生态转型的产业项目推动和技术指导,堵疏结合,建立起精养鱼池退养防反弹长效机制。
(二)通湖渠道水质方面。
结合水质监测数据,由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实施有针对性的治污措施,
一是抛洒生石灰,进行消毒抑藻,中和水体。促进水中有机物和悬浮物的凝聚和分解,沉降水体中的超标的氮磷等元素,提高水体的透明度。
二是投放EM菌液,利用EM菌群来清除水体中的不良藻类。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