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94041623/2016-578867 | 发布机构 | 县商务局 | 发文日期 | 2016-05-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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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694041623/2016-5788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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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县商务局 |
发文日期 | 2016-05-19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为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管理,加强部门责任意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省级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湘财绩〔2016〕3号)等文件精神,省商务厅决定组织2015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为确保评价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绩效评价目的
客观公正地评价2015年度省流通产业促进专项资金与省开放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资金使用效率和社会经济效益,为该两项资金预算安排提供重要依据;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采取切实措施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不断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二、绩效评价对象
1、2015年度省流通产业促进专项资金
2、2015年度省开放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
三、绩效评价主要内容
(一)资金的政策和管理情况
1、资金设立政策依据是否充分,目标设置是否科学;
2、资金管理办法是否规范,项目管理是否完善。
(二)资金的分配和使用情况
1、资金分配是否“散、小、乱”,是否存在“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是否有结余以及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和吃拿卡要等情况;
2、资金拨付是否及时,配套资金是否按时到位;
3、资金使用单位财务和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规范使用资金,是否按时保质完成项目任务。
(三)资金的绩效情况
1、是否完成预算绩效目标;
2、资金使用效果如何,包括社会、经济、生态效益。
四、绩效评价组织管理
成立“2015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小组”,由省商务厅财务处、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及相关业务处室工作人员组成,承担整体评价,非现场评价,现场评价,评价报告撰写,评价结果反馈、报送与公开等具体工作。
省商务厅各相关处室专项资金绩效管理联络员具体承办各使用方向资金绩效评价有关资料的收集、核实、汇总和报送及现场评价联络等工作。专项资金绩效管理联络员名单如下:
省商务厅专项资金绩效管理联络员名单
处室 | 联络员 | 处室 | 联络员 | 处室 | 联络员 | 处室 | 联络员 |
财务处 | 李韶辉 | 市场秩序处 | 廖长栗 | 加工贸易处 | 李蔚青 | 口岸处 | 龙凌霄 |
市场运行处 | 钟美陆 | 电子商务处 | 王文 | 承接产业处 | 伍社光 | 信息中心 | 李赛男 |
市场建设处 | 陈戈琳 | 服务贸易处 | 李方虎 | 合作处 | 李正淳 | ||
流通发展处 | 刘峥嵘 | 外贸处 | 刘三山 | 法规经贸处 | 孙凌翔 |
五、绩效评价工作程序、责任分工及进度安排
2015年度省流通产业促进专项资金与省开放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实行层层自评,逐级汇总的工作程序,省商务厅负责组织全省自评工作并汇总和上报全省评价情况;市级、县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资金自评并汇总和逐级上报本地区自评情况;各资金使用单位负责本单位资金自评并报送自评情况。本次绩效评价主要包括绩效自评、自评审核和分析、现场评价、综合评价、评价结果公开和上报等七个工作环节。
(一)绩效自评
