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关于开展2021年度“法润三湘” 公共法律服务品牌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4309210010/2021-1367218 发布机构 南县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21-04-08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索引号 4309210010/2021-1367218
发布机构 南县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21-04-08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南司发〔2021〕6

 

印发《关于开展2021年度“法润三湘”

公共法律服务品牌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司法所、县法律援助中心、县公证处、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益阳市赤沙司法鉴定所及机关各股室:

现将《关于开展2021年度“法润三湘”公共法律服务品牌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南县司法局      

2021年3月24日     

 

 

 

 

关于开展2021年度“法润三湘”

公共法律服务品牌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省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法润三湘”公共法律服务品牌活动的方案》,聚力打造“法润三湘”品牌,以公共法律服务系列活动为载体,持续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促进公共法律服务多元化专业化,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职能作用,回应社会新要求新期待,服务“三高四新”战略,助力“洞庭明珠·生态南县”建设,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二、活动主题

    法润三湘·助力南县高质量发展

    三、主要内容和安排

以落实中办发〔2019〕44号、湘政办发〔2019〕66号文件确定的目标任务为根本,组织开展系列“法润三湘”公共法律服务活动,以活动促建设、扩影响,推动尽早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服务和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安定。

    (一)法润三湘·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3月下旬-5月)

贯彻落实湖南“三高四新”战略,紧扣服务打造一县一海一基地,助推南县经济高质量发展,在服务新发展中展现新作为。

1.服务产业项目建设。进一步整合法律服务资源,组建专业法律服务团队,“一对一”服务产业链、产业项目,为全县产业项目建设提供法律服务和保障。

责任部门:律师工作管理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基层工作股,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列第一的为牵头部门,下同)

    2.跟进服务科技创新平台。主动对接南县经济开发区、南县洞庭湖生态经济创新示范区等,突出知识产权保护,跟进提供法律咨询、公证等公共法律服务。

责任部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律师工作管理股、公证处、各司法所

    3.服务企业发展。持续组织法律服务工作人员深入全县企业开展“法治体检”,帮助企业预防、减少法律风险,助力企业稳步发展。

    责任部门:律师工作管理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各司法所

    (二)法润三湘·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5月-10月)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部署,增加乡村法律服务供给,大力推进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乡村提供均等普惠、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4.建立乡村巡回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机制。组建乡村巡回公共法律服务小分队,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司法鉴定人、专职人民调解员等深入乡村,提供法律咨询、现场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办理公证、开展重大纠纷调解服务。

责任部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律师工作管理股、基层工作股、各司法所、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益阳市赤沙司法鉴定所

    5.推动乡村公共法律服务规范化建设。严格按照省厅统一制定发布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规范化建设标准,结合实际打造3-5个规范化建设乡镇。

责任部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6.开展法律援助助力乡村振兴品牌活动。深化“法援惠民生”,进一步健全乡村法律援助服务网络,为农村留守儿童、老人、妇女、残疾人等重点群体提供精准法律援助。

责任部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法律援助中心、各司法所

(三)法润三湘·助力特殊群体权益维护(5月-11月上旬)

针对农民工、老年人、青少年、妇女、残疾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等不同群体需求,采取有力措施,创新服务方式,在劳动节、中秋节、重阳节、建军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前后集中开展公共法律服务活动,有效保障特殊群体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需求。

7.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活动。联合检察、团委、教育等部门,围绕未成年人权益保障、预防犯罪、法律援助工作,结合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基地,完善有关工作机制,出台有关制度文件,9月开展一次服务活动。

责任部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各司法所

8.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实务大讲堂”活动。组织成立“公共法律服务实务讲师团”,8-10月组织进村(社区)、学校开展系列专题讲座,面向人民群众、学生介绍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制度内容、工作现状,配合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宣传。

责任部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公证处、益阳市赤沙司法鉴定所

9.开展维护农民工权益法律服务活动。围绕服务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就业创业、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等任务,开展专项政策法规宣传、法律咨询、典型案例发布,做好农民工法律援助。持续开展“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

责任部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律师工作管理股、法律援助中心、各司法所

10.开展军人军属、退役军人专项法律服务活动。落实《湖南省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退役军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通知》,联合退役军人事务局,建立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开展一次专项法律服务活动。

责任部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四)法润三湘·助力法律服务资源均衡化

    积极引导、推动城区法律服务资源向欠发达乡镇流动,帮助扶持法律服务人才培养,推动实现城乡法律服务资源均衡发展。

11.加强偏远乡村地区法律服务力量。开展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推荐一批政治觉悟高、业务水平好的律师志愿者担任法律服务人员较少的乡镇的法律顾问,从事法律援助工作。根据司法部统一部署,推进“互联网+公证”服务,开通线上自助办证平台,鼓励公证机构采用巡回办证、远程视频等方式提供公证服务。

责任部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律师工作管理股、公证处

    12.推动法律服务机构结对帮扶。组织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律师、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赴部分法律人才少的乡镇,开展现场交流座谈,联合宣传推广公共法律服务,实现宣传帮扶、推广帮扶、业务帮扶、培训帮扶、人才帮扶。

责任部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律师工作管理股、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益阳市赤沙司法鉴定所

(五)品牌集中推广

    13.设计推广标识标语。与媒体合作,组织征集、发布“法润三湘”湖南省公共法律服务标识,开展“法润三湘”品牌标识和公共法律服务宣传标语的线上线下集中推广。

    责任部门:办公室、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各司法所

四、工作要求

    (一)聚力打造品牌。开展的各项公共法律服务活动要统一冠名“法润三湘”,使用统一标识,在宣传报道中注重突出“法润三湘”湖南省公共法律服务品牌,大力提升“法润三湘”品牌知晓度和美誉度。

    (二)精心谋划部署。高度重视,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实施方案,细化活动时间安排,明确责任分工,周密部署。活动开展过程中注重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和工作统筹,加强制度建设,探索建立长效机制。

    (三)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联系融媒体中心、南县发布等,对活动进行跟踪报道,推介经验做法,大力挖掘先进典型,进行深入宣传,扩大活动的社会影响力,营造浓厚氛围。县局在微信公众号开设专栏,集中展示宣传报道内容,同时与各级主流媒体合作,对活动中涌现的先进人物、典型案例、良好机制等进行重点推介报道。

    (四)严守工作纪律。开展具体法律服务活动,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纪律规定,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把保障合法权益和化解风险、维护稳定统筹起来,树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良好社会形象。

    (五)及时总结上报。此次活动纳入2021年度司法行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要加强过程管理和服务,把握好工作节奏。各司法所要注重留存活动影像素材,尤其是视频素材,于每月25日前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报送日常活动进展情况(联系人:陈聪0737-524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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