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树嘴镇预防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溺水工作实施方案

索引号 4309210010/2022-1576102 发布机构 青树嘴镇 发文日期 2022-05-05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索引号 4309210010/2022-1576102
发布机构 青树嘴镇
发文日期 2022-05-05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青树嘴镇预防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溺水工作实施方案

 为有效预防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以下简称为学生)溺水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学生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镇党委、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预防学生溺水工作体系,构筑安全防护网,有效防止溺亡事故的发生,为学生健康成长营造安全的社会环境。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按照“边排查、边整改”的工作方法,加强日常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深入开展预防学生溺水工作。

    二、职责分工

党政办公室:明确各单位、各村(社区)的相应职责。协调督促各相关单位、各村(社区)预防学生溺水安全工作的部署和落实,

中心校和各学校(幼儿园):要开展预防学生溺水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管理制度。通过公共安全教育课、学校安全教育平台、校园宣传等形式开展预防学生溺水安全教育,并在每年雨季、汛期及春、秋季开学初和暑假前开展集中教育和主题教育活动。中小学校幼儿园要通过印发《告家长书》、家访、家长会等形式加强家校联系,特别是加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留守儿童等特殊家庭的沟通联系,增强家长预防孩子溺水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春(秋)游、集体活动、教学实习或者社会实践等活动时,要落实预防学生溺水事故的相关措施。

派出所:把预防学生溺水作为公共安全的重要工作内容,加强工作指导,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会同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严厉打击非法采砂、取土以及对塘坝任意改造等行为;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一旦发生事故,及时组织对溺水事故的救援,调查事故原因,鉴定事故性质,配合相关部门处置事故善后工作。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督促指导各村落实辖区内水域管理责任,在各村存在溺水事件可能性较大的水域,设立醒目警示标志,并建立水域巡查制度,加强全镇范围内在建水利工程的安全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预防学生溺水工作。

社会治安与应急管理办公室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完善涉水危险生产区域的警示标志、防护设施; 高度关注水上交通安全,做好渡口、渡船的监督检查、隐患排除工作,确保渡运安全;加强对学生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将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列入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组织力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协助开展相关的安全检查、督查。

中心卫生院:及时组织对溺水事故的救援,配合学校做好防溺水教育工作。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加强对可能遭遇地质灾害的路段、地段进行监控,切实做好自然灾害预防工作;对经批准允许采砂、取土的地点,要求业主设立警示标识,落实防范措施;加强对建筑工地施工形成的水池、水坑管理,督促相关企业对危险水池、水坑及时回填,无法回填的应设立警示标识和防护设施;加强建筑工地管辖范围内水塘、湖泊及水上游乐场所设施的安全管理。

社会事务办公室: 要把预防学生溺水列入宣传教育计划,在夏季汛期前及暑假期间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做好预防学生溺水的宣传,会同相关部门制作播放公益广告,宣传溺水的危害性及相关自救知识,利用“村村响”提醒家长关注孩子防溺水和游泳安全,营造防溺水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镇团委、妇联等部门利用四点半课堂”“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农家书屋”等协助做好学生防溺水宣传教育。多形式组织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留守儿童等开展有益的假期活动,减少孩子因缺乏家长看护而导致的弱水事故。

各村(社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把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列入管理内容,落实河渠长、村级专管员防溺水监管责任。在重点区域设立学生安全协管员,聘请热心公益的学生家长、村(社区)干部、老年人协会成员等担任所在村或社区学生安全协管员,及时沟通学生安全信息,做好预防学生溺水安全知识宣传和劝导教育工作。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学生较为集中地区的宣传教育和管控,突出抓好双休日和节假日学生脱离学校、留守儿童远离父母、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缺乏监管等薄弱环节,督促家长切实担负起对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责任,对存在隐患的水塘等危险水域,做到重点水域警示防护设施全方位、隐患排查全覆盖、巡逻巡查全时段。

三、工作措施

(一)认真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各相关部门要对水库、河道、塘坝、电排站、渠道等水利工程进行全面摸底排查,以村为单位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主体,按照管理权限,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对电排站、河渠、堤坝、水库等水利工程,要按照管理权限,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人,由管理单位或管理人负责日常管理。各村(社区)、相关单位或管理人要建立安全巡查制度,做好安全警示标志标识设置、救援器材和队伍配备、防护设施建设的工作。

(二)组织开展水域隐患排查和治理。各村(社区)、各部门单位要坚持“边排查、边整改”,发现一处、整改一处,在完成本辖区管理水利工程自查整改的基础上,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完成我镇所有水域的全面排查和治理工作。各村(社区)及相关单位负责人要带队对辖区内水库、河道、堤坝、沟渠、在建水利工程等开展全面排查,做到排查工作的全覆盖,不漏一处安全隐患,对于检査中发现的各类隐患,要及时整改。社会治安与应急管理办公室要结合防汛抢险队伍建设,配备必要的防汛抢险器材,在满足防汛抢险工作的同时,兼顾水上救援需要。同时,要在重点水域、河段、沟渠、水库易下水位置,以及沙坑、池塘等地除设置固定警戒线等警示标识外,要摆放一些绳索、竹竿等简易救生物品。对在建水利工程因施工造成基坑积水等,要加强巡查值守,工程完工后及时妥善处置。对存在的重大问题和隐患,能够解决的要及时解决,解决有困难的,要逐级向上报告,争取支持,决不能推诿拖延。

(三)加强重点水域安全巡查。各村(社区)及相关单位要完善水利工程日常巡查机制,把预防学生溺水事故作为一项重要内容。针对水库、河道等事故多发地段和时段逐级落实重点水域安全监管巡查防控责任,加大可能发生人员溺水事故的隐患和危险区域的巡查排查力度,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处理;巡查人员发现学生在河道管理范围、工程区域及在建水利工程内游泳、戏水要及时进行劝导、制止,全力预防溺水事故的发生。尤其要对学校周边、村组附近、学生放学路上、未成年人喜欢玩耍水域、易下水位置等易发生溺亡事故的重点水域和工程管理区域加强安全巡查,有效排除潜在的各类危险因素和隐患。

(四)扎实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各学校要切实加强对在校(园)学生的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安全意识,从源头上防止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要结合本辖区、本单位的实际,利用宣讲、短信、展板等手段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学生不要到水库、河道、沟渠等处游泳或从事涉水危险活动,普及防溺水知识,增强自救互救与自我防护能力,切实防范溺水事故的发生。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村(社区)及相关单位要认真部署本村(社区)、本单位的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按照时间要求,落实目标任务,明确职责分工,抓紧抓实,不走过场。要以对学生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学生防溺水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加强督查,严格问责。采取专项督查和重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村(社区)及相关单位的责任制及工作机制落实情况、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工作台账建立情况等进行督查;重点看是否按要求履行部门职责,是否将各项防范措施真正落实到位。同时严格事故责任倒查,对因宣传教育责任不落实、管理措施不到位、重点水域漏管失管等原因造成成学生溺水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协调,狠抓落实。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界、各部门共同努力。各村及相关单位在做好各项具体工作的同时,要及时加强沟通,认真分析反馈,作好总结汇报。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全面落实学生防溺水工作责任,合力推进学生防溺水工作,为学生的平安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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