1、各资金使用单位收集整理分析资金支出项目的有关绩效情况,认真填写《基础信息表》,对照《指标体系表》评分标准的要求,在《指标评分表》上进行自评打分。对《基础信息表》进行分析说明,形成《绩效自评报告》,同时按要求准备佐证材料。将《基础信息表》、《指标评分表》、《绩效自评报告》及佐证材料一并报送各级商务主管部门(省直资金使用单位报送省商务厅相关业务处室,市直资金使用单位报送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县级资金使用单位报送县级商务主管部门)。此项工作在5月15日前完成。
2、县级商务主管部门收集整理本地区资金使用单位上报的自评材料,核实、汇总《基础信息表》,根据本地区资金使用绩效情况,按《指标体系表》要求进行自我考核、评分,撰写本地区省级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将本地区《绩效自评报告》、《指标评分表》报送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将各资金使用单位报送的《基础信息表》、《指标评分表》、《绩效自评报告》及佐证材料分类整理,报送市州商务主管部门。此项工作在 5月20日前完成。
3、市州商务主管部门收集整理所辖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及市直资金使用单位上报的自评材料,核实《基础信息表》,根据本地区资金使用绩效情况,按《指标体系表》要求进行自我考核、评分,撰写本地区省级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将本市州《绩效自评报告》、《指标评分表》及所辖县(市区)《绩效自评报告》、《指标评分表》报送省商务厅财务处;将本地区资金使用单位的《基础信息表》、《指标评分表》、《绩效自评报告》及佐证材料分类整理,按资金类别报送省商务厅各相关业务处室。此项工作在 5月25日前完成。
4、省商务厅各相关业务处室收集整理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及省直资金使用单位上报的自评材料,核实、汇总《基础信息表》,对本处室管理省级专项资金绩效情况开展自评,按《指标体系表》要求进行自我考核、评分,撰写资金《绩效自评报告》。将《指标评分表》和《绩效自评报告》报送至省商务厅财务处;将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及各省直资金使用单位报送的《基础信息表》、《指标评分表》、《绩效自评报告》及佐证材料分类整理,留存备查。此项工作在5月30日前完成。
(二)自评审核和分析
省商务厅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对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及各相关业务处室提交的绩效自评资料进行评审、分析,为组织现场评价提供情况参考。此项工作在6月3日前完成。
(三)现场评价
省商务厅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小组根据区域分布、资金额大小、项目属性、自评情况,按照一定比例随机选取现场评价单位和项目(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县级商务主管部门、资金使用单位各按一定比例抽取),结合省财政厅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第三方绩效评价工作的安排,与财政厅指定中介机构共同组织开展资金与项目的现场评价。现场评价采取现场座谈会、走访调查,以及核查与资金评价和项目实施有关的资料,实地查看项目建设情况等方式进行,各级资金主管部门、资金使用单位要予以全力配合。此项工作在6月20日前完成。
(四)综合评价
省商务厅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小组根据现场评价结论,并参考项目主管部门自评报告和对自评情况的审核、分析结果,对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进行综合评价,撰写省商务厅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报告内容包括被评价对象的概述、评价指标分析、评价结论和存在问题分析及具体改进措施与建议等。评价报告经省财政厅初步审核后,由省商务厅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向各资金主管单位(处室)征求意见,评价小组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完善评价报告呈报省商务厅领导审批。此项工作在6月25日前完成。
(五)评价结果公开和上报
省商务厅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小组按要求于2016年6月30日前将批准后的绩效评价报告在部门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并于2016年7月上旬将绩效评价报告上报省政府。
六、有关要求
2015年度省流通产业促进专项资金与省开放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在省财政厅统一布置下,由省商务厅具体组织实施。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要切实加强领导,组织有效力量,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各项自评工作;要全面、准确反映专项资金使用绩效水平和预期目标实现程度,各项评价数据资料要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和评价工作要求,做到真实合理,严格杜绝虚报、错报、漏报、瞒报等虚假现象。
