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94041623/2015-577117 | 发布机构 | 华阁镇 | 发文日期 | 2015-08-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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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694041623/2015-577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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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华阁镇 |
发文日期 | 2015-08-24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
(1)协调、督促全镇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文件及会议精神,并及时向县督查部门报告情况;
(2)负责起草党委、政府的工作计划,报告,总结,通知等重要文稿;
(3)负责党内各类文件、刊物、函件的签收、登记、送批、传阅、分发、回收和党委文件的送审签发、催办等机要工作;
(4)根据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深入实际,进行调查研究工作,总结经验,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
(5)负责党委政府召开的各种会议的组织、安排;
(6)随时承办镇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主动做好日常工作。
负责人:杜良慧 联系电话:0737-5781101
二、妇联:
(1)动员全镇妇女积极投身全镇经济社会建设,促进全镇经济和各项事业发展;
(2)教育引导广大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全面提高素质,促进全镇妇女人才的成长;
(3)带领妇女积极参与全地区各项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依法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4)积极发挥妇女组织的“参与、教育、代表、服务、联谊”的五大职能作用,维护提高妇女组织的地位,促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落实;
(5)加强同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各方面力量为妇女儿童办好事、办实事、为妇女儿童服务;
负责人:谢莉
三、团委:
(1)负责基层团组织和团员队伍建设,发展新团员,推荐优秀团员入党;
(2)负责青少年的维权工作;
(3)组织开展各种活动,发挥团员青年生力军作用。
负责人:许亚东
四、财政所:
(1)负责本镇财政预算、决算工作。
(2)负责财务资产、凭证、帐簿的审计和管理工作。
(3)负责本辖区有关经费的核定、发放工作。
(4)协助税收办进行税收征管,组织财政收入和预算外收入,安排预算支出工作
负责人:杨晓杰
五、计生办:
(1)加强计划生育基础知识系列的教育,在育龄人员中普及避孕节育、优生优育。
(2)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做好再生一孩调查、审核、上报工作。对违反计生政策法规的对象,做好卷宗档案及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
(3)对基层干部和计划生育专干进行宣传、技术、药具等知识培训。
(4)开展技术服务、咨询服务和优生优育指导。
(5)开展计划生育避孕节育随访服务工作,搞好季度服务工作。
(6)负责避孕药具的管理发放,建立药具发放档案和药具帐册。
(7)抓好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做好办证、验证工作。
(8)做好计划生育各类数据统计及上报工作。
(9)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组织、协调工作,强化计生专干队伍建设,定期召开计生例会,布置、落实全年各项计生工作计划、任务、考核。
负责人:李雪枫
六、农业综合服务站:
(1)宣传国家有关农业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农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3)促进农产品、安全食品基地建设;
(4)调整种植业、养殖业生产结构,富裕农民;
(5)制定突发自然灾害的应急方案,减少经济损失;
(6)对日常的农业、农机生产进行监督检查;
(7)根据我镇农业发展规划有针对性地推广农业技术;
(8)大力推广优良品种、优质肥料、高效低毒的农药、兽药、疫苗;
(9)推广农作物的节水生产措施;
(10)推广农业生产机械化;
(11)按照标准化生产农产品,确保无公害;
(12)加强对林业危险性有害生物的监测和防治;
(13)做好各项数据统计分析工作。
负责人:易光明
七、民政办:
(1)围绕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民政局的总体部署,制定本镇民政工作计划及民政工作远景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2)全面落实各项优抚政策及义务兵优待政策,做好退伍义务兵的安置服务工作,积极开展双拥活动,增进军政、军民团结;
(3)做好农村救灾救济工作,落实城镇居民及本镇农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贯彻农村五保供养条件,逐步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
(4)加强社会行政事业管理,宣传婚姻法律法规,依法办理收养登记,落实地方退休退职人员待遇,为社团提供咨询,贯彻落实殡葬条例,加强殡葬事业管理;
(5)依法搞好基层政权建设,指导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开展村民自治示范活动并定期对村委会干部进行业务培训;
(6)加强福利企业管理,研究解决残疾人就业问题,多方面、多形式搞好残疾人服务;
(7)提供民族、宗教、侨务政策咨询,协调工作,依法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发展老龄事业;
(8)认真贯彻执行财经制度,做到帐目清晰,数字清晰,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审计工作,
负责人:许亚东
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1)研究贯彻党和国家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
(2)对本地区一个时期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做出整体部署,并监督实施;
(3)组织指导各部门、各单位落实综合治理措施;
(4)总结推广经验,表彰先进,推动后进;
(5)办理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它有关事项。
九、统计站:
(1)研究制定统计方面的规章制度,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2)组织落实全镇的统计和经济核算工作;贯彻执行各类统计标准和统计制度;
(3)组织完成全镇的各项普查及专项调查;
(4)负责整理、汇总全镇基本统计资料,对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5)负责组织本镇统计教育和培训工作。
负责人:蔡亚军
十、城建国土规划环保站: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镇村规划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组织编制、报批、实施镇村规划,查处违章建设;
(3)负责相关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做好村容村貌和公用设施的维护管理;
(4)对镇集村庄的房屋产权、产籍进行管理,受理、审核、上报建设项目;
(5)提供镇村建设技术咨询和服务;
(6)承办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贾志平
十一、 文体广新站: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艺术的方针政策;
(2)组织开展群众文化体育活动,繁荣群众文化体育事业;
(3)监督管理好本镇文化体育场经营活动;
(4)繁荣文艺创作,辅导和培训农村文艺骨干,指导村文化室开展工作;
(5)普及科学文化知识,收集整理和保护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总结、交流、推广文化体育先进经验;
(6)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
(7)遵守宣传纪律,完成各级下达的内、外宣工作任务;
(8)提高新闻节目质量和收听收视率;
(9)做好当地“村村通”工程的规划、建设和维护管理;
(10)承办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周新林
十二、动检站
(1)贯彻执行发展畜牧业的方针、政策、促进畜牧业的发展;
(2)制定畜牧业发展规划,掌握牧业发展情况,当好领导参谋;
(3)抓好本镇的畜牧业生产,畜牧业生产统计等项工作;
(4)负责本镇的畜牧业生产,大力推广先进的养殖技术;
(5)负责做好畜禽疫病防治;
(6)指导本镇各村的畜牧业生产,搞好服务,协调工作;
(7)畜牧业建设项目的立项,论证实施工作;
负责人:李大秋
十三、林业站 :
(1)宣传贯彻党的各项林业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
(2)加强自身政治、业务学习,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做好林业生产的技术咨询服务。
(3)做好森林病虫害预防和防治等组织工作,检查落实防治措施。
(4)配合上级主管部门搞好造林规划设计,做好施工指导监督和项目验收等工作。
(5)协助上级林业主管部门严格执行限额采伐管理,及时搞好采伐区作业设计,检查监督采伐情况。
(6)负责林地保护管理工作,做好辖区内征占用林地的统计报告工作。
(7)配合有关部门搞好山林纠纷的调处工作。
(8)认真贯彻执行《森林防火条例》,搞好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工作,及时查处森林火灾案件。
(9)努力完成本镇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产业任务。
(10)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负责人:尹琳
十四、人社中心
(1)宣传人社法律、法规和政策。
(2)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主要有城镇职工养老、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养老、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以及工伤、失业、生育保险。
(3)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及转移培训就业,城镇就业失业登记,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调解劳动、人事争议。
(4)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徐正海
十五、经管站
(1)指导村级财务管理。
(2)接受合作经济组织委托记帐。
(3)负责合作经济组织财务审计。
(4)监督管理村集体资金。
(5)监督管理农民负担。
(6)监督管理农村土地承包合同。
(7)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农村经济统计年报;村主要干部离任审计;农村兴办公益事业筹资酬劳审核和农民负担监督卡的发放工作等。
(8)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姚辉林