附件:1、2015年度省流通产业促进专项资金与省开放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2、2015年度省流通产业促进专项资金与省开放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3、2015年度省流通产业促进专项资金与省开放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基础信息表
附件1
2015年度省流通产业促进专项资金与
省开放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指标 | 分值 | 考核范围 | 指标说明 | 评价标准 | 考核说明 | |||||||||
一级 | 二级 | |||||||||||||
(一) 资金使用情况 | 1、挤占截留挪用专项资金情况和直接支出比重 | 10 | 主管部门 项目单位 | 考核是否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截留挪用专项资金;严格控制间接支出比重。 | 无挤占截留挪用资金计10分;每挤占截留挪用1%,扣10%即扣1分,扣完为止;间接支出每1%,扣5%即扣0.5分,扣完为止。 | 1.审查主管部门的资金分配和项目单位的资金使用情况,是否符合项目规定的范围。按实际认定的金额比率计算。2.审查项目支出中的直接支出和间接支出,根据支出内容的关联度,按认定的直接支出比重计算。3.严格控制列支“三公”经费。(对于部分先支出后补助的项目主要考虑是否按规定进行补助;是否已发生相应的支出费用。) | ||||||||
2、专项资金使用率 | 5 | 主管部门 项目单位 | 考核专项资金的使用和完成比率。 | 完成使用率97%以上计5分;每下降1%扣0.25分,扣完为止。 | 审查专项资金的使用完成情况,尽量减少资金的闲置浪费,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 |||||||||
资金使用情况分值 | 15 | |||||||||||||
(二)资金分配情况 | 1、项目单位立项 | 2 | 项目单位 | 项目按程序申请设立;申报材料符合相关要求。 | 是计2分;未按程序申请立项扣1分;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扣1分。 | 考核项目单位立项的规范性。 | ||||||||
2、主管部门 项目绩效目标 | 3 | 主管部门 | 绩效目标明确、细化、量化、可考核并按时申报;严格审核项目单位绩效目标。 | 是计3分;有目标但不够明确、细化、量化计2分,无目标计0分(未申报扣1分;未按时报扣0.5分),未审核项目单位绩效目标扣1分。 | 考核主管部门申报的项目汇总的绩效目标。 | |||||||||
3、项目单位 项目绩效目标 | 3 | 项目单位 | 绩效目标明确、细化、量化、可考核并按时申报。 | 是计3分;有目标但不够明确、细化、量化计2分,无目标计0分(未申报扣1分;未按时报扣0.5分)。 | 考核项目单位申报的本单位项目绩效目标。 | |||||||||
4、分配对象 | 3 | 主管部门 | 对分配对象有明确具体、科学合理的范围、条件和分配标准的规定并严格执行。 | 是计3分;否计0分。 | 有规定计2分,其中:分配对象的规定1分,分配标准的规定1分,无规定计0分;执行情况为1分:严格执行计1分,未执行扣1分;未完全执行酌情扣0.2至0.8分。 | |||||||||
资金分配情况分值 | 10 | |||||||||||||
评价指标 | 分值 | 考核范围 | 指标说明 | 评价标准 | 考核说明 | |||||||||
一级 | 二级 | |||||||||||||
(三) 资金拨付进度 | 1、资金拨付及时率 | 10 | 主管部门 | 考核资金主管部门拨付资金的及时性。 | 资金及时拨付计10分。每不及时拨付资金一笔,扣0.5分,扣完为止。 | 考核专项资金拨付下达情况,事后补助和活动类经费除外。根据财政指标文进行考核。 | ||||||||
2、资金到位及时率 | 5 | 项目单位 | 考核项目单位资金的实际到位率:(及时到位资金/应到位资金)×100%,实际到位率低于80%为不及时。 | 资金到位及时计5分。每1%到位不及时,扣0.05,扣完为止。 | 考核项目单位资金落实的及时性程度。 | |||||||||
资金拨付进度分值 | 15 | |||||||||||||
(四) 资金公开情况 | 1、制度办法公开 | 2 | 主管部门 | 实行专项资金政策文件、管理办法等公开。 | 制度办法公开计2分,公开部分计1分,未公开计0分。 | 根据主管部门门户网站、财政部门网站资金公开内容等进行考核。 | ||||||||
2、项目申报公开 | 6 | 主管部门 | 申报流程公开(2分),评审结果公开(2分),分配结果公开(2分)。 | 公开一项计2分,全公开计6分,未公开计0分。 | 根据主管部门门户网站、财政部门网站等进行考核。涉密项目不在考核之列。 | |||||||||
3、绩效评价公开 | 2 | 主管部门 | 实行绩效评价公开。 | 绩效评价报告公开计2分,未公开计0分。 | 根据主管部门门户网站进行考核。涉密项目不在考核之列。 | |||||||||
资金公开分值 | 10 | |||||||||||||
(五)资金监管情况 | 1、项目绩效自评 | 3 | 主管部门 | 认真组织、及时布置(1分),严格审核(1分),按时报送(1分)。 | 是计3分;否计0分;其余酌情计分。 | 根据报送上级主管部门的自评报告和单位的文件通知、会议记录等资料和情况审核。 | ||||||||
2 | 项目单位 | 认真组织、及时布置(1分),质量合格(1分)。 | 是计2分;否计0分;其余酌情计分。 | 根据报送资金主管部门的自评报告和本单位的布置文件、会议记录等资料和情况审核。 | ||||||||||
2、监督检查 | 2 | 主管部门 | 专项监管一次以上且规范有效。 | 是计2分;有一次但欠规范无实效计1分;无计0分。 | 根据主管部门监管文件通知、情况、结果等考核。 | |||||||||
3、资金管理制度 | 3 | 主管部门 | 有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和办法并严格执行。 | 是计3分;基本执行计2分;未执行计0分;无管理制度和办法计0分。 | 考核主管部门资金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 | |||||||||
资金监管情况分值 | 10 | |||||||||||||
(六)财务会计管理 | 1、专项专户核算 | 2 | 项目单位 | 实行专户明细核算。 | 是计2分,否计0分;其余酌情计分。 | 会计核算规范,按不同项目内容实行明细分类核算。 | ||||||||
2、支出用途清晰 | 2 | 项目单位 | 费用开支具体用途清晰。 | 是计2分,否计0分;其余酌情计分。 | 原始凭据反映的具体开支内容、对象、用途等清晰。 | |||||||||
3、审批程序规范 | 2 | 项目单位 | 费用支出审批程序健全、规范。 | 是计2分,否计0分;其余酌情计分。 | 费用支出的报销审批程序严格、规范。有明确的制度规定并有效执行。 | |||||||||
财务会计管理分值 | 6 | |||||||||||||
评价指标 | 分值 | 考核范围 | 指标说明 | 评价标准 | 考核说明 | |||||||||
一级 | 二级 | |||||||||||||
(七)项目组织管理 | 1、责任分工明确,组织管理规范 | 2 | 项目单位 | 考核项目组织管理工作。 | 是计2分,否计0分;其余酌情计分。 | 项目组织实施的相关机构和人员责任分工明确,程序规范,有明确的制度规定并有效执行。 | ||||||||
2、基础工作健全 | 2 | 项目单位 | 考核业务和财务基础工作。 | 是计2分,否计0分;其余酌情计分。 | 基础资料和基础数据完整,保存管理规范有序,提供及时。 | |||||||||
项目组织管理分值 | 4 | |||||||||||||
(八)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8 | 根据抽查项目的具体情况再设个性化指标,考核 2015年度省流通产业促进专项资金与省开放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的综合绩效目标,考核项目达到的经济、社会、生态、社会服务效益情况。 | |||||||||||
社会效益 | 8 | |||||||||||||
生态效益 | 8 | |||||||||||||
社会公众满意度 | 6 | |||||||||||||
效益指标分值 | 30 | |||||||||||||
合计 | 100 |
附件2
2015年度省流通产业促进专项资金与省开放型
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自评单位:(盖章) 2016年 月 日
一级指标 | 分值 | 二级指标 | 分值 | 自评分 | 评价小组评分 |
(一)资金使用情况 | 15 | 1、挤占截留挪用专项资金情况和直接支出比重 | 10 | ||
2、专项资金使用率 | 5 | ||||
(二)资金分配情况 | 10 | 1、项目单位立项 | 2 | ||
2、主管部门项目绩效目标 | 3 | ||||
3、项目单位项目绩效目标 | 3 | ||||
4、分配对象 | 2 | ||||
(三)资金拨付进度 | 15 | 1、资金拨付及时率 | 10 | ||
2、资金到位及时率 | 5 | ||||
(四)资金公开情况 | 10 | 1、制度办法公开 | 2 | ||
2、项目申报公开 | 6 | ||||
3、绩效评价公开 | 2 | ||||
(五)资金监管情况 | 10 | 1、项目绩效自评 | 5 | ||
2、监督检查 | 2 | ||||
3、资金管理制度 | 3 | ||||
(六)财务会计管理 | 6 | 1、专项专户核算 | 2 | ||
2、支出用途清晰 | 2 | ||||
3、审批程序规范 | 2 | ||||
(七)项目组织管理 | 4 | 1、责任分工明确,组织管理规范 | 2 | ||
2、基础工作健全 | 2 | ||||
(八)效益情况 | 30 | 1、经济效益 | 8 | ||
2、社会效益 | 8 | ||||
3、生态效益 | 8 | ||||
4、社会公众满意度 | 6 | ||||
合 计 | 100 | 100 |
附件3
2015年度省流通产业促进专项资金与省开放型
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填报单位:(盖章) 2016年 月 日 金额单位: 万元
项目名称 | 项目地址 | 项目内容 | |||
总投资额 | 建设起止年限 | ||||
资金来源 | 引导资金 | ||||
自筹 | 贷款 | 其他 | 申报资金 | 到位资金 | 资金到位时间 |
2015年基本情况 | |||||
投资额 | 主要建设(支持)内容 | 新增能力 | |||
项目进展及效